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檢署最快下午偵結南港展館案餘政憲部分
2008年12月12日 12:03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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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12日電 據「中央社」報導,臺北地檢署偵辦南港展覽館案,已進入尾聲。檢方指出,前「內政部長」餘政憲等16名被告,涉嫌貪汙治罪條例圖利、行、收賄及洩密等罪,北檢最快在今天下午與特偵組共同偵結。
除餘政憲外,其餘被告包括中間人洪姓男子(洩密罪)、某企業負責人陳萬(收賄罪)、9名評選委員及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總經理蔡尚清、特助黃維安、秘書彭緒瑋等15人。
被列為被告的9名評選委員,分別為前「內政部」主任秘書陳鴻益、臺北科技大學冷凍空調系教授王文博、土木系教授王昌隆、逢甲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鄭聰榮、郭永傑、成功大學建築系教授江哲銘、都市計劃系副教授王振英、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周家鵬、文化大學市政規劃系副教授陳博雅。
檢方指出,「內政部營建署」2003年受理委託,辦理南港展覽館新建工程案,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為順利得標,疑透過友人蔡銘哲等管道,向陳水扁夫人吳淑珍行賄,金額高達新臺幣9000萬元。
檢方發現,郭銓慶另透過餘政憲取得南港案評選委員名單,並透過中間人陳萬的關係,逐一聯絡並行賄部分評委。
不過,由於特偵組偵辦扁案時也發現相關線索,北檢與特偵組共同偵辦此案,並協調蔡銘哲、吳淑珍兩人為特偵組被告,郭銓慶涉嫌行賄評選委員等案情由北檢偵辦。
另外,由於郭銓慶及蔡尚清、黃維安、彭緒瑋等人在偵辦期間坦承犯行,已被列為汙點證人。檢方指出,蔡尚清、黃維安、彭緒瑋三人的犯後態度良好,北檢考慮依證人保護法將他們予緩起訴。
【編輯: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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