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扣扣案二審細節:他當庭落淚 稱每年上墳都會說為母親報仇

2020-12-05 騰訊網

11日下午,張扣扣在自行辯護環節中再次聲稱,「我是為我媽報仇,不是因為沒有錢才投案自首的,我認為我沒有給社會造成恐慌。」不過,張扣扣對其「為母報仇,天經地義」的想法,他始終未變。從一審到二審,他都在庭審中如此表示,也從不後悔殺人:「我沒做錯,我是有血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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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每日人物王煥熔 編輯王輝

二審開庭前一天,張扣扣父親希望判決能給兒子張扣扣留一條活路。

這個願望在開庭日落空。4月11日晚7時許,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張扣扣案,維持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故意毀損財物罪判處張扣扣死刑。

庭審結束後,張扣扣的辯護律師鄧學平稱,該宣判結果在意料之中。

他向每日人物描述庭審過程中,張扣扣的表情並無變化,「沒有恐懼和焦慮的表現」,但令其印象深刻的細節,是張扣扣談到母親的案子時,當庭落淚。

提及張扣扣,鄧學平直言此時心情很沉重,也表示很遺憾。他還透露,死刑執行日期要等到最高法核准,臨刑前張扣扣可與家人見面。

律師問起23年前母親被殺案,張扣扣當庭落淚:每年上墳時都會說為我媽報仇

距張扣扣一審被判死刑,已過去三個月。

4月11日上午9時許,坐上了上訴席的張扣扣,相比一審時的他頭髮長了,身體更加壯實。與一審相同的是,他身穿黑色圓領衣,臉上沒有任何表情。

其辯護律師鄧學平此前告訴每日人物,一般得知自己被判處死刑的犯人會表現得萎靡不振,而一審判決後的張扣扣則不同。

二審庭前會議時,張扣扣的精神狀態很好,表示自己會過好每一天,「他時常做伏地挺身鍛鍊身體,也經常看書,包括《艾森豪傳》、《韓戰》還有勵志類的書籍。」鄧律師透露。

11日上午10時左右,審判員宣讀一審判決書主文,提及張扣扣作案緣由和行兇經過,一下把時間拉回到2018年春節前後。

這年除夕中午時分,張扣扣為了報仇,將曾在衝突中打死自己母親的王家三人殺害。在王家人祭祖返回的路上,他先後用單刃刀將王家三兒子王正軍、大兒子王校軍捅刺致死。之後,他進入王家院子,持刀捅死70歲的王自新。。

接下來,張扣扣用汽油瓶點燃了王校軍的車。隨後,張扣扣高喊:「22年的仇終於報了。」

這次「復仇」要追溯到23年前。1996年,張扣扣的母親汪秀萍,在與王家父子四人的爭吵中被一記木棍正面襲擊致死。

在後來的審判中,王家最小的兒子王正軍被認定為兇手,後因未成年判了七年。一名當地的律師證實,王正軍其實只坐了三年多牢,就被減刑釋放。

當年的司法判決,沒有終結兩家的恩怨。

13歲時的張扣扣目睹母親被打死、當眾屍檢等場景,法醫切開頭皮,鋸開頭顱,血肉模糊。從那時起,復仇的種子就在少年張扣扣心裡暗自生長。

在二審法庭發問階段,當律師問到23年前母親被殺案件時,張扣扣當庭落淚。「我知道我有今天這一刻,每年給我媽上墳我都會說要給媽媽報仇。」

張扣扣姐姐張立波曾表示,弟弟12歲之前性格活潑,母親被殺後,有了心理陰影,性格變得內向。母親下葬那天,「他的那個眼神,外人一眼就能看出來,是仇恨的感覺。」

母親死後,張扣扣至少有四次跟親戚朋友提過為母報仇。張扣扣的戰友提到,剛入伍時,連長問張扣扣為什麼當兵時,張扣扣回答,「鍛鍊好身體,將來替母親報仇。」

庭審中張扣扣稱辦案人員「誘供」,公訴方認為其作案時不存在精神障礙

退伍後,張扣扣的生活並不順遂。

他多次被戰友騙去做傳銷。後來他輾轉到廣東、紹興等地打工。期間,還曾在2017年去太平洋斐濟島國打工3個月。「國外條件差,吃的也不好,工資也不高,公司領導還愛罵人。」張扣扣一審供述中提到。

