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年前的今天,詹姆斯在詹姆斯在《體育畫報》上發表公開信,宣布將回歸騎士。6年已經過去,對於球迷來說這些事情似乎才剛發生過一樣。如今我們回過頭來看詹姆斯的決定2,重回騎士,對於詹姆斯來說可能是一個艱難的選擇。再回騎士的四年,詹姆斯如願為克利夫蘭拿到了一座總冠軍獎盃,從結果來看是非常不錯的。
只是如果詹姆斯當初沒有回騎士,而是留在了熱火,結局會有什麼不同呢?如果再選擇留在熱火四年,奪取兩次冠軍的話,能抵得上回騎士奪一次冠軍嗎?
先討論這種假設情況,詹姆斯回歸騎士的四個賽季,拿到了一次冠軍,但正是這次冠軍,讓詹姆斯的生涯圓滿。16年詹姆斯的冠軍意義非凡,首先騎士隊已經45個賽季沒有拿到過冠軍了,而克利夫蘭這座城市已經52年沒有過總冠軍獎盃了,他們終於打破了魔咒;其次他們擊敗了NBA歷史第一的球隊,那個賽季的勇士常規賽73勝,NBA常規賽歷史第一戰績;最後他們在總決賽舞臺上在1-3落後的情況下,連扳三局逆轉取勝,這也是NBA總決賽舞台歷史首次。因此16年冠軍含金量可以說是近十年,甚至二十年最高的一次。
那麼假如詹姆斯留在了熱火,拿到了冠軍,甚至在熱火再拿到2次冠軍,能比得上騎士16年的這次冠軍嗎?或許普通球迷認為能,因為那意味著詹姆斯現在就可以手戴四枚總冠軍戒指了。從數量來看,確實是這樣,但這樣的話詹姆斯的偉大,全部都建立在熱火這支球隊上了。從意義來說,在同一支球隊拿到四次冠軍,似乎也非常不錯。但是對於詹姆斯來說在熱火四年,打兄弟籃球,2次冠軍。之後再回家鄉,為騎士拿到冠軍,這樣的結果更加圓滿,不是嗎?
以上都是假設,考慮的是兩種情況下冠軍意義的對比,從實際情況來看,如果詹姆斯決定2留在了熱火,想再拿兩次冠軍還是有一定難度的,畢竟韋德年紀增長,狀態下滑,而波什更是因病,只能退役。
再看今朝,決定3來到湖人的詹姆斯,在NBA停賽後今天首次接受採訪中表示:「我來到這裡(奧蘭多,集訓準備複賽)只有一個目標,那就是贏下總冠軍。」如果在3支球隊,都能冠軍,那詹姆斯恐怕真的將成為歷史第一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