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名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關於徵求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調整意見的函》(簡稱《徵求意見函》)在網上流傳,8月8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林草部門相關人士處證實了這份文件的真實性,文件中涉及的《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簡稱《名錄》)(陸生野生動物部分)修訂稿正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草部門以及國家林草局系統內部徵求意見,待其他徵求意見環節結束後,報國務院批准,新版《名錄》或將於年內公布。
《名錄》修訂稿擬收錄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772種,其中受國家一級保護的185種、國家二級保護的587種,受保護的物種數量較現行《名錄》大幅增加。
其中,近年來備受關注的東方白鸛、勺嘴鷸、青頭潛鴨,新增為國家一級,穿山甲由國家二級提升至一級。
現行的野生動物保護名錄是1989年國務院頒布執行的,距今已30年。近年來全國「兩會」關於儘快更新《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名錄》的呼聲高漲,不斷有委員、代表提出,過時的名錄影響了對我國瀕危物種的有效保護。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由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組織科學評估後制定,並每五年根據評估情況確定對名錄進行調整。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國家林草局在《徵求意見函》中表明,按上述規定,國家林草局和農業農村部專門組織力量就陸生和水生物種列入《名錄》依據、標準等提出修改意見和具體調整方案。經國家林草局野生動植物保護司組織專家對《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以下簡稱《名錄》)調整方案進行了再次核對整理,形成了《名錄》(陸生野生動物部分)修訂稿。
國家林草局表示,名錄的調整,堅持保護優先的原則,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國家對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實行重點保護」的規定,主要以《中國脊椎動物紅色名錄》對我國脊椎動物的評估等級和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紅色名錄分類與標準為依據,兼顧我國野生動物保護、利用和監管工作實際以及與相關國際公約相銜接的需要。
在國家一級保護與國家二級保護的劃分上,主要考慮是將野外種群有滅絕危險的「極危」物種,分布區狹窄、野外種群數量稀少的「瀕危」物種,野外種群數量下降明顯或持續下降、生存受到嚴重威脅的「易危」物種以及我國特有種列為國家一級保護其他列入名錄的劃分為國家一級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