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
奶茶几乎無處不在
成為了時下年輕人的「續命神器」
然而靠奶茶續命的你們
是否留意過「手中的快樂」
它是正品嗎?
喜歡喝奶茶的朋友
可能都知道「益禾堂」這個品牌
在很多地方都能見到
可是,你喝的益禾烤奶
就真的是益禾堂出品的?
案情概要
目前,廉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梁某某涉嫌假冒「益禾堂」商標案在廉江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梁某某欲加盟「益禾堂」品牌經營奶茶,但因不符合加盟條件,未能如願加盟。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經「益禾堂」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自2020年1月起,梁某某便擅自按照「益禾堂」連鎖店的模式在廉江市某鎮開設一間「益禾堂」奶茶店,該店的裝修設計、店面招牌、點餐牌、訂單小票、工作人員的工作服等處,均使用或印刷有「益禾堂」註冊商標,而印刷有「益禾堂」註冊商標的紙杯、塑料杯及封口紙等物品裝盛奶茶的材料系梁某某從網上購置。案發後,公安機關從扣押的銷售記帳電腦中提取出該店從2020年1月至案發時,銷售「益禾堂」奶茶的金額高達90萬餘元人民幣。
(網絡配圖)
被告人梁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擅自開設「益禾堂」奶茶店,並在該店的經營活動中使用與「益禾堂」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假冒註冊商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網絡配圖)
說到這裡,你是否有很多疑問?
何為假冒註冊商標