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之後,肇事司機高某駕車離開現場,被撞的司機胡某開車追趕,將對方攔停之後,胡某下車,站在對方車頭,沒想到,高某強行逃離現場,將胡某腿部撞成骨折。2月17日,在嚴峻的疫情下,海澱交通支隊清河大隊交警持續不斷地努力,終於將高某控制。記者今天獲悉,高某已被海澱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站著的是肇事者
這起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30日。據胡某報警時描述,晚上10點多,他駕車在海澱區學清路與石板房南路交叉口東側,與一輛白色轎車相撞。但是對方沒停車,當即駕車逃離。胡某於是駕車緊追,追到六道口路口,將白車別住。可就在他下車擋在對方車頭的時候,萬萬沒料到,對方強行啟動,多次撞到他的身體,最後一次,車子猛地一衝,把他撞到一邊,一溜煙疾馳而去。倒在地上的胡某發現,自己的左腿折了。
接到報案後,清河大隊事故組立即開展工作,由於這起逃逸案件性質惡劣,後果較為嚴重。辦案民警王倩、石堯第一時間上報清河大隊領導,張磊大隊長了解情況後,立即成立了他本人擔任組長的12.30專案組,6名民警開始工作,進行分析研判,確定偵查方向。
肇事者被帶走
由於事出突然,光線較暗,胡某沒記住肇事者的車號。專案組連夜展開調查,先從車輛行駛軌跡入手調查,通過確定嫌疑車輛的行駛路線、出入場所,以便儘快鎖定嫌疑人的身份和車輛信息。清河大隊王金虎副大隊長則帶領民警,倒查肇事車輛行駛軌跡,及時固定相關證據。
經過現場走訪及反覆的查看周邊幾十餘處錄像後,肇事車輛的樣子終於清楚了:是一輛白色共享新能源小客車。錄像顯示,這輛車的始發點為石板房南路附近,且它又是共享汽車,所以民警將石板房南路北側的聖熙8號購物中心停車場列為排查重點。很快,在排查時發現了該車進出停車場的記錄,確定了逃逸車輛是一輛車牌號為京ADEXX03的白色奇瑞牌新能源小客車。
民警走訪
這輛車的所有人是一家租賃公司。民警查找到當時租車的嫌疑人的信息,此人為32歲的河北三河人高某。民警找到他的電話,多次聯繫,但無論怎麼撥,高某都不接聽,發簡訊告知他民警的身份,要求他配合工作,也沒得到任何回應。民警驅車趕往他駕駛證登記地址,經核實查找,也沒有找到他。輾轉多次,好不容易通過其他電話與高某聯繫上,高某口頭答應到交通隊配合工作,但到了約定的時候,還是沒出現。專案組民警又聯繫他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還是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
在海澱支隊事故科的大力協助下,專案組運用大數據技術,最終查詢到了高某的一個住址。此時已是2月17日,由於疫情的原因,小區的出入都要進行登記,這下倒是方便了辦案民警,順利找到了此人,並將他傳喚回交通隊。
最終破案
訊問中,高某矢口否認曾經撞過人,只是說「當時有人攔我的車」。被問到「接到民警簡訊和電話,為什麼始終不配合」時,他回答:「我以為你們不是警察!」整個訊問過程中,高某一直說「沒覺得我撞過車,也沒撞過人」。民警向他出示了現場監控錄像,錄像中,清晰地顯示了高某所駕駛的車輛多次碰撞受害人身體。突然見到自己的一舉一動都在民警的電腦裡,高某瞬間傻了。
記者今天獲悉,目前交管部門已將此案移交海澱分局,高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海澱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安然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