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4日16時許,安仁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端掉一個製毒窩點,現場三名男子跳窗逃走,一人被抓。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人民法院的一份公開判決書裡,曝光了這起製毒販毒案的一些內情。
警方抓捕行動過後,有的毒販聯繫父親、弟弟幫忙銷毀製毒設備,有的毒販妻子忙著轉移毒資,有的毒販運作同夥逃亡……最終,他們均因為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獲刑。
在所有幫助犯中,有一名女子與他人的罪名不同,她被控洗錢罪。女子姓秦,是其中一名毒販的情人,她利用作為七天酒店前臺主管的職務便利,借著酒店營業款幫忙漂白毒資。
製毒窩點被端後,同夥忙著銷毀證據
判決書顯示,2018年9月4日16時許,安仁縣公安局禁毒大隊組織民警趕赴安仁一製毒工廠進行查處,當場抓獲段某,現場查獲製毒設備若干、部分製毒原料、生產出來的冰毒半成品72.09千克。經鑑定均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劉某俊等三人從二樓後窗跳下,躲進後山逃離現場。
就在製毒窩點被查獲的當天,劉某俊等人的同伴為了銷毀證據,逃避打擊,做了很多事情。
被抓獲的段某手上有一份重要證據——記錄著製毒工廠帳目的帳本。為此,劉某俊等人的同夥張某(另案處理)在窩點被查的次日凌晨,立馬安排人找到了段某情人,拿到了帳本進行銷毀。他們還找到了段某的母親,指使其對與段某有關的犯罪證據進行銷毀。
劉某俊從製毒工廠逃出後,於2018年9月5日上午10時許,聯繫到了張某,約定地點碰面,一同商談劉某俊出逃事宜。在交談中,得知劉某俊從製毒工廠跳窗逃跑時不慎把腿摔傷,經商定,決定讓劉某俊出逃至郴州,拿出1.2萬元作為出逃資金。
劉某俊在逃跑期間,於2018年9月8、9日左右的一天打電話告訴其父親劉某文,叫其父親幫忙把設備和物品清出來扔掉。儘管明知兒子安排丟掉的物品與製造毒品有關,劉某文和小兒子劉某等人陸續將設備器材丟棄在垃圾堆和水坑。
2018年9月19日,劉某俊到安仁縣公安局投案。2019年3月5日至6日,民警在垃圾丟棄點找出部分製毒設備、毒品及製毒原料,到水坑處打撈上來部分丟棄的設備及破損的玻璃儀器。
毒販情人藉助酒店主管職務幫忙洗錢
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在偵辦這起製毒案的過程中發現,該製毒團夥在郴州市安仁縣的製毒工廠內將毒品冰毒製造出來後,由段某、張某將冰毒成品販賣給鄧某,鄧某再將冰毒販賣至安仁縣以及郴州市內的部分吸販毒人員。經審查查明,鄧某共實施販賣毒品冰毒3.7公斤,非法獲利存入銀行交給其妻子保管。
2018年9月4日,鄧某妻子得知鄧某被安仁縣公安局禁毒大隊抓獲,為了防止鄧某交給她保管的100萬元錢被公安機關查獲,連續四天內分5筆將95萬元取出。
在這份公開的北湖區法院的判決書裡,還公開了一個細節,鄧某不但讓妻子幫忙管理毒資,還讓情人幫忙漂白毒資。
鄧某的情人姓秦,被抓獲前是安仁縣七天酒店的前臺主管、店長助理。秦某明知鄧某可能涉嫌毒品犯罪的前提下,用這樣的步驟讓毒資變「乾淨」。
鄧某將販毒的款項通過支付寶將錢轉帳給秦某,再由秦某利用自己在酒店的工作便利,將從酒店前臺收取的營業款給鄧某後,將支付寶內鄧某轉給她的錢提現到自己綁定的銀行帳戶取現出來,再將取出來的販毒款項存進七天酒店的公用帳戶衝抵前臺的營業款。
自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8日,秦某支付寶帳戶收到鄧某的販毒款七筆共173952元。2018年7月9日至2018年7月27日,有人向秦某支付寶帳戶共計轉帳25筆合計26萬元,上述款項,秦某均套現後轉交給鄧某。
毒販親人因「幫忙」獲刑
判決書顯示, 2020年10月28日,張某因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及徇私枉法罪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段某因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鄧某因犯販賣毒品罪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某俊因犯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被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這起案件中,為劉某俊等人提供幫助的人,劉某俊父親、弟弟,鄧某妻子等4人因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至2年不等。還有一名被告人因協助抓捕劉某俊,屬重大立功,依法減輕處罰,犯窩藏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鄧某的情人秦某因犯洗錢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實習生徐丹菱長沙報導
【來源:瀟湘晨報】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繫,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