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南昌男子為解饞 自製工具捕麻雀被抓)
為了解饞,自製捕鳥工具捕獲麻雀、白腰文鳥46隻,不料卻因此遭遇牢獄之災。24日,記者從南昌安義縣人民檢察院獲悉,經安義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日前以非法狩獵罪對非法捕鳥的王某依法作出判決。
經查,2016年9月22日8時許,王某在沒有辦理特許獵捕證、狩獵證等許可證的情況下,攜帶天網、竹編鳥籠等捕鳥工具來到安義縣長均鄉,用3張天網在長把路段水稻田旁張網捕鳥,待鳥類撞上天網後即被王某抓至竹編鳥籠內。
11時許,安義縣公安局長均派出所民警巡邏至長把路段,將被告人王某當場抓獲,並扣押了捕鳥工具,且將捕獲的46隻鳥放生。經鑑定,王某捕獲的45隻鳥類為雀科雀屬中的樹麻雀,1隻為文鳥科文鳥屬中的白腰文鳥。樹麻雀已列入《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和《江西省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白腰文鳥已列入《江西省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該案移送至安義縣人民法院後,法院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和事實依法予以認定,對被告人王某判處拘役三個月,並將其捕鳥工具予以沒收。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群眾,麻雀、青蛙、壁虎、蟾蜍、野雞、野兔和各種蛇類,雖然沒有被列入國家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但同樣受法律保護。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逮捕野生動物,逮一隻(條)就違法,逮20隻(條)就要立案,可能就要蹲監獄了。在此,也呼籲大家,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保護生態環境,需要我們大家共同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