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市有位家長說,她明明在孩子滿三個月之前,去辦的醫保,可社區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已經晚了。
家住樊城丹江路的賈女士說,她今年7月12號在醫院生下小孩,由於孩子出生時有點缺氧,醫生建議把小孩放在ICU病房照顧幾天再出院,這期間花費了八千多塊錢。
賈女士聽醫生說,小孩出生後三個月內參加居民醫保,這筆醫療費是可以報銷的。
可是,等孩子出院回家,安頓下來後,賈女士到社區給小孩辦醫保參保手續時,卻被告知辦不了了。
賈女士說,其實,她在九月二十六號就去過一次居委會為小孩辦醫保參保手續,由於當時醫保網絡正在升級,沒有辦成。
工作人員告訴她,十一假期之後再去辦。可等到她按照約定時間,再次到居委會為小孩辦醫保時,居委會工作人員卻說,她的小孩已經超過三個月了,不能再參加當年的醫保了。
賈女士扳著指頭算,小孩是七月十二號出生的,即使到十月八號也沒到三個月,咋就不能參保了呢?
樊城社保局醫管科工作人員解釋說,不僅因為醫保是以月為計時單位,每個月的24號以後,社區也是無法進行參保操作的。
因此,即使賈女士9月26號第一次去給小孩辦理參保手續的時候,即使當天網絡沒有升級,她也已經過了三個月的參保期了。
不過,考慮到賈女士為孩子治療花費了八千塊錢,不是個小數,她也並不了解這些政策,醫保部門表示,將會儘量為其補辦,讓她能夠順利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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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剛有寶寶的爸爸媽媽,
沉浸在初為人父母的喜悅中時,
一不小心就忘了給寶寶及時參加新生兒醫保,
一旦遇到寶寶生病又措手不及。
下面,小編帶大家了解下新生兒的參保規定,
看看又有哪些不一樣的地方。
一般情況下,我市城鄉居民醫保政策規定,在規定繳費期內(每年的12月20日前)參保,從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規定繳費期後參保的,醫療保險待遇從繳費之日起的3個月後享受。但對於新生兒,政策的規定是,符合參保條件並在出生之日起60日內辦理參保繳費手續的,可自出生之日起至出生當年12月31日享受醫保待遇,也就是及時辦理參保後新生兒的醫保待遇可追溯到出生之日開始計算。這主要是考慮寶寶出生後,許多父母不可能立即去給寶寶上戶口,因此留出這個時間的考慮,也為了更好的保障新生兒的醫療待遇。
辦理時,寶媽或寶爸應帶上寶寶戶籍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行政服務中心辦理參保手續。辦好後,寶寶的醫保待遇就可以按規定使用了。
>>>>醫療費用的報銷
及時參保後,新生兒即可按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在就醫時,父母應出示寶寶的社會保障市民卡。
新生兒在辦理參保手續前,已經個人現金全額墊付但按規定可以享受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的醫療費可以通過報銷解決。父母在報銷醫療費時,持參保新生兒本人社保卡、《出生證》、醫療費原始發票、醫療費匯總明細清單、出院小結和病歷等醫療文書(含複印件)、以及審核需要的其他材料辦理;如委託他人代辦,應提供代辦人身份證。
寶爸寶媽們~
關於新生兒醫保的具體報銷比例
請你們收好!
除市人民醫院、市中醫院、市婦保院、市計生指導站、市疾控中心外,參保人員在市中心醫院和第二、第三、第四、第六人民醫院就醫的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報銷30%,在市內中心衛生院以下基層醫療機構普通門診政策範圍內報銷比例為50%;本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門診中藥飲片及中醫診療項目報銷50%;藥店購藥不予報銷。一個醫保年度內,參保人員普通門診的累計淨報銷限額為500元(一個醫保年度內累計起付線50元)。
起付線:年度內須先由參保人員承擔的符合支付範圍的住院醫療費用累計總額,三級醫院1000元,二級醫院800元,其他醫療機構400元,同一醫保年度內多次住院的,第二次起付標準以入住醫院起付標準的50%計算,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計算起付標準。特殊病種門診起付線400元,每年度計1次。
報銷比例:新生兒報銷比例為起付標準以上至8萬元部分支付80%,8萬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部分支付90%。
參保人員在本市外醫療機構住院(含特殊病種門診),或臨時外出突發疾病在當地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其符合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用,按特約(定點)醫院自理20%、非特約醫院自理40%後,再按規定結算;未經轉診自行到紹興市外就診的,轉外自理比例在上述基礎上提高10%。一年內可多次報銷、累加計算。
記者:王暉
編輯:大華
點並擴散給有新生寶寶的家長們
小編的工資就漲一塊
還有準粑粑麻麻們看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