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2020-06-08 19:19 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澎湃號;上遊新聞訊:近日,記者從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對發生在3年前的一起七旬老人惡意毒殺9條寵物狗的「毒狗案」案作出終審裁定:駁回部分寵物狗主人的上訴,維持原判。
2017年9月21日,大連市開發區一小區發生一起毒狗案,案件導致當晚小區內包括雪納瑞犬一條、鹿娃犬一條、比熊犬兩條、吉娃娃犬一條、泰迪犬三條、博美犬一條,共有9隻寵物狗死亡。同一時間內,該小區數隻寵物狗紛紛中招,疑似誤食了有毒物品,死前均出現嘔吐、抽搐、撞牆、亂跑等症狀,且發作突然,隨後在幾分鐘內痛苦死去,就連送去寵物醫院搶救的時間都沒有。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當晚小區寵物狗主人紛紛撥打了報警電話。為防止再次發生意外,物業工作人員又對小區進行了搜索和清理,現場發現了部分疑似牛肉乾和火腿片的殘渣。警方通過查看小區監控視頻,鎖定了嫌疑人是該小區七旬住戶馬某侖,電梯監控記錄下了馬某侖投毒過程。
視頻顯示,當日下午18:30分左右,馬某侖從自家16樓出門,手持含有毒物質的牛肉粒、火腿腸片等物品乘坐電梯,並將上述有毒物質投放至電梯四周。隨後馬某侖又乘坐電梯來到位於4樓的空中花園,在此處再次進行投放。投放完畢後,他乘電梯回到自己家中,整個過程約為30分鐘左右。
根據視頻線索和大量證據,大連警方很快對犯罪嫌疑人馬某侖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大連經濟開發區檢察機關指控馬某侖涉嫌投放危險物質罪,並向開發區法院提起公訴。被害寵物狗主人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2019年11月19日,大連市經濟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法院認為,馬某侖不滿小區居民飼養寵物狗,投放有毒害性物質,造成九隻寵物狗死亡,其行為危害了公共安全,侵犯了他人的財產權利,已構成投放危險物質罪。法院最終一審判處馬某侖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被告馬某侖賠償各寵物狗主人合計3.11萬元。一審宣判後,部分寵物狗主人不服判決並上訴至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馬某賠償死亡寵物狗損失以及精神損失費。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今年5月12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編號為(2020)遼02刑終66號二審刑事裁定書,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原標題:《大連「毒狗案」終審:七旬投毒者獲刑3年》圖片來自網絡;澎湃新聞·澎湃號·媒體,澎湃號 > 上遊新聞;記者:張瑩;編輯:劉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