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江西上饒德興市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一些老員工向《都市現場》欄目反映,2011年,企業進行了改制,他們下崗了,但當時,他們與企業籤訂了一份協議,雙方約定,企業每個月為他們所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與在職員工執行統一標準。可9年時間過去了,今年他們發現,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並沒有按約定履行這份協議,他們想要一個說法。
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位於上饒德興市,2011年,這家國企進行了改制,總計約3400多名員工在改制中下崗,其中有1200多名下崗員工和企業籤訂了一份補充協議,簡稱B協議,雙方約定,這些員工自願放棄一次性安置補償金。但是,這些員工後續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按照在職職工的繳費基數繳納,且今後的退休養老待遇與在職職工一致。但是,在今年5月,一位籤訂了這份協議的下崗員工去德興市社保部門辦理相關業務時發現,2015年之後,他們並沒有享受到與在職職工相同的待遇。
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崗員工趙金良:「就是說這個社保啊,沒有按照我們跟政府當初籤署的協議去辦,而且繳納的社保也沒有按照政府承諾的,跟在崗在職職工一樣交。」
記者了解到,籤訂了B協議的下崗員工最近一次的社保繳費記錄是2019年12月,他們當月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為2842元,但是,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在職職工當月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是4789元,下崗員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金額大約只有在職職工的60%。有細心的下崗員工還進行了統計,在2015年以後,他們與在崗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差額從最初的547元一直擴大到現在的1947元,每個人少繳納了79960元,如果這樣的情況一直持續到退休,他們之間的退休待遇可能會相差很大。
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崗員工汪雪松:「我們最少跟他們在崗在職的相差1500元,一年就要少18000元。如果說十年下來就是18萬,我們除了吃除了喝,還要其他各項開支,你說我們能剩多少錢,大家可以自己算一算。」
記者了解到,當初在籤訂B協議時,德興市公證處還對這份協議進行了公證,德興市人民政府在2011年也出臺過相應的文件,如今,協議卻得不到執行,這讓大家不能理解。
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崗職工陳月榮:「受欺騙的感覺,當時講好是跟在職職工一樣嘛,他現在搞個百分之六十,還不跟我們商量,我們根本就蒙在鼓裡的。」
從今年5月份起,這些下崗員工向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德興市政府都反映過此事,但得到的答覆很含糊。
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下崗職工汪雪松:「從5月份就開始維權維到現在,也沒有給我們一個具體的答覆,也沒有給我們回執。就是講實在如果是解決不了,我們可以往上一級走。我們希望就是說政府最好就是,依照我們原來籤訂的協議去執行。」
企業負責人稱「當年的協議不負責任」問題解決還得等
既然已經有約定在先,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為什麼沒有兌現自己的承諾呢?這個問題,當地政府又將如何回應呢?近日,記者找到了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通過電話聯繫上了該企業的副總經理丁建華,他介紹,下崗員工和在職職工享受同樣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享受同樣的退休待遇,政策不允許。
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丁建華:「事實上,你改制職工和在崗職工什麼社保交基數一樣、退休金一樣,那現實嗎?不現實的東西。當時誰都沒有意料到這個問題,當時政府為了推進改制出了這個東西,和後面的社保法是有牴觸的。」
這種說法是否屬實呢?記者又來到了德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詢問,但工作人員否認了丁建華的說法。工作人員表示,如果企業按照同樣的繳費基數繳,退休費就一樣多。隨後,記者再次聯繫上了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丁建華,並將德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說法反饋給了他,丁建華是這樣答覆的。
江西大茅山企業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丁建華:「這個事情已經不是我們說了算了,這肯定是政府決策的。因為這個錢也不是一點點錢,當時領導也沒有考慮到社保的這個社會發展的,十年以後的事情誰也不知道,政府就不負責任地籤了這個字,現在的政府領導就這樣說,原來的政府領導是不負責任籤了這個字的。」
那麼,如今這個難題,該如何解決呢?德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程華瑛表示,這需要上級部門協商決定。
上饒德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程華瑛:「現在因為這個群體面這麼廣,至於你們說的具體要什麼,這個真的還要等要市裡來定,你們也別著急。你現在來問我我沒法給你答案。」
莫讓承諾變成「空頭支票」
當初籤下了協議,還經過了公證處的公證,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代表的都是這些下崗員工對企業一份沉甸甸的信任。既然已經做出了承諾,就應該兌現承諾,如果因為一些困難,暫時不能兌現承諾,也要做好解釋工作,給出一個大致的時間表,要顯示政府部門主動擔當、主動作為的態度,不能讓它變成一張「空頭支票」,這既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也關乎企業和政府部門的形象。對於此事,《都市現場》仍將追蹤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