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蔡佳峻 記者 劉春華)記者3月4日從平武縣法院獲悉,三名男子因非法獵捕、殺害、出售、運輸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黑熊,近日被該縣法院分別判刑。
李某某是平武縣水晶鎮人。2014年10月13日,一隻黑熊被李某某安裝在自留地裡的獵捕工具夾住前掌,李某某用事先藏在巖窩內的獵槍將黑熊打死。隨後,李某某叫上雷某某和楊某某,三人一起將黑熊肢解後搬運至家中,並以3000元的價格賣給雷某某。次日,雷某某將黑熊運往外地銷售,在路經平武縣龍安鎮大坪村時,被平武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擋獲。經相關部門鑑定,被獵殺的黑熊為亞洲黑熊,屬國家二級重點保護動物。
平武法院認為,李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持有槍枝罪;雷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楊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為此,判處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三千元,其違法所得三千元被依法予以沒收;判處雷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二千元;判處楊某某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一千元。宣判後三被告人均沒有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