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簾市場已被查封 有人撕毀封條經營
    ●因整改不到位存在火災隱患,南寧新裕窗簾市場先後被查封八次
    ●在被查封場所經營違法,相關部門將積極推進整改
    
    市場已被查封,數十人仍在這裡經營。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文/圖
    南寧市西關路27號新裕窗簾批發市場(以下稱新裕窗簾市場)存在諸多火災隱患,曾先後八次被消防部門局部或整體查封。如今市場仍存眾多火災隱患,但數十名經營戶卻偷偷在被查封的市場裡經營,安全狀況堪憂。
    1 數十人摸黑經營
    2月21日上午,記者看到新裕窗簾市場正門緊閉,但側門打開,有樓梯通往二樓、三樓。市場內因沒有統一開燈顯得較黑,但有十多個鋪面亮燈經營。一樓至三樓的牆壁上,貼有多張興寧消防大隊的通告,列舉了該市場存在遮擋消防設施、器材,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等10項火災隱患。
    當天,數十名經營戶在被查封的市場內經營,有少量消費者進入,現場消防狀況堪憂。在逃生通道的捲簾門被封且無照明的情況下,若遭遇火災,眾人都將難以順利逃生。
    市場內一名女子稱,她為老闆打工,曾有過一段時間摸黑賣窗簾。自從市場被查封斷電後,他們就用市場自備發電設備、電瓶或偷用市場的電來照明。她自稱「知道在被查封的市場中經營很危險,但能賺一點算一點」。
    2 市場曾遭八次查封
    新裕大廈於1995年投入使用,1至3層為新裕窗簾市場,有39戶業主,4至10層為住宅區,有165戶業主。2014年8月,新裕窗簾市場被興寧區政府確定有區域性火災隱患,並掛牌督辦。2015年3月,消防部門排查發現,新裕窗簾市場存在諸多火災隱患,責令限期整改。之後,消防部門共查封該市場的多家店鋪。
    2015年6月,消防部門對該市場進行複查,發現重大火災隱患仍未整改,於是實施臨時查封。消防部門表示,臨時查封期限不得超過30日,臨時查封期限屆滿後,當事人仍未消除火災隱患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可以再次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從2015年至今,消防部門對未消除火災隱患的新裕窗簾市場實施查封共八次,其中兩次為局部查封,六次為整體查封。
    談及不查封側門處樓道的原因,消防部門表示,該處樓道為市場與住宅區共用,如若查封,就等於封堵了住宅區域的逃生通道。
    3 整改火患遇瓶頸
    2008年以後,新裕大廈因沒有業主委員會管理,新裕窗簾市場就由市場業主共同管理。起初,市場業主交納費用整改火災隱患,但未能通過複查,導致市場被查封。之後,物業公司退出,市場火災隱患整改工作久拖未改。
    消防部門表示,市場火患未能整改完畢,一是大廈投入使用已有22年,建築結構存在先天不足,部分火災隱患整改起來難度極大,有些根本無法整改;二是大廈建成時,有關法律法規尚未完善,物權出售後,售後服務措施沒有具體跟進,開發商一走了之,造成整個市場產權分散、產權混亂;三是沒有物業公司或業委會責任主體進行管理,業主意見難以統一,管理難度大。此外,業主行蹤不定、更換頻繁,無法通過召開業主大會等形式籌集整改資金。綜上,該市場陷入了無物業、無責任主體管理的困境,導致整改火災隱患責任難以落實。
    4 將開業主大會商議
    新裕大廈目前暫由人民中社區代管。人民中社區負責人說,由於新裕大廈的部分設施與區域由新裕窗簾市場與住宅區共用,維修費用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市場之前在共用樓梯間增設攤位,產生收益應惠及住宅區業主。他們將通知業主,召開業主大會,由業主大會投票解決成立業主委員會、決定聘用的物業公司等問題。
    興寧消防大隊表示,他們將採取如下措施做好新裕窗簾市場火災隱患整改工作:實行專家會診,科學論證。既要考慮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又要兼顧民生和維穩問題,還要考慮到經營戶的承受能力。
    因此,消防部門將繼續推動各相關職能部門調查研究,進行可行性分析,提出相應意見和整改方案,並重點對市場經營戶開展消防宣傳教育,促使業主自覺加大消防方面的投入等。
    5 在被查封場所經營已違法
    新裕窗簾市場已多次發生過撕毀封條偷偷營業的情況。2015年7月,該市場未經過相關合法手續進行解封,擅自拆除總電路開關封條進行營業;2016年12月,市場又擅自拆毀封條偷偷營業。消防部門接到群眾舉報後,立即再次查封,但因沒有監控系統等原因未查出具體是誰撕毀封條。
    人民中社區負責人表示,消防部門查封該市場後,就有經營戶在裡面偷偷經營。但他們沒有執法權,只能對經營戶進行教育、宣傳,以及向上級單位反映。社區曾先後四次向上級反映過有關情況,但經營戶仍偷偷在被查封的市場經營。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擅自拆封或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也就是說,數十人在被查封的市場裡經營,已經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