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魚TV主播行為、著裝規範:
a. 女主播服裝不能過透過露,不能只穿比基尼及類似內衣的服裝或不穿內衣,不能露出內衣或內褲(安全褲),違規扣1分;
b. 女主播背部的裸露部位不能超過上半部的三分之二以上即腰節線以上,違規扣1分;
c. 女主播下裝腰部必須穿到骨盆以上,低腰下裝不得低於臍下2cm即不得露出胯骨及骨盆位置,短裙或短褲下擺不得高於臀下線,違規扣1分;男主播不得僅穿著三角或四角及類似內衣的服裝、緊身褲直播,且褲腰不得低於胯骨,違規扣1分;
d. 女主播胸部的裸露面積不能超過的胸部三分之一,上裝最低不得超過胸部三分之一的位置,違規扣1分;
e. 主播拍攝角度不得由上至下拍攝胸部等敏感部位,由下至上拍攝腿部、臀部等敏感部位,違規扣1分;
f. 主播不得長時間聚焦腿部、腳部等敏感部位,違規扣1分;
g. 遊戲分類(標籤為遊戲類別)主播攝像頭不得超過遊戲界面1/3且不得超過整體屏幕1/4,違規扣1分;
h. 主播不得進行具有挑逗性的表演,包括但不限於:脫衣舞等,違規扣1分;
i. 主播不得進行帶有性暗示的撫摸、拉扯、舔咬、拍打等有暗示動作,或使用道具引起觀眾對性敏感部位的注意,也不能利用身體上的敏感部位進行遊戲,包括但不限於:猜內褲的顏色、猜內衣的顏色、剪絲襪、直播脫/穿絲襪、撕扯或剪衣服等,違規扣1分;
j. 主播不得做出有走光風險的動作,包括但不限於彎腰、高抬腿、雙腿分開、劈叉、下腰、倒立、頻繁切換坐姿等,違規扣1分;
k. 主播不得以誘惑、挑逗性質的聲音、語言吸引觀眾,包括但不限於模仿動物發情時的叫聲、使用直接或者隱晦性暗示詞語,違規扣1分;
l. 禁止主播以暴力工具(槍枝(含仿真槍)、刀具等、賭博工具、性用品、內衣等涉及不雅內容的物品作為表演道具,違規扣1分;
m. 國家公務人員,直播身穿制服,需先聯繫客服進行報備,非國家公務人員不得身著相關制服進行直播,違規扣1分。
此次發布的直播公告不可謂不詳細嚴密,針對在直播當中易出格的幾個部位、行為、語言、著裝都進行了更為嚴格的控制和限定,對於一直想要謀求主播「sexy」暗示的童鞋們這下可真要洗洗睡了。不過從法律的角度上來看,這也是大勢所趨,任何的直播平臺都無法置身事外,相信在以後直播平臺走上規範化道路之後,直播「鬥X」的時代真的一去不復返了。
在鬥魚,這樣的主播還能看得見嗎?
沒了「趣味性」,直播平臺你就不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