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網上熱傳著一篇文章:《章文,停止你的侵害!!!!》。
章文,曾先後擔任《南風窗》記者、《瞭望東方周刊》主筆、新華社《環球》編輯部主任、《中國新聞周刊》編委、《新世紀周刊》副主編。
今年5月份,一名女生受章文邀請參加一個飯局,不清楚狀況之下喝了許多像飲料的洋酒,飯局結束後還去廁所吐了一次。
隨後醉醺醺的她上了章文打的車,被性侵。
事發的第二天,女生準備和章文徹底斷絕聯繫,卻受到了他的威脅恐嚇:「你永遠擺脫不了做我女人的命運......我上過100多個女生......我做過十幾年的記者了,認識圈內無數的人......」
接著,《新周刊》副主編、作家蔣方舟站出來指證:我也被此人性騷擾過,坐牢吧,人渣。
媒體人易小荷也發朋友圈說:「蔣方舟老師真勇敢,我都沒好意思說,和章文在中國新聞周刊做同事的時候,他也藉機摸過我大腿。隱忍著不說,就是因為這個社會有太奇怪的論斷,看來此人是慣犯!」
幾天前,一名參加過「益行去北京」徒步活動的女生髮長文指控知名公益人雷闖曾在2015年7月19日這天性侵自己。
雷闖事件剛被曝光,環保公益人馮永鋒又被曝出涉嫌性侵。
我在想:這個世界怎麼了?那些邪惡的人幹著見不得光的齷齪事,那些看起來像個人的也幹著禽獸不如的事情。還給不給女生留一條活路了?
為什麼他們那麼猖狂?那麼肆無忌憚?不怕遭雷劈?不怕下地獄?因為犯罪的成本太低了,他們無需付出任何代價,只需要找到一個女生伺機下手即可!得手了,又是茶餘飯後炫耀的資本,萬一沒得手,自己也沒損失。
受到侵害的女孩,一般會選擇忍氣吞聲。因為說出去,不但得不到安慰,還會受到更嚴重的傷害。人們會以為是這個女生的問題,一定是你哪裡做的不好了,不然,受傷的怎麼是你?他們不知道,對於一個單純無知的女生來說,傷害她們是輕而易舉的!
「蔣方舟,一直單身,交了很多男朋友」「易小荷,離過婚,經常出現在酒局上。」
面對指控,章文面不改色心不跳。他覺得,她們或者男朋友多,或者離過婚,不是一張白紙,所以,可以毫無顧忌地發洩他的獸慾。什麼狗屁邏輯?女生再有問題,都不是你可以侵犯的理由!作惡就作惡了,還要拿塊遮羞布,還算個男人嗎?玷汙了人這個稱謂!
他可能覺得,她們不會有證據。
是啊,一般情況下,很少有女生在遭受侵害後,想到用手機拍個照,錄個音,提取指紋和DNA,保留嬰兒的胎盤,封存冷凍來作證據。
她們只會驚恐,害怕,覺得人生完了,被毀了,自我折磨,覺得一個人走到了孤零零的懸崖上,只想縱身一躍,換個清白。
林奕含在《房思琪的初戀樂園》裡說:「社會對性的禁忌感太方便了。一個女生被強暴,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
她因為遭受老師性侵, 一直走不出陰影,抑鬱到自殺。那些性侵者毀掉的,不是女孩的一夜,或者幾年,而是漫長的一生!有接觸過四五個性侵的女孩,都過得不好,好端端的人生一下子被毀了:有的遇到渣男,在痛苦的婚姻裡掙扎。有的自暴自棄,在已婚男人那裡尋求愛。有的不敢戀愛,一個人默默舔舐傷口,夜夜痛哭!
有個女士說:三十多年了,當我看到相似的新聞時,還是會淚流滿面,想死,想離開這個骯髒的血腥的世界。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真的從噩夢中走出來。
很多案件,是多年以後,那個泣血的靈魂長大成人,歷經無數個鬼魂附身的恐懼,才有勇氣站出來。
還好,社會進步了,受到傷害,可以不再沉默了,可以勇敢地說出來了。你傷害了我,我就要讓你付出代價!即使不能下地獄,去地牢裡關幾十年,也要讓你嘗嘗傷害女生的下場!
如果你不希望你自己的母親或妻子、女兒被強姦的話,請不要再說:活該,誰讓你們好欺負!請不要冷嘲熱諷!請不要袖手旁觀!請有所作為!任何時候,強姦無辜的女生,都是男性的恥辱,不是你們的榮耀!
什麼時候,我們女生走夜路安全了,打車不擔心會被姦殺,一個人旅行的時候,不擔心被強暴了,我們才能真的覺得國家強大了,強大到可以保護弱勢群體了。但願活著的時候,能等到這一天的到來。
有人說,這個題材,你都寫了不下十次,還寫啊?我說:每次看到這類報導,都想寫幾句,想一直寫,寫到強姦犯都死光為止!寫到每個女生都可以發自內心地覺得這個世界真的很美好,可以不用哭著,也能活下去為止!
還是那句話:多行不義必自斃!那個以性侵100多名女生為榮的魔鬼,求你下地獄,千刀萬剮、萬劫不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