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規範養犬管理的有關文件,主動回應市民期盼,更好地規範城市養犬行為,實現人與動物和諧相處,促進長春現代化都市圈建設,按照市人大年度立法計劃安排,今年年初,市司法局與市公安局啟動了《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修訂工作。修訂過程中,市司法局與市公安局廣泛徵求了社會公眾意見,這些意見和建議凝聚了市民的智慧與期盼,非常細緻、比較中肯、十分專業,市司法局與市公安局對徵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了梳理歸納、調研論證,本著廣泛採納、儘量吸收的原則,對《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進行了修改完善,並啟動了新一輪的意見徵求工作。為保證《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能夠充分體現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可操作性,實現良法善治,同時也為更好的宣傳我市養犬立法工作,讓更多的市民參與到我市的養犬立法工作中來,傾聽民聲、順應民意,長春市司法局負責養犬立法工作的譚大蕾介紹了《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修訂草案)》的主要內容,並就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作出解讀。
1、養犬管理規定,管人還是管犬?
養犬管理規定,字面理解好像是管犬的,但犬雖通人性,卻也做不到聽懂人話,接受管理。我們的立法目的是通過加強對養犬人的管理,從而實現對犬的管理,通過立法讓養犬人知道養犬過程中,哪些行為可以為,哪些行為不可為,引導養犬人依法養犬、文明養犬。
2、關於養犬管理規定的適用範圍,立法中是怎麼考慮的?
正在徵求意見的《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修訂草案)》中,把適用範圍界定為本市城市建成區。建城區是一個動態概念,隨著城市的發展,會不斷的調整,逐漸的擴大,這正與我們的養犬管理逐步推進,不斷完善的理念相切合。
3、那麼哪些犬可以養,哪些犬不可以養呢?
關於如何界定準養犬,一直是群眾熱切關注的問題,我們嘗試過以體高界定、以準養犬名錄界定、以禁養犬名錄界定等多種方法,後經過調研論證,認為本著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以負面清單的形式對禁養犬名錄進行公布,比較便於實行動態管理。草案規定,禁養犬名錄由市公安機關會同畜牧業管理部門確定,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
4、除了犬種的限制之外,還有什麼重要的禁止性條款呢?
草案規定,城市建成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養殖、銷售、運輸犬只的經營性活動;不得飼養、繁殖、攜帶大型犬和烈性犬等禁養犬;不得舉辦犬只展覽、賽事、表演等活動;不得在機關辦公區、醫院、幼兒園、學校教學區、學生宿舍區、單位員工共同居住的宿舍區、集體公寓飼養、繁殖、攜帶犬只。
5、另一個養犬人更關心的問題,是可以養幾隻犬呢?
正在徵求意見的草案規定,城市建成區內居民飼養犬只的,每戶限養一隻;禁止單位飼養犬只。每戶限養一隻,可能很多愛犬人士會感覺不夠,而且會擔心自己的犬孤單,但這樣限定,是為了更好的減少自然繁殖,避免出現過多的流浪犬、無主犬。
6、那麼養犬人,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呢?
草案設定了四個必要條件: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獨戶居住;具備保證犬只正常活動和健康生長、不佔用公共資源、不影響其他居民正常生活的必要條件;無遺棄、虐待犬只及其他涉犬違法行為。同時,養犬人申請養犬登記前,應當完成有關部門提供的養犬管理法規和養犬常識的培訓。
7、養犬需要辦理登記嗎?
草案規定,養犬人應當在犬只犬齡滿九十日起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辦理養犬登記,並取得養犬證。申請養犬登記,除需要提供免疫證明等要件外,還應當提供四鄰同意養犬意見表,這是借鑑外地養犬立法經驗,目的是減少鄰裡因養犬產生糾紛,共建和諧鄰裡關係。
8、攜犬只出戶的,應當遵守哪些規定呢?
草案規定七項具體內容:
(一)給犬只佩戴智能犬牌,束犬繩,犬繩長度不得超過一點五米;
(二)由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牽領;
(三)隨身攜帶清潔用具,即時清除犬只糞便;
(四)在樓道、電梯及人員密集場所,應當採取懷抱、貼身攜帶犬只或者收緊犬繩等安全措施;
(五)主動、及時避讓行人;
(六)採取有效措施及時制止犬只持續吠叫、追咬等活動;
(七)法律、法規的其他規定。
9、養犬人還應當,避免出現哪些行為呢?
草案規定,市民養犬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放任犬吠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二)放任犬只在城市道路上影響交通秩序和安全;
(三)放任、驅使犬只恐嚇、傷害他人;
(四)在樓道等公共區域飼養犬只;
(五)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行為。
10、除了規範管理,政府部門,對養犬人的服務方式還有哪些呢?
在管理上,草案強調信息化、智能化,市政府將建立養犬管理服務信息綜合系統,部門間實現信息共享,並通過系統為社會公眾提供相關管理和服務信息。智能化主要體現在準予養犬登記的,在發放養犬證的同時,為每隻犬發放智能犬牌,並植入電子標識或者進行虹膜識別,便於政府加強管理,也可以為養犬人尋找走失犬創造便利。
11、在強化管理、優化服務的同時,有什麼鼓勵性條款嗎?
為減少流浪犬、無主犬的數量,草案規定,鼓勵養犬人對飼養的犬只實施絕育措施,鼓勵以領養代替購買。為避免犬只傷害他人後,養犬人無力承擔責任,鼓勵養犬人投保犬只傷害他人責任保險。在市、區人民政府規劃建設專門的遛犬場所的同時,鼓勵有條件的住宅區設立專門的遛犬場所。
12、違反本規定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這是一定的,正在徵求意見的草案較原規定,進一步加大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為規範養犬管理,營造清新、整潔、有序的城市環境,體現現代化都市應有的精神風貌,草案中對禁止性條款已逐條設罰,所以,請養犬人一定要注意,將來需要依法養犬、文明養犬。
《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再次面向全市市民徵求意見,歡迎廣大市民對《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踴躍提出意見和建議,徵求意見截止到2020年8月19日。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請登錄長春市司法局官方網站或者長春市公安局官方網站查閱。
廣大市民朋友的意見和建議可以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ccyqglgd@163.com;或者將意見和建議通過信函寄送長春市司法局立法處(長春市青年路6399號,郵編:130062)、長春市公安局機動治安支隊(長春市南關區東南湖大路1477號,郵編130022),來信請註明「《長春市養犬管理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字樣。
來源:長春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