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此案件在全世界範圍內都算是比較變態恐怖,如果對這類案件有牴觸心理,現在就可以關掉了。
案情介紹
1997年5月末,有人路過日本神戶中學時,發現門口地上擺了一顆人頭。(再度提醒,對恐怖案件有牴觸心理的朋友可以關掉此文。)人頭的嘴裡含著一封信。此人馬上報警,警察趕到後調查發現死者是三天前失蹤的11歲小男孩。警察打開信封,裡面是一封向警察宣戰的挑戰書。
這封信的內容大致如下:
隨後媒體大肆報導這件事,引起全球的廣泛關注,但媒體將嫌疑人的名字讀錯了,讀成了「鬼薔薇」。隨後犯罪嫌疑人就此事向神戶新聞社發來第二封挑戰書。
犯罪嫌疑人在第二封挑戰書鄙視了媒體和警察,指責媒體將他的名字報導錯誤,還聲稱如果再把名字讀錯就會繼續殺人。
6月28日,經過警察一個月的調查,最終將犯罪嫌疑人抓獲。令人震驚的是,犯罪嫌疑人竟然是一個只有14歲的初中生,日本稱其為「少年A」(司法程序嚴禁明確揭露少年犯的身份,他最開始的姓以A開頭,因此被稱為少年A,後來多次改名)。
案情還原
經過警察調查,少年A先後犯案三次:
第一事件1997年2月10日,下午4點半左右,在神戶市的街道上,兩名小學女學生被少年A從背後用槌子攻擊,其中一人重傷,一人輕傷。
受傷的女童沒有看清少年A的樣貌,但隱約記得犯人穿學生制服,手持書包。女童的父母曾要求附近的學校提供學生照片讓女兒指認犯人,但學校以「保護學生」為由拒絕了這項要求。
第二事件3月16日中午,少年A向小學女童山下彩花詢問廁所的位置,山下帶領他到學校的廁所時,少年A對女童說「把臉轉過來吧,我要謝謝你」,隨即用鐵錘攻擊女童之後逃逸。其後山下被送往醫院,在3月27日因為腦挫傷而死亡。(這是少年A殺的第一個人,不過他當時不知道女童後來死了)
少年A在逃離案發現場約200米外,被另一名同校的小學女童看見,少年A隨即用小刀刺向該名女童的腹部,該女童負傷2個星期才痊癒。
前兩次事件由於證人都是小學生,證言較為模糊,警察一直無法鎖定犯罪嫌疑人。不過這中間有一個細節,少年A襲擊山下彩花時特意讓她轉過來面對少年A,然後用鐵錘攻擊了她。這一個非常明顯的反社會人格特徵,他要看著受害人的進行加害。
第三事件5月24日,下午約1點半過後,少年A偶然遇到弟弟的同學土師淳。當時少年A正在尋找犯案目標,認為比自己年少的土師淳(11歲)較容易殺害。少年A以「有藍色的烏龜」為由將土師淳誘拐至附近山上一個類似倉庫的地方。少年A在供述中說,他一開始想把土師淳親手掐死,但發現想徒手把人掐死是很難的事情,最後用電纜勒死了他。少年A說在殺死土師淳後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感,因為這是他第一次親手殺人。(他當時不知道之前襲擊的小女孩已經死亡)
殺死11歲男孩之後,少年A將屍體藏匿後離開。更恐怖的是,少年A在第二天回到案發現場,用手鋸將屍體的頭部割下,放入塑膠袋帶走。
少年A在調查中說,他本以為將屍體的頭割下會感到非常興奮,但實際上並沒有什麼感覺,他說這可能是因為他殺了太多貓狗。此外,他還認為這個被他殺死的人是他的作品,他把頭割下來之後還曾和死者的頭對話。據說還是頭先跟他說話的,頭問:「你殺了我難道不感到痛苦嗎?」然後A反問:「難道不是你在錯誤的時間出現在了錯誤的地點嗎」?在兩人交流的過程中,A認為死者的靈魂還留在這個頭裡,於是他拿起刀刺瞎了被害人的雙眼,之後頭就不再說話了。後來精神鑑定報告指出,當時少年A曾向遺體射精及在遺體的面部割開傷口以飲血。
