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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剛畢業那陣,由於經濟比較緊張,我便與人合租了一個房子。
那個室友比我早畢業三四年,也是個為生活打拚的年輕人。與我不同的是,他有一條叫福娃的金毛狗。
我剛搬進去時,福娃對家裡突然多了一個「第三者」,十分不滿。一見到我就齜牙咧嘴地衝著我大吼大叫,一副誓把無恥小三趕出去的架勢。
為了讓大金毛接受我,我決定賄賂它。剛開始,這傢伙還故作矜持,一臉警惕。可不長時間就禁不住肉腸的誘惑,上勾了。
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這道理在狗界一樣行得通。
自那吃了我給的肉腸後,大金毛再看到我,就完成變了一副模樣。搖尾晃腦不說,還兩眼放光,沒事就喜歡屁顛屁顛地跟在我身後。
由於大金毛的關係,我跟屋友也熟絡起來,平時沒事時也常一起聊聊。
有一次,他跟我說起福娃的來歷。說是他前女友父親特別喜歡狗,養了兩隻大金毛,比自家的孩子都親。
有一次,老頭出外溜狗,不知道吃了什麼,回到家就都突然中毒死了。他知道消息後,就買了福娃。本來是想討好一下未來的老丈人,可女友父親不收,說再經不起狗死亡了。他只好領回來自己養著。我沒見過他女友,他嘆口氣說已經分手了。
有時,室友加班或有別的事時,我就幫他去溜大金毛。
福娃特別溫順,也很聽話。在我們倆個單身狗的訓練下,它學會了一些基本的技能,比如握手、作揖、臥倒,最牛的是幫拿拖鞋。
對於我來說,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打拚,時常會感覺到孤獨。因為有福娃的陪伴,令我減輕了不少思鄉之情,所以我寧願自己不吃,也會隔山岔五給福娃買些好吃的。
有時在單位遇到不開心的事,我也會講給福娃聽,雖然它聽不懂,但它會用那雙溫和的眼睛看著我,給我安慰。
有一天,我下班回家,福娃沒有像往常那樣來迎接我,我看到室友的眼睛有些紅紅的。
他說溜狗時遇到一老頭,非要說福娃是他的狗,抱著就不肯鬆手。那老頭的女兒說他爸腦子有些糊塗,以前也養過一條跟福娃很像的金毛。
那老頭女兒見她爸抱著福娃說什麼也不肯鬆手,又見她爸很久沒這麼開心了,就想買下福娃陪他。開始時,室友捨不得,老頭女兒就一路加價加到了二萬,室友最後就同意了。
室友說,那老頭女兒說,福娃到他家一定會享福的,她會請一個人專門照顧福娃,吃的用的都會比跟著室友強很多……
我很難過,忍不住流下了眼淚,但我卻無法責怪室友現實。二萬元對於當時月工資只有一千多的他來說的確不是一筆小數目。
我只能祈望福娃以後能過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