項目位置:南車墩鎮松浦大橋北側,北至北松公路新車公路交叉口
項目內容:本項目沿既有車亭公路呈南北走向,途經松江葉榭鎮及車墩鎮,南起松江金山區界,北至北松公路,不包括松浦大橋。本項目為二級公路改建,工程範圍路線全長10.35公裡,規劃紅線寬40米,設計車速60公裡/小時。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關於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徵地工作的若干意見》等有關規定,依據《擬徵地告知書》(滬(松)擬徵地告〔2020〕第1013號)及擬徵地的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附著物權屬、種類、數量等現狀,擬定了《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本次擬徵收土地的範圍:
車墩鎮得勝村第七村民小組、第十一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徵收農用地9079.6平方米、建設用地505.3平方米、未利用地216平方米,合計擬徵地面積9800.9平方米。
車墩鎮高橋村、高橋村南八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徵收農用地17883.4平方米、建設用地3922.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合計擬徵地面積21805.9平方米。
車墩鎮聯建村第六村民小組、第七村民小組、第五村民小組、第一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徵收農用地15942.2平方米、建設用地9852.2平方米、未利用地183.8平方米,合計擬徵地面積25978.2平方米。
車墩鎮新餘村、新餘村第七村民小組、第一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徵收農用地36499平方米、建設用地1408平方米、未利用地327.9平方米,合計擬徵地面積38234.9平方米。
車墩鎮洋涇村第十三村民小組、第十四村民小組、第十五村民小組(村組隊);擬徵收農用地20526.8平方米、建設用地4448.1平方米、未利用地836.2平方米,合計擬徵地面積25811.1平方米。
二、土地補償費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補償費標準,按《上海市徵地土地補償費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標準為車墩鎮86.55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擬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支付方式為轉帳。
三、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徵地財物補償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帳。
青苗補償標準按《上海市徵地青苗補償標準(2017)》(滬規土資綜規〔2017〕321號)執行,標準為糧棉地4.2元/平方米,蔬菜地6.6元/平方米,補償費支付給所有者,支付方式為轉帳。
四、擬徵地補償金額匯總表(單位:平方米,元)
五、擬徵地範圍內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舉辦企業)補償的,詳見《徵地房屋補償方案公告》。
六、《擬徵地告知書》公布後,財物狀況無合法理由發生變化的,不予對變化後的財物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七、擬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它權利人對本公告內容有不同意見的,請於公告之日起30日內,即2020年10月15日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松江區榮樂東路2111號3號樓214室。逾期未提出的,視作無意見。
多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並在書面意見中明確指出的,松江區人民政府將組織召開聽證會。
八、《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在徵求意見後,報松江區人民政府批准。區土地管理部門將組織實施後續工作。
特此公告。
聯繫人:方律
聯繫地址:松江區榮樂東路2111號3號樓214室
聯繫電話:57742712
監督電話:37735966
(原標題為《配合G320公路改建,松江這個鎮擬徵地121631㎡!補償方案來啦!》)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