少年A將頭部帶走之後,拿回家清洗。在27號凌晨一兩點鐘時,將頭擺在他所在學校門口中央。少年A供述:當時他遠遠地看著這顆頭,感覺這顆頭就像是從地底下長出來的一樣,這個時候他感覺達到了最興奮的頂點。
天剛剛亮的時候,就有人路過學校門口,也就出現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破案過程
由於殺人手段過於殘忍,再加上挑戰書中的詞彙多為一些成人才會使用的詞彙,警方一開始劃定範圍時認為嫌疑人為20-40歲的男性。由於這個判斷失誤導致警方花了一個多月才破案。對於信中的詞彙,少年A在供述中稱他是從懸疑漫畫中抄來的詞彙經過修改寫成了挑戰書。
警察調查本案時,周圍同時還有一些野貓野狗的碎屍案,由於本案是分屍,警察認為兩個案件可能是同一人所為。一些證人證言說有一個小孩經常和野貓待在一起,於是才開始懷疑小孩,最後地毯式搜索查到了少年A。
審判
由於嫌疑人未成年,所以不適用於刑法,只適用少年法。在日本,少年法是保護性法律,所以是不能定罪的。一份報紙報導,少年A的精神鑑定結果顯示他評價結果為「行為障礙」這是一種人格障礙,它不是精神疾病或精神喪失和虛弱的狀態。它是一種反社會人格障礙,涉及諸如襲擊人和動物,破壞財產,撒謊,盜竊和嚴重違反規則的行為。
另一份報導中少年A除了行為障礙外還出現了「性虐待狂」,此疾病通過給對方心理和生理上的痛苦來性喚起(感覺愉悅)。(據透露,在家庭法院的調查和評估工作中,他說:「當我被殺或割斷屍體時,我對性感到興奮。」「對這樣的場面,我感到興奮。」 )
由於少年A被鑑定為精神疾病,他最終被送到少年管教所的精神病院進行治療。經過長達7年的精神治療後法院和精神病院認為A的精神狀態已經回歸正常,於是釋放了A,現在A就在日本某個地方生活著。回歸社會後媒體多次找到A想採訪他都被拒絕了,但在2015年時有一個報社找到A並出版了一本書。書名為《絕歌》,書中記載了當年案件的細節以及精神治療的過程。
一個細節
少年A在挑戰書中自稱「酒鬼薔薇聖鬥」,字條上還用英文寫了「SHOOLL KILL」。其實這是他的拼寫錯誤,應該為「SCHOOL KILLER」即「學校殺手」。
酒鬼薔薇聖鬥日文中寫作「酒鬼薔薇聖鬥」,發音為「Sakakibara Seito」。其中「Sakakibara」的讀音與日本的一個姓氏相同——神原,而「Seito」的發音則和「生徒」相同。所以,酒鬼薔薇聖鬥就是「神原的學生」,而神原就是A的一位老師。
聯繫這兩點,A在一開始就用諧音的方式告訴了警察「我是學校殺手,神原的學生」,可惜警方並未意識到這一點。
案件影響
案件發生後在日本引起了廣泛討論,「反社會人格」進入日本民眾視野。2000年,日本國會也因為這次的事件,將犯罪刑責的最低適用年齡從16歲降至14歲。不過,在2004年6月1日,12歲的六年級女生御手洗憐美被身為同班同學的11歲女生辻菜摘(被稱「少女A」)殺害後,又再度引起是否需要再降低最低刑責年齡的討論。
目前我國司法也在考慮是否降低刑責年齡,希望這個案件可以引起你對社會安全的思考。最後,希望大家可以保護好自己,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