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隻獐子、16隻兔子、2隻狗獾子!9月3日9:15,
江蘇盱眙縣人民法院洪澤湖法庭將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特大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件。
近年來,南京市對老山森林的生態環境花大力氣整治,老山森林成為白鷺、蒼鷺、河麂等保護動物的重要棲息地。被告人許某青本是養蝦的農民,在南京高旺街道、橋林街道周邊河塘下蝦苗時,聽說附近的老山中常有獐子出沒,便動了獵捕的念頭。去年10月,他從盱眙縣山城市場購買電瓶、機頭、鐵絲和杆子等作案工具,並邀約被告人王某軍,在明知獐子系國家不允許獵捕的野生動物的情況下,多次駕駛車輛至南京市浦口區高旺、橋林街道等地境內,採取架設電網的方式,非法獵捕獐子(學名河麂)、兔子、狗獾子等野生動物。後將獵捕到的獐子及兔子等野生動物存放於他人的
冷庫內,另將獵捕到的15隻兔子、2隻狗獾子出售給盱眙縣天泉湖鎮化農村開飯店的趙某雲、趙某(均已被行政處罰)。
去年12月5日,公安機關接群眾匿名舉報,至冷庫檢查,發現並扣押獐子23隻、兔子1隻。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23隻獐子(學名河麂)為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1隻兔子(學名草兔)為國家保護的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去年12月5日、12月9日,被告人許某青、王某軍分別於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上述事實。
根據法律規定,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河麂4隻即構成重大案件、8隻即構成特別重大案件。許某青夥同王某軍在3個月內僅非法獵捕殺害河麂就達到23隻,數量為近年來罕見。檢察機關針對二被告人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犯罪提起公訴的同時,依法附帶提起了民事公益訴訟,要求二被告人連帶賠償國家野生動物資源損失34.788萬元,共同承擔專家諮詢費2000元,並在省級媒體上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