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燈火閃爍的城市中,車水馬龍的都市生活,一到晚上,就會有很多在辦公樓裡下班的男女,奔向一個特殊的所在,那就是酒吧舞廳等娛樂場所,由於白日裡繁重而單一的工作,讓他們覺得非常乏味,無聊之餘總想找個地方宣洩,那酒吧和舞廳就是很好的去處,當然,白領在職場上班,談交情的時間就少了,所以大部分娛樂時間,就是在酒吧夜店,而在這種場所,音樂燈光的刺激下,放鬆精神,恣意狂舞,忘卻白日裡的單調,這裡自然也會產生男女之間的感情線。
阿美就是這樣一個白天是枯燥的白領,晚上,就去泡吧的都市女孩,因為工作的原因,平時都是正裝,一本正經的工作,這讓人感覺到很壓抑,而且職場上有不能找到可以交心的朋友,所以,她 迷上了酒吧,在昏暗的燈光下,勁爆狂嗨的聲浪裡,他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個精神世界,找個看得過去的順眼的男人,聊聊天,喝喝酒,談情說愛,讓她倍覺輕鬆。
幾日前,阿美同樣是逛夜店,然後認識了黃某,兩人見面一見鍾情,非常聊得來,黃某很會聊天,基本上都是阿美怎麼吐槽,黃某都應和,阿美覺得自己找到了一個懂自己的人,他那天很高興,就多喝了幾杯,臨散場,阿美已經喝得走路不穩了,黃某更是體貼的上前攙扶,到門口,黃某說自己不放心阿美一個人走,要送她回家,阿美婉拒,但是黃某一再堅持,阿美半推半就的默認了,兩人到達阿美住處,黃某將其攙扶上樓
其實阿美也知道,自己很害怕夜深人靜一個人呆著,看到黃某人也不錯,就主動留人了,黃某也欣然留宿,當晚兩人發生了關係,隨後乏力的阿美就沉沉睡去了,深夜口渴醒來,發現身邊躺著的男子,令她吃驚的是,並不是一起喝酒的那個黃某,像是換了一個人,阿美打開燈,果然發現不認識,惱羞成怒之下,阿美就報了警,說自己被「侵犯」,民警帶他們娶了派出所。
在傳喚黃某之後,黃某對這件事供認不諱,原來在黃某辦完事之後,看著女子沉睡,就叫來了自己的朋友,然後自己回家了,而阿美醒來看到的男子,就是黃某的兄弟,黃某堅持說這是兩情相悅的事,黃某的兄弟認為阿美就是那種和誰都可以的隨便的女子,而女子堅決說這個是「侵犯」,調解不成,最後阿美將黃某和其朋友一紙訴狀告上法庭,目前已經受理,正在進一步的處理中。
其實,女孩子在外面一定要自尊自愛,寂寞不是胡來的理由,貪一時之歡愉,毀一身之清白,即便是像阿美這樣的夜店老手,也有失手的時候,自己有不想吃虧,結果鬧上法庭,而她的行為作風也眾人皆知,這就得不償失了,黃某的做法也不地道,這種事怎麼能叫來第三人,你情我願也就罷了,如此折騰,可能要面臨的是鐵窗生活了,不管怎樣,不論男女,出門在外一定要潔身自愛,自己尊重自己,才能被尊重。對於黃某和阿美,你覺得誰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