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1日 10:53 來源:四川在線
參與互動去年年底,仁壽人代廣在追逐兩名偷狗賊時,被偷狗者持裝有麻醉針的弓弩射中腹部身亡,代廣被當地政府評為義勇為先進個人。12月10日上午10時,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公開開庭宣判:被告人黃小鋒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朱加明(化名)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偷狗不成 射死見義勇為者
2014年12月25日18時22分,仁壽縣公安局滿井派出所接到報案,稱其朋友代廣在滿井鎮戰鬥村8組發現兩名偷狗的男子並上前追趕,被這兩名男子打傷,後代廣被送往仁壽縣人民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警方迅速鎖定了案發時36歲的黃小鋒和17歲的朱加明。經查,兩人以師徒相稱,自2013年起,常期在仁壽縣內盜狗。2014年12月28日中午,警方成功將兩人抓獲歸案。在兩人的出租屋內,警方搜出弓弩5把、麻醉針800多支,以及彈簧等配件工具若干。經檢驗,麻醉針內的液體成分含有氯化琥珀膽鹼。
經依理審理查明,朱加明與黃小鋒認識後,即通過黃小鋒學會用弩發射麻醉針偷狗。2加明的摩託車搭載朱加明一同偷狗。二人先在仁壽縣滿井鎮杜家村4組,用事先準備好的弩發射麻醉針將一隻狗打死後盜走。隨後,二人又前往仁壽縣滿井鎮戰鬥村8組,在代廣家外用弩發射麻醉針打狗時,被代廣發現並追趕。在逃跑過程中,黃小鋒對朱加明說:「跑不動了,弄他」,朱加明隨即用弩發射麻醉針擊中代廣腹部,二人逃離現場,代廣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鑑定,代廣在排除機械性損傷及自身病理因素和常規毒物中毒的情況下,不能排除琥珀膽鹼中毒窒息致呼吸循環衰竭死亡。
偷狗賊兩人量刑不同 這是為何
經查明,被告人朱加明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被告人黃小鋒2001年因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2009年刑滿釋放。
庭審現場,黃小鋒的辯護人提出,黃小鋒說「弄他」並不是要用弩射擊的意思,不應對被害人的死亡後果承擔責任。法院認為,兩人事前對實施盜竊被發現後使用暴力抗拒抓捕有過共謀,當日兩人實施盜竊過程中被被害人代廣發現並持刀追趕時除朱加明手持一把安裝了麻醉針的弩外並無其他工具,為擺脫追趕黃小鋒指使朱加明「弄他」,朱家宏隨即發射麻醉針並未超過兩人的共同意思聯絡,其實質就是使用暴力擺脫追趕抗拒抓捕,兩人均應對該行為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對該辯護意見不予支持。
代廣上有四個父母下有兩個孩子,案發時小的孩子僅3個月大。經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主持調解,朱加明的父母自願賠償代廣親屬經濟損失10萬元,並取得被害人代廣親屬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朱加明犯罪時未滿十八周歲,應當從輕處罰;歸案後自願認罪、積極悔罪,其親屬積極代為賠償被害人親屬經濟損失並得到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被告人朱家宏、黃小峰被動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
根據兩被告人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如下:被告人黃小鋒犯搶劫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朱家宏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對查獲的供被告人犯罪所用工具予以沒收。(古笑言 記者 袁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