一審庭審中,公訴機關據此認為,張扣扣初中畢業後至案發前一直不順利,在工作、生活長期不如意的巨大壓力下,心裡逐漸失衡,最後遷怒於王家人,這是他殺人的根本動機,而「為母報仇」不過是其掩飾自己承受不住壓力走向極端的藉口。

對一審前的供述,張扣扣二審時改變了說辭,他稱辦案人員存在「誘供」。

辦案人員曾向張扣扣詢問生活上的事情,開始時他拒絕回答,後來「警察跟我聊天我就說了,我不知道他要做筆錄。」張扣扣在二審時稱。

「檢察機關以我的個人生活情況起訴我,說我報復社會,我又不是神經病,怎麼會隨便殺人」,說到此處,張扣扣情緒激動起來。

張扣扣回憶起作案當時的心理過程。開始時他感到害怕,後來將母親的事情從頭到尾回憶了一次,在仇恨與憤怒的驅使下心變得狠起來,「當時大腦一片空白,沒有恐懼和緊張,人和行屍走肉一樣,不由自主地捅刺人。」

4月10日晚,鄧學平律師向每日人物表示,第一次會面和二審前的一次會面,張扣扣都稱自己在作案時無法自控。

張扣扣的這些表現,在家屬委託的三位精神病法醫專家那裡得到論證。專家出具的《書面審查意見書》結論為:張扣扣患有急性應激障礙,作案時屬於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鄧學平律師透露,對專家出具的鑑定意見,張扣扣認為是有道理的。二審中,該專家意見作為證據被提交。

不過,辯護律師向法院提交三位專家出庭作證的申請,遭到拒絕。

當日庭審上,公訴方發表意見稱,專家僅憑供詞得出精神醫學診斷,不符合診斷程序規範,不能作為申請啟動精神鑑定的證據使用。

庭審中,張扣扣再次提出申請作案時精神障礙程度鑑定,此案發生後,在相關審理過程中,其辯護律師曾多次向法院提出對其進行精神鑑定的申請,但均被駁回。

公訴方認為張扣扣辨認能力和控制能力完整,不需要也不應當對其進行精神病鑑定,其出示的張扣扣供述稱,張扣扣作案前其進行了周密策劃並迅速逃離現場,歸案後對作案過程回憶思路清晰,邏輯正常。

針對「張扣扣有預謀地設計殺人時間和地點」這一說法,三名精神病法醫專家之一的袁尚賢教授曾向每日人物表示:「有的精神病人智能是完好的,甚至高於正常人,可以做到有計劃、有步驟、有預謀地把人殺掉,但是他作案時並無責任能力。」

公訴方還稱,相關親屬證人的證言顯示其精神正常,無家族病史。對此,律師殷清利在辯護詞中提出反駁意見,這是非專業人員代替專業人員的僭越之舉。

張扣扣稱案發兩天後主動自首:當晚逃走是想去看最後一次除夕煙花

案發兩天後,張扣扣到公安機關投案。這是否屬於主動自首,同樣是二審中控辯雙方的焦點之一。

二審庭審中,對於公訴人提出的窮途末路才投案,張扣扣並不認可。他稱,作案前就想到自首,「現在的社會跑不掉,但我想這是我最後一個年,想去看一次煙花。」

殷清利律師在發表辯護意見中稱,張扣扣作為退伍軍人,是在具有反偵察能力的情況下主動投案自首,節省了當地辦案機構的人力、物力。

公訴方後來補充意見道,張扣扣曾供述是因為身上沒錢才自首。「如果有錢我肯定會跑,能跑多少天我就跑多少天,有錢肯定不會投案,束手就擒不是我的個性。」

對該說法,張扣扣在二審當庭予以否認,並稱稱這不是自己的原話。

11日下午,張扣扣在自行辯護環節中再次聲稱,「我是為我媽報仇,不是因為沒有錢才投案自首的,我認為我沒有給社會造成恐慌。」

不過,張扣扣對其「為母報仇,天經地義」的想法,他始終未變。從一審到二審,他都在庭審中如此表示,也從不後悔殺人:「我沒做錯,我是有血性的男人。」

張扣扣稱,王家父子四人都應對其母死亡和案件處理不公負有責任,並列舉出他們的種種罪行。

1996年的汪秀萍被殺的那起命案,法院判決王家賠償經濟張家損失9639.3元,其中喪葬費抵扣八千餘元,張福如實際到手的賠償只有1500元,這都用在張扣扣和姐姐的教育上。

