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下午,廣西柳州市勝利路勝利小區路口處,一輛小車往小區內駛入時,不慎壓死了一隻價值2萬元的英國鬥牛犬。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向南都記者證實,由於狗主人當時沒有栓狗繩,警方認定車主在此事中無責,狗主如對調解建議有異議,可通過法律程序索賠。
獸醫表示,當狗出現在公共場合時,養犬人有責任牽繩,牽繩保護人不受犬只冒犯,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護狗本身。「這種保護是雙向的,不能放棄這種保護的權利」。律師稱,一旦進入法律程序,本案屬於財產損害糾紛,法院有可能根據最終的實際情節來認定。
因不文明養犬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層出不窮。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強表示,各地應當及時修訂養犬條例,作出更加細化的規定,尤其要強化養犬行為主管部門的職責,建立起有效的監管執法機制。
名貴犬被車壓死,警方認定車主無責
11月30下午4時30分左右,在廣西自治區柳州市勝利路大潤發對面勝利一區路口處,鄧先生帶著狗過馬路,當時他沒有拴狗繩,而狗離他有一定距離,當狗走到馬路中間時,盧先生剛好駕駛小車進入路口,沒有注意到有狗橫過馬路,不慎將狗當場壓死。
英國鬥牛犬。資料圖
柳北巡警大隊110警務中隊民警趕到現場,了解事發過程後,認為車主在此事中無責,狗主如對調解建議有異議,可通過法律程序索賠。此事引發網絡關注,12月3日,南都記者從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獲悉此事屬實。
事發後,雙方對事發過程無異議,盧先生承認開車撞死了鄧先生的狗,但雙方因賠償事宜協商不下。鄧先生稱,自己的狗是英國鬥牛犬,價值為人民幣2萬元,並按此標準向盧先生索賠。
面對這筆高昂的賠償金,盧先生表示不能接受,稱自己最多能接受賠償500元。由於雙方在賠償金額上分歧太大,鄧先生撥打110報警。
經過現場調查,民警確認了事發過程,也多方求證了這隻鬥牛犬的價值。不過,由於狗主帶狗外出沒有拴狗繩,且讓狗離開了自己的控制範圍,而這條路並不寬,車子轉彎進入的時候存在一定盲區,這隻狗的體型也不算大,司機較難注意到有跑出的犬只。
因此,警方主張此次事故責任在狗主,車主無過錯,無需賠償。民警告知鄧先生如對此調解有異議,可走法律途徑索賠。
律師:本案屬於財產損害糾紛
12月3日,廣東君信律師事務所律師麥冬致告訴南都記者,從法律的角度來說狗屬於主人的財產,一旦進入訴訟程序,本案屬於財產損害糾紛,故本案最終過錯的認定在於法院。警方認定只能作為法院審理時的一個參考,法院有可能根據實際情節來認定。
麥冬致分析,在盧先生駕駛時,如果該鬥牛犬確實進入了視線盲區,屬於駕駛人盧先生努力注意也仍然無法預見的,則盧先生沒有過錯。相反,如果鬥牛犬已經進入盧先生的視線,盧先生仍然繼續用車碾死了鬥牛犬,則盧先生具有明顯過錯。另外,即使盧先生沒有過錯,司法實踐中法院也仍然有可能判決盧先生承擔較小比例的責任。
麥冬致建議,如果狗主人鄧先生想通過走法律途徑索賠,狗主人先不要對狗的屍體進行處理,以便於進行鑑定,避免證據流失導致無法鑑定,從而無法證明狗的價值。
另外,狗主人可以保留當年購買狗狗時付費的證據,對於價值鑑定可能有幫助。「至於是否價值2萬元,在法院程序中,一般通過價格評估確定。」
有網友認為,「鬥牛犬還是烈性犬,警察應該追責狗主是否有非法養犬?」12月3日下午,南都記者撥打柳州市政府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表示,目前柳州沒有條例規定不可以養什麼品種的狗。「但要確保它的安全性,不會給小區造成噪聲和危險等影響,否則執法部門會監管」。
南都記者查詢發現,有其他城市將鬥牛犬列為烈性犬並在限養區禁止個人飼養。寧波市公安局發布的通告,明確列出了28種禁止在限養區內飼養的烈性犬,其中包括英國鬥牛犬。另外,南都記者在深圳政府相關網站上看到《深圳市禁養烈性犬名單(27種)》,英國鬥牛犬也在其列。
