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久旱無雨
平均空氣相對溼度在60%以下
森林火險等級偏高,達到Ⅱ級預警標準
且預計未來一周內仍無明顯降水
1月14日
江西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緊急發布
全省森林火險橙色預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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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省久旱無雨,平均空氣相對溼度在60%以下,森林火險等級偏高,達到Ⅱ級預警標準,且預計未來一周內仍無明顯降水。根據《江西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特發布森林火險橙色(Ⅱ級)預警。請各地結合實際,嚴格落實以下預警響應措施:
一、市、縣 (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加強值班值守,確保政令暢通。
二、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新媒體等公共媒體及時發布橙色預警信號,播放森林防火公益廣告,加強森林防火宣傳。
三、縣(市、區 )政府發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停止煉山等野外特殊用火審批,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嚴格落實「一長兩員 」責任 ,加強野外火源管控。
四、設區市政府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林區開展森林防火督查。
五、專業森林消防隊、半專業撲火隊進入戰備狀態,隨時做好撲火準備。
1月15日
贛州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
《關於全面禁止野外用火的公告》
2021年1月14日,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森林火險橙色預警信號,我市天氣將持續乾燥,森林火險等級維持在高度危險級別,林內可燃物極易燃燒,森林火災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森林防滅火形勢異常嚴峻,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決定在全市範圍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提醒廣大群眾自覺遵守「五個禁止」規定:
1、禁止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林區;
2、禁止燒荒、燒田埂草、燒草木灰、燒秸稈;
3、禁止在林區內吸菸、野炊和烤火;
4、禁止上墳燒紙、燃放煙花爆竹;
5、禁止煉山、焚燒疫木等。
違犯上述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發現違規用火和森林火災,請立即撥打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
森林防火無兒戲
贛州各地積極築牢森林「防火牆」
1月15日
贛州市南康區森林防滅火指揮部發布
《關於禁止一切野外用火的通告》
當前,天乾物燥,森林火險等級居高,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已發布高森林火險橙色預警。為積極響應,切實嚴防森林火災,維護林區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森林防火條例》、《南康區人民政府禁火令》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1月15日至4月30日為全區森林防火重點戒嚴期,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1、禁止攜帶火種及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旅遊景區等;
2、禁止燒荒、燒田埂草、燒稻草、燒花生苗、燒草木灰、燒秸稈等;
3、禁止在林區吸菸、野炊、烤火和燃放孔明燈等;
4、禁止在林區燃香點燭、焚衣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等;
5、禁止未經批准擅自煉山、焚燒疫木等。
二、重點戒嚴期間違規野外用火視同燒山處置,違反上述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三、全區廣大幹部群眾要積極支持和參與森林防火,自覺遵守森林防火規定,發現違章用火和森林火災,應當立即報警。
森林火災報警電話:6638119。
此前
于都縣人民政府發布禁火令
違反規定者嚴處
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切實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森林防火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研究,特發布禁火令如下:
一、自2020年9月15日起至翌年4月30日止,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嚴禁在林區內上墳燒紙、點蠟燭、鳴鞭炮、燃煙花、放孔明燈等其他一切用火行為。
三、嚴禁在野外燒荒、燒稻草、燒田埂、燒火土灰積肥、燒木炭。
四、嚴禁在林區內吸菸、野炊、燒火取暖、燒山驅蜂驅獸、使用火把夜行照明等一切用火行為。
五、嚴禁在林區內玩火及攜帶火種進山。
六、嚴禁違規煉山造林、種果等。
七、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相關行政執法部門依據《森林防火條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條例》等有關規定進行行政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廣大群眾要積極舉報森林火災及肇事者,一旦發現森林火災隱患或森林火情,立即撥打電話(0797)6233785或12119,對舉報有效線索者,給予一定獎勵。
安全無小事
森林火災不僅燒毀林木及野生動植物
而且引起土壤貧瘠
破壞森林涵養水源的作用
對生態平衡造成極大危害
轉發擴散!
來源:綜合江西省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贛州林業、南康發布、於都林業等見習編輯:熊小勤 校對:賴睿編審:劉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