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歡小動物嗎?你看到流浪的小動物會引起你的保護欲望嗎?
春秋時期,人們動物的保護就有了較深的認識,人們參與保護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日益高漲,據說當時的魯國國君很愛玩,常帶人去撒網捕魚。但他有一名手下深得萬物生長規律,不顧君主情面,將漁網割斷,還魚入水,並解釋道:「萬物生命皆是遵循生長規律,不可貪一時之快盡殺之。現在正當魚類孕育的時候,你卻不讓它長大,還下網捕捉,真是貪心不足啊!」這位手下運氣比較好,竟然打通了這位國君的保護欲望,並以此形成法令,讓動物都有了保護制度。
而秦漢時期在就堪稱嚴令,秦律中明確指出,在規定時間內,不準設置捕捉鳥獸的陷阱和網罟,並對捕殺、採集的時間和方法也做了具體規定;違反法令會受到嚴懲。在漢代規定了不得捕獵鳥類,基於當時府保護得當,法令第二年春,甚至出現了大批鳥類一次雲集都城的景象。
唐宋時期,對於野生動物的認識和保護不斷深入,尤其是宋代更是深入人心。據說在當時有一名公主,喜歡微服私訪,她覺得百姓雖然安居樂業,但還是會有一些流浪的小動物沒有專門的部門管理,於是上報皇上,設立部門成立了一個收容所,專門為流浪的小動物們服務。
可見在當時對於保護動物的意識已經相當普及,愛護動物這是自古的傳承,也是人性善良的延續。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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