獸醫Sam向南都記者表示,當狗出現在公共場合時,養犬人有責任牽繩,牽繩保護人不受犬只冒犯,也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護狗狗本身,「這種保護是雙向的,不能放棄這種保護的權利」。他介紹,英國鬥牛犬在國際認可標準上,是不應該具有攻擊性的,「是一種比較溫順的狗」。他說,每個城市都有不同的養犬管理規定,是否被列為禁養犬,各地確有差異。
律師麥冬致表示自己也是愛寵人士,她建議狗主人應當妥善看管和照顧自己的寵物,避免出現寵物驚嚇、傷害他人的情況。
不牽狗繩等不文明養狗行為頻頻引發糾紛
近年來,全國各地由於養犬管理不善而引發的法律糾紛層出不窮,不牽狗繩、未辦狗證、狗吠擾民等不文明養犬行為產生大量糾紛。南都記者梳理發現,在不文明養犬產生的糾紛中,很多都由不牽狗繩引發。
南都此前報導,2016年8月14日7時許,家住廣州市花都區某小區的簡老太太起床後去買菜,在小區內碰到同住該小區的鄒女士正在遛狗。鄒女士覺得自己飼養的小狗性格溫順,遛狗之時便取下狗繩拿在手中。小狗看見簡女士後,突然衝到其身旁圍著打轉,簡女士受到驚嚇而摔倒在地,致左手受傷。鄒女士見狀立即帶簡女士前往廣州市正骨醫院檢查、治療,入院診斷為:左橈骨遠端骨折並尺骨莖突骨折。
2018年9月,杭州一名孕婦曾發文稱,因遛狗與他人引發衝突,自己被「網紅」Saya(陳某伊)打罵致先兆早產。據9月11日杭州市公安局通報,陳某伊待孕婦傷情鑑定後依法處理,其母因阻礙執法已被行拘。此事引發網絡軒然大波。參與執法的濱江區城管執法局長河中隊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在杭州,事件中的「鬥牛犬」屬於一般限養區公寓樓禁止飼養的烈性犬,飼養「鬥牛犬」已涉嫌違規,按規定,犬類主管部門可以沒收或捕殺犬只,並處以3000元-5000元罰款。
2018年4月15日下午,廣州市白雲區鴉崗村一棟廠房外,47歲的女子張雲(化名)在行走過程中被一隻從天而降的黃白色大狗砸中脖子及肩膀。張雲被砸翻在地,後來被送進醫院ICU治療,診斷為「頸椎多發骨折,頸髓損傷伴截癱」,目前生活無法自理。
南都記者了解到,因事發後涉事犬只不知所蹤,也一直無法確定直接責任人,張雲及家屬無奈只能一紙訴狀將該棟廠房的房東及樓內多名用戶告上法庭。目前,該案仍在白雲區法院審理中,尚未一審判決。
專家:要強化養犬行為主管部門的職責
「對於養犬不規範的行為,老百姓反映比較大,包括近期發生的事故,所以希望重申相關規定,開展專項治理的行動,在執法方面更加嚴格。」杭州市城管委副主任趙美英11月8日告訴南都記者,狗的文明與否取決於狗主人,所以對養犬人的管理應當更加規範。
對於多地出臺的養犬條例,廣州最大的寵物領養平臺、越秀區阿派關愛小動物社會發展中心負責人陳嬙表示贊成,「因為通過法規可以將把不文明、偽愛犬人士篩選出來,從而營造真正文明的養犬氛圍。」
據陳嬙了解,數據顯示,今年廣州登記在案的犬僅為10萬。陳嬙呼籲養犬人士對犬只進行登記,「其實現在的犬只登記很簡便,文明養犬辦推出了微信小程序,可直接預約登記,手續相比以前已簡便了許多。」
「寵回家」流浪犬臨時安置中心負責人梁儉強對南都記者表示,國外出現不文明的養犬行為會採取先罰款的措施,再有類似違規行為直接禁止養犬。「比如在英國,虐寵行為甚至可能面臨緩刑坐牢。」
梁儉強說,「出現遛狗不拴繩的行為,可能是一些剛開始養狗人士一時不注意沒牽繩,我認為可以對不文明養犬行為先罰款,再採取進一步的嚴厲措施,吊銷其養犬登記證。」
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孟強對媒體表示,各省市區均出臺了當地的養犬管理條例,從行政管理的角度對養犬行為作出規範。法律依據並不缺乏,但在執行層面還有待加強。他認為,各地應當及時修訂養犬條例,作出更加細化的規定,尤其要強化養犬行為主管部門的職責,建立起有效的監管執法機制,改變當前「重收費、輕監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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