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20:03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烈性犬攻擊性強、難以馴服,容易對主人或其他人造成傷害,全國各地烈性犬傷人事件層出不窮, 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以下簡稱《管理條例》)中就對烈性犬飼養有專門的規定: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
近日,桐鄉法院就審查了一起因飼養烈性犬被處罰的案件。
案情回顧
2019年12月1日下午,桐鄉市犬只收容站工作人員在桐鄉市梧桐街道某小區附近發現一條自行出戶的比特犬(屬於嘉興市禁養犬只),遂進行捕捉並收容。後經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調查確認,2018年10月,飼養人周某開始在市區範圍內飼養這只比特犬,並在《管理條例》施行後,仍繼續在上述小區違規飼養該犬只。2019年9月13日,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向其送達了《限期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但周某仍未改正違法行為。
現場捕捉
2019年12月5日,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向周某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周某以書面形式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表示願意接受處罰,但希望能將比特犬歸還給他,並帶回老家四川飼養。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經研究,認為周某明知比特犬為禁養犬且已收到整改通知書,但未及時改正,也未採取有效措施,最終讓比特犬自行出戶,情節較為惡劣,故對其提出的歸還犬只的陳述申辯意見不予採納。
周某的行為已違反了《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六條第一款「禁止個人飼養烈性犬。除輔助、導盲、導聽等需要外,禁止個人在重點管理區內飼養大型犬。」的規定,已構成飼養烈性犬的違法行為,應當予以處罰。根據規定,可以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故桐鄉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其作出:沒收飼養的烈性犬(比特犬),處罰款人民幣500元整的處罰決定。
法院經審查,符合法律規定,遂裁定準予強制執行500元罰款。
法官提醒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的飼養人或管理人對受害人承擔無過錯責任。即若飼養人飼養的是國家禁止飼養的烈性動物,比如藏獒、德國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等,不管是何種原因造成的損害,動物的飼養人都要承擔責任。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兩種情形下不能對寵物主人進行減責或免責:
✦第一,寵物主人違反管理規定,沒有對寵物採取相關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未注射疫苗、遛狗沒拴繩等),從而造成他人損害的。
✦第二,寵物主人飼養的寵物為禁止飼養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損害的。
在《民法典》之前,因為受害人的故意招惹被狗咬傷,狗主人可能可以在一定條件下進行減責或者免責。現在,只要沒拴狗繩、沒帶狗打疫苗、沒對狗採取安全措施,不管是否故意,狗主人都必須承擔責任。
在此,小編希望各位養犬人士文明養犬,不要因為自己的疏忽讓愛寵「買單」。
有哪些種類的犬禁止個人飼養?
根據《嘉興市養犬管理條例》第六條規定,結合嘉興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嘉興市個人禁養犬只名錄已經予以公告。
個人禁養烈性犬品種:
1、西藏獒犬及其他獒犬類;
2、德國牧羊犬;
3、羅威納犬;
4、聖伯納犬;
5、大丹犬;
6、高加索山犬;
7、伯恩山犬;
8、阿富汗獵犬;
9、牛頭梗;
10、英國鬥牛犬;
11、拳師犬;
12、尋血獵犬;
13、靈緹犬;
14、美國斯塔福梗;
15、日本土佐犬;
16、馬犬(馬裡奴阿犬);
17、杜賓犬(篤賓犬);
18、比特犬;
19、杜高犬;
20、義大利卡斯羅;
21、威瑪獵犬;
22、莢國馬士提夫;
23、菲拉·巴西裡羅犬;
24、紐芬蘭犬;
25、波音達獵犬;
26、川東獵犬;
27、荷蘭毛獅犬;
28、馬洛昆鬥牛犬;
29、中亞牧羊犬;
30、西班牙鬥牛梗;
31、愛爾蘭雪達犬;
32、紐波利頓犬;
33、庇里牛斯獒犬;
34、凱利藍梗;
35、含有上述犬只血統的雜交犬。
原標題:《【法治公開課】嘉興首例!飼養烈性犬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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