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說:車輛結算交接單 採訪對象供圖(下同)
買車,價格可以參照統一的「廠商建議零售價」,實際享受什麼優惠,卻全憑4S店一張嘴?
近日,市民程先生向新民晚報反映,今年3月,他在百聯滬東汽車銷售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大眾途昂車,之後他又在「上海大眾」了解到這款車型可享補貼優惠16500元,4S店卻稱他的車「已享受大眾所有優惠」。兩方說法出現了「羅生門」。程先生質疑:車子的廠商建議零售價是明碼標價,優惠內容為何不能同樣明碼標價?「4S店的操作模式,是銷售價格全憑銷售員一張嘴,這種伸縮有彈性的優惠,容易產生打悶包現象。」
圖說:合同中寫到「此車已享受所有優惠」
購車:報價33萬,優惠3.2萬
程先生告訴記者,今年3月31日,他在位於共和新路上的百聯滬東汽車銷售有限公司,以29.8萬元的價格,用舊車(帕薩特領馭)置換購買了一輛大眾途昂330豪華版國五排放汽車。
「該車的廠商建議零售價是33萬元,當時『百聯滬東』給出了3.2萬元的優惠幅度,但沒有告知有哪些優惠事項,只在購車合同上寫上了一句『此車已享受大眾所有優惠,之後在車價中折讓』。」
疑問:官方優惠,是否享受
購車一段時間後,今年5月,程先生接到了一個「上海大眾」關於購車體驗的回訪電話,他在談話中偶然了解到,這款車型有優惠活動,內容是,在3月27日至4月30日購車可享受三項優惠政策,一是兩年免息貸款,但首付不得低於20%,程先生首付了30%;二是任意車型置換可享補貼10000元;三是投保補貼6500元。
程先生購車合同籤於3月31日,正好在此活動期間,他不知道自己是否享受了這個活動的優惠。
當即,程先生詢問給自己辦理車貸的上海銀行吳中路支行,得知自己確實享受到了兩年免息貸款,但是「上海大眾」另兩項官方活動的補貼卻無人證實。
程先生詢問銷售顧問,對方回復,這些補貼都已經算在當時的優惠當中了,而且合同上也寫好了(此車已享受大眾所有優惠,之後在車價中折讓)。
呼籲:透明銷售,明白消費
記者致電「百聯滬東」銷售顧問,對方承認,「上海大眾」針對3月27日至4月30日購車的用戶,的確提供了三項優惠政策,但他解釋:「合同中已經寫到所有優惠都已享受,經銷商都是把官方活動優惠算在一起給到客戶的,免息車貸也已經做好。」
記者又輾轉聯繫了其他幾家大眾經銷商得知,確實許多經銷商都會把官方活動優惠與經銷商給出的優惠算在一起給到消費者。其中一家經銷商告訴記者,官方活動只是一個噱頭,具體優惠價都是經銷商給出的,可以貨比三家再選擇購買。
購車有優惠是好事,但具體有哪些優惠,為何4S店選擇不告知,打悶包?程先生呼籲4S店透明銷售,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而關於此事的「爭議」,程先生依舊錶示心中有疑問,希望4S店針對不透明優惠給出說法。
新民晚報記者 陳浩 實習生 姚儲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