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大熊貓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國家也不允許我們隨意破壞自然,殺害熊貓更是有罪,而雲南的一位農民為了自己的羊群,竟殺了大熊貓,還賣掉了熊貓肉。
王文林是一名普通的雲南農民,養羊是他的主要經濟來源。每年春節時,他都會賣掉一些羊,作為一年的收入。
2014年春節前夕,王文林每天都會查看自己的羊群,生怕什麼意外。
然而有一天,他突然發現有一隻羊死在羊圈裡,嚇得他驚慌失措,他想找出是誰殺了他的羊,但沒有找出任何線索。
第二天傍晚,王文林又發現一隻養了一年的肥羊被咬死,這讓他火冒三丈,他準備守株待兔,他把羊圈的事告訴了弟弟王文才,希望兄弟倆能找到那頭野獸。
二人開始尋找,兩人都帶著槍,兩人沿著羊圈附近留下的腳印一直走,果然王文林看見了一頭巨大的野獸,他非常生氣,已經完全失去了理智。
王文林直接對準那個野獸打了一槍,當時弟弟還朝他大喊「那是大熊貓」,王林文不顧弟弟的阻攔,一時衝動當場將這個國寶打死。
在冷靜下來之後,王文林得知自己攤上大事,大肆屠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是違法行為,經過慎重考慮之後,王林文決定隱瞞自己的罪行。
這天下午,王文林趕緊把熊貓處理掉,他聯繫了一位賣熊貓的人,在中午1點多的時候,王林文的兄弟倆,和買主在鹽津縣普洱鎮串絲村附近見面。
王文林以4800元的價格將70斤熊貓肉和4隻熊掌賣給了買主,買主帶回並藏匿了熊貓,兩天後又將熊貓轉賣給了四川宜賓的王某,一來二去熊貓肉被轉賣了好多人。
後來,經群眾舉報,警方介入調查,將參與販賣熊貓的全部人繩之以法,最後根據大家提供的線索找到了熊貓殺人犯王文林及其弟弟。警察還在王文林所在的地方,搜出了20斤熊貓肉和一張大熊貓皮,還搜出了獵槍。
由於證據確鑿,王文林立即供認了殺害熊貓的經過和原因。最後,因王文林故意殺害國家一級保護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金1萬元。
還有王文林的弟弟王文才因非法銷售國家保護動物,被判11年有期徒刑,罰金1萬元。
時至今日,兄弟二人仍在牢獄之中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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