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再一次引發了人們對於野生動物的保護。烏龜是很多市民家中常見的一種寵物,跟貓狗相比飼養起來也比較方便,然而,最近兩名上海的「龜友」卻因為養龜而觸犯了法律。
近期,上海寶山警方獲得線索,在轄區內的有兩戶居民家中收養了多隻珍貴、瀕危龜類動物,民警迅速上門調查。民警:「烏龜放哪裡了?」當事人:「這裡。」民警:「國家保護動物,這個是!」
經上海市野生動植物保護事務中心鑑定,這次在市民家中查獲的龜類動物中,既有被列入一級國家保護動物名錄的四爪陸龜,也有被列入二級國家保護動物名錄的赫爾曼陸龜。寶山區野保站工作人員顧捷宇介紹,四抓陸龜是我國的一級保護動物,野外比較珍惜,野外基本已經沒有了。大的是赫爾曼陸龜,相當於我國二級保護動物。
據當事人交代,其先後在2018年至2019年從網上購買烏龜,自己養烏龜只是出於個人愛好,並當作寵物在家飼養。當事人:「以前網上有人出國了,不要了就給我了。」
吳某、李某到案後,對自己的非法收購瀕危野生動物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犯罪嫌疑人吳某、李某因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寶山公安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上海市公安局寶山分局經偵支隊朱雷:「希望廣大市民在網上購買烏龜等其他品種(動物)的時候,請查詢一下所購買烏龜的品種種類是否屬於國家保護動物,如果是國家保護動物,請不要予以購買或收養。」這裡也提醒市民,野生動物不是餐桌上的美味佳餚,也不是手掌中的可愛萌寵,違法購買和飼養野生動物不是在保護小動物,只會帶來更多的捕獵者。
(素材來源:寶山臺 編輯:劉喻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