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東省市場監管局
通報了3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
檢出了農獸藥殘留超標、
食品添加劑超範圍使用、微生物汙染、
重金屬汙染等問題!
趕緊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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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青島市嶗山區寶光饅頭店銷售的大饅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還有膠州的兩家餐館使用的餐盤,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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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日照市東港區澤茗茶莊銷售的來自日照市東港區李西文的綠茶,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日照市市場監管檢驗檢測中心。
(二)濟寧市魚臺源佳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濟寧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濟寧市泗水縣泗河辦曉東調味品超市銷售的黃豆芽和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均為濟寧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四)濰坊市諸城市福樂多便民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為諸城市周月華蔬菜店生產的綠豆芽,經濰坊市產品質量檢驗所檢驗發現,其中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諸城市福樂多便民百貨超市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並申請復檢;經青島海關技術中心復檢後,維持初檢結論。
(五)德州市禹城市郭記餐飲服務有限公司新街口分公司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德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六)濟寧市微山縣夏鎮街道農商物流園7號樓棚下的張華銷售的黃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濟寧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七)濰坊市銀座集團臨朐華興商場有限公司蔣裕超市銷售的來自臨朐縣冶源鎮楊善村趙長寶的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濰坊市產品質量檢驗所。
(八)煙臺市煙臺牟平區振華商廈有限公司購物廣場銷售的標稱為萊州市西尹家芙蓉韭菜專業合作社生產的康蔬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煙臺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
(九)濱州市濱城區梁才陽光副食批發部銷售的韭菜,腐黴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十)濟南市鋼城區萬客隆超市銷售的來自沂源縣悅莊鎮朱家莊村朱慶彥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濟南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食品檢驗所。
(十一)濟南市山東豐源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來自萊蕪辛興鄭加祿的韭菜,腐黴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濟南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食品檢驗所。
(十二)菏澤市鄆城縣卓越副食超市銷售的來自鄆城縣王翠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菏澤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三)濟南市商河縣季季鮮蔬菜店銷售的來自濟陽李莊郭學順的韭菜,克百威和腐黴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濟南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食品檢驗所。
(十四)濟南市商河縣綠源購物超市銷售的來自濟陽李莊郭學順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濟南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食品檢驗所。
(十五)聊城市東昌府區風樂鮮生活購物中心銷售的標稱為聊城市水城人家農產品加工廠生產的水城人家笨雞蛋,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十六)聊城市山東聊城振華量販超市有限公司閘口店銷售的依綠園新鮮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十七)聊城市少林武術學校食堂銷售的來自巨野縣董官屯鎮蘆莊村王端強的鮮雞蛋,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十八)臨沂市臨沂潤平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為臨沂高新區億利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草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十九)濟寧市濟寧高新區金玉清真牛羊肉店銷售的牛腿肉,克倫特羅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十)淄博市周村清真沙家牛肉店銷售的牛腩(牛肉),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十一)東營市東營區春生牛羊肉經營部銷售的牛後腿肉,恩諾沙星和磺胺類(總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範圍使用問題
(一)安丘市萬佳百貨有限公司(食品部)生產的玉米面饅頭和山東老面饅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均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安丘市炳慶麵食店生產的老面饅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萊西市萊西富正華食品店生產的鐵鍋饅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青島市嶗山區寶光饅頭店銷售的大饅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三、微生物汙染問題
(一)膠州市長榮菜館使用的小餐盤和大餐盤,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均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二)膠州市丹丹醬骨頭館使用的大餐盤和小餐盤,大腸菌群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均為山東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四、重金屬汙染問題
煙臺市家家悅超市有限公司富豪銀座店銷售的嶗山綠茶,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立案調查,並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除此之外,近日,
城陽區市場監管局
曝光了8月份食品藥品類案件。
2020年8月1日至31日,
共辦結食品藥品類案件共計8件,
其中食品類案件8件,
罰沒款共計26.55萬元。
快來看看你中招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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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陽區康宏達超市古廟店(趙金平)
經營超過保質期飲料案
當事人城陽區康宏達超市古廟店(趙金平)經營的芒果汁飲料、雪碧檸檬汽水、芬達橙味汽水等飲料超過保質期,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24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罰款6萬元;2.沒收超過保質期的5瓶芒果汁飲料(淨含量1.5L,生產日期20190308)、1瓶芒果汁飲料(淨含量1L,生產日期20180121)、1罐雪碧清爽檸檬汽水(淨含量330毫升,生產日期20190214)、3罐雪碧清爽檸檬汽水(淨含量330毫升,生產日期20190625)、5罐芬達橙味汽水(淨含量330毫升,生產日期20190616)、1罐芬達橙味汽水(淨含量330毫升,生產日期20190612)的行政處罰。
城陽區東傑特美超市(李偉)
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調味品案
當事人城陽區東傑特美超市(李偉)經營的米醋、黃豆醬油等調味品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24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罰款6萬元;2.沒收違法所得18.7元;3.沒收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老才臣米醋9桶、黃豆醬油5桶的行政處罰。
城陽區優匯佳生活超市(王莎莎)
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調味品案
當事人城陽區優匯佳生活超市(王莎莎)經營的米醋、黃豆醬油等調味品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經營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24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罰款6萬元;2.沒收違法所得7.5元;3. 沒收標註虛假生產日期的老才臣米醋10桶、黃豆醬油11桶的行政處罰。
城陽區犟骨頭排骨米飯店(鞏德倫)
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案
當事人城陽區犟骨頭排骨米飯店(鞏德倫)經營的可口可樂汽水、青島啤酒、恆真源健胃山楂果汁飲料、恆真源真芒芒果汁飲料均已超過保質期,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罰款12500元;2.沒收超過保質期的可口可樂汽水6瓶、青島啤酒4瓶、恆真源健胃山楂果汁飲料3瓶、恆真源真芒芒果汁飲料13瓶的行政處罰。
青島客香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採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黃豆芽案
當事人青島客香源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採購的黃豆芽經檢測6-苄基腺嘌呤(6-BA)項目不符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農業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公告2015年第11號《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經聽證,綜合考量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危害後果、整改配合程度等情況,疫情期間當事人經營困難,遵循過罰相當原則,對當事人作出: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青島阿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生產標籤不符合規定的真牌火雞面醬案
當事人青島阿喜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真牌火雞面醬的標籤不符合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生產標籤不符合規定的真牌火雞面醬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沒收違法生產的106瓶真牌火雞面醬;2、沒收用於違法生產的未使用的281組真牌火雞面醬產品標籤;3、罰款30000元的行政處罰。
青島帝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經營無標籤的食品添加劑案
當事人青島帝安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經營的食品添加劑無標籤,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經營無標籤的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沒收違法經營的5袋無標籤的食品添加劑;2、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青島盛源來商貿有限公司
生產銷售
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炒辣白菜案
當事人青島盛源來商貿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炒辣白菜的標籤標示的產品名稱為「炒辣白菜」,產品執行標準標示為GB2714醬醃菜,該標籤不符合GB 7718-2011中關於產品名稱的規定,當事人的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依據《食品安全法》第125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1、沒收標籤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炒辣白菜1680袋;2、沒收違法所得1108.8元;3、罰款19000元的行政處罰。
食品安全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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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觀海新聞客戶端、青島日報
記者 | 傅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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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不合格!涉及大饅頭、雞蛋……還有這些人被實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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