其姐姐張立波也曾在採訪中質疑,王家人讓當時未成年的三兒子王正軍頂罪以便減少量刑。

鄧學平律師亦為張扣扣的「復仇行為」辯護,稱其為母復仇具備民間法的某些正義元素,應當為國家法所吸納兼顧,其罪難恕其情可憫,最後建議依法判處張扣扣死刑,宣告兩年緩期執行,讓其在監獄度過餘生。

而公訴方認為96年的案件對本案的發生只是一個「導火索」,絕非是他殺人動機產生的主要和唯一原因。

法庭辯論結束後,張扣扣做了最後陳述。他稱,感謝我的兩個律師,對法院的判決無論什麼結果我都接受。

張扣扣為他的行為付出了代價。兩位辯護律師的建議未被採納,4月11日晚7時許,二審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當庭作出維持原判決定,張扣扣被判死刑。

二審前一天,張扣扣父親希望判決能放兒子一條生路

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30公裡之外的三門村,是張扣扣出生成長的地方。

三門村裡的村民表示,在張扣扣母親汪秀萍去世的兩三年後,村子的生活恢復平靜,沒有人再把此事放在心上。直到張王兩家的第二次兇殺案,再次打破三門村的安寧。

二審前一天,張扣扣父親張福如告訴每日人物,他不能參加庭審,但他會想想辦法過去,希望「判決能給兒子留一條活路」。

出事前九天的晚上,張扣扣曾拿出三萬七千元現金交給父親,「這錢給你留著養老」。出事後,這筆現金在被公安帶走,留作取證用途。

去年清明時,張福如一個人去上了墳。女兒張立波因為心裡難受沒敢去。

張扣扣的表哥透露,姑父張福如這一年來精神狀態很不好,尤其提到當年妻子被殺案件,脾氣很暴躁。「對我姑姑當年被殺的案子中沒有得到合理賠償,以及政府部門二十幾年來疏於照顧一直耿耿於懷。」

此前專家出具的精神鑑定書上也曾提到,張扣扣認為殺死母親的兇手判刑較輕,且沒有獲得與事件相匹配的賠償和精神上的撫慰,使應激障礙變得持久。

汪秀萍去世後,張家變得更加貧寒。張福如沒有再娶,獨自一人養育張扣扣和張立波,他們長大後都奔波異鄉,直到去年出事。

除夕兇案的發生後,王家人搬離了村子,很少出現在公眾視野裡,與村中親人的聯繫也不多,每次出現都匆匆來去。

兩家人再次見面是一審開庭前,張扣扣家人向王家提出賠償18萬元,遭到對方拒絕。

一審開庭前,王福軍曾向媒體透露,這一年他們家一直在悲痛當中,其母親因傷心視力下降得很厲害,一家人訴求是「嚴懲兇手,判兇手死刑並立即執行。」

一審休庭期間,張家人再次主動委託律師向法院轉交4萬元的賠償金,希望在經濟上有補償。被害人親屬拒絕就民事賠償部分進行任何形式的調解,也不接受張扣扣親屬的任何賠償。此後張王兩家再無見面。

23年前,張扣扣失去了母親。23年後,王福軍失去了父親和兩個兄弟。三門村的兩家命運如此改變,令人唏噓。

鄧律師曾在一審辯護詞中提到,「張扣扣本質上並不是壞人……只是生活和命運跟他開了一個玩笑,讓他有了不同於常人的選擇。」

正是這個選擇,讓張扣扣的人生在他的36個年頭即將劃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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