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門頭溝法院開庭審理「超級玩家」訴遊戲公司索賠15萬「虛擬財產」案。法院供圖
遊戲帳號被封玩家索賠15萬
遊戲公司稱玩家涉嫌盜用其他用戶裝備,不排除有轉移財產的情況;不認可造成玩家經濟損失
作為網遊《封神榜國際版》的超級玩家,趙先生稱自己的遊戲帳號無故被封且被強制改名,給自己造成了經濟損失,於是將遊戲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門頭溝法院前日開庭審理此案。
庭審中,被告遊戲公司稱原告趙先生的帳戶存在異常現象,涉訴帳戶中有的具有盜竊嫌疑,有的違反命令規則,所以暫時凍結了其帳戶,不同意賠償原告趙先生損失。有律師表示,雖然「虛擬財產」尚不是法律規定的財產權利類型,但其關乎玩家的利益,應受到保護。
本版採寫/新京報記者 王巍
多個帳戶凍結 遊戲玩家稱受損索賠
此案的原告趙先生是《封神榜國際版》網路遊戲的超級玩家。趙先生稱,自2003年至今,他陸續花在成都某公司出品的這款遊戲上的錢,超過30萬元。
趙先生稱,2017年6月,在沒有提前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他的五個主帳戶以及四十多個副帳戶被遊戲公司凍結,而且帳戶的名字也被強制更改。
趙先生認為,遊戲公司運營不善、不夠重視消費者。在與遊戲公司協商無果的情況下,他將遊戲公司訴至門頭溝法院,請求判令對方賠償經濟損失15萬元。
「我的封神榜遊戲帳號是花9.5萬元買回來的,買了4個,帳號被封已經影響到我在遊戲中掙錢了」。對於主張的損失,趙先生在庭審中稱,他通過打遊戲中的BOSS可以賺錢,再算上所花的充值費,酌情索賠15萬元損失。
遊戲公司:玩家涉盜用其他用戶裝備
遊戲公司則不認可給原告趙先生造成了經濟損失,並指出趙先生的帳戶並非從遊戲公司購買,而是在線下第三方購買,遊戲公司不應該對此承擔責任。
此外該遊戲公司還指出,強制改名是因為公司在運營管理時發現趙先生有辱罵其他玩家的行為,經其他玩家投訴,客服溝通建議原告改名無果後,給原告改的名。封號則是因趙先生涉嫌盜用其他用戶裝備等行為。
「有其他遊戲玩家向公司投訴帳戶被盜,帳戶被盜期間涉及交易異常、操作異常,物品進行多次流轉,正常玩家不會將自己帳號中大量物品損毀,並且日誌中顯示異常,且趙先生的帳號與被盜帳號之間的物品在流轉。」遊戲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列舉了懷疑趙先生帳號有問題的理由。
「目前被盜帳號的用戶已經向公安機關報警,案件正在調查中」,遊戲公司代理人還出具公安機關下發的協查通知書,稱該公司是在配合公安調查的情況下,暫時封存玩家帳號。
由於原、被告雙方不同意調解,法院將擇日作出判決。
■ 爭議焦點
帳號被封 玩家是否受到實際損失
玩家否認盜號;遊戲公司稱查封帳號防轉移財產,未變賣、挪用裝備和道具
「我沒有盜號,登錄我遊戲的IP位址,並不是我的電腦登錄的IP位址」,趙先生在法庭上表示,他之所以提出經濟損失賠償,是因為影響到他在遊戲中的收益。
趙先生還指出,遊戲公司存在複製帳號問題,即複製實力相當的帳號與自己進行PK,誘使他花錢升級裝備。
對於趙先生的說法,遊戲公司舉證表示,從技術上來說IP位址是可以變更的,雖然後臺看到的IP位址是變化的,但不排除會將帳戶轉移給第三方的情況。
對於封號沒有通知趙先生,遊戲公司稱,是因為不排除玩家有轉移財產的情況,所以先查封帳號,如果沒有問題就會解除封號。
遊戲公司表示,封停帳號是為了維護玩家利益,在維護遊戲正常秩序情況下,運營商進行了合理合法且必要的操作,其是在防止損失繼續擴大,封停帳號是其義務,是保護玩家財產且維持公平公正的義務,如果其不進行插手,用戶損失繼續擴大,用戶會歸責於遊戲公司,所以封號行為是必要的。
此外,遊戲公司也不認可對趙先生造成了損失,而是認為充值是遊戲的消耗,充值後在遊戲中購買的裝備和道具,在對方帳戶中是永遠使用的,公司並沒有把對方的裝備以及道具進行變賣或挪用,所以不給對方造成實際損失,至於趙先生是否充值了十幾萬元,公司不能確定,其也不認為充值是遊戲損失。
■ 律師說法
「虛擬財產」關乎玩家利益應受保護
記者注意到,根據民法總則規定,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虛擬財產』並不是法律已經規定的財產權利的類型」,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趙虎介紹說,遊戲中的充值和裝備常被視為「虛擬財產」,但其在法律當中沒有明確的界定,由於遊戲的充值和裝備不屬於物權,因此此類糾紛不屬於物權法範疇,此外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也都沒有關於保護「虛擬財產」的內容。
趙虎同時認為,以充值舉例,遊戲玩家向遊戲內充值之後,其實和遊戲經營者進行了一個交易,是一個債權的行為,或者合同行為。用這個充值的「錢款」再去買其他的東西,關乎玩家的利益,玩家所獲得的「虛擬財產」,也應該受到保護。
關於遊戲公司是否可以在不告知的情況下封號,趙虎認為,這要看雙方籤訂的協議中,有沒有關於封號約定,如果約定可以不通知就封號,還要看所籤協議是否為格式合同和霸王條款,進而判斷約定是不是有效。
「在判斷約定無效之前,一般都假定這個約定還是有效的」,趙虎說,除非是能證明這個雙方的約定排除了對方的主要權利,以及沒有合理性。比如說封號之後,玩家是不是可以通過某些途徑申訴,有沒有救濟手段等,這些都屬於玩家的主要權利,如果說協議排除了主要的權利,或者侵犯了玩家的主要權利,這種約定應該是有問題的,而在網路遊戲領域中,目前這種情況其實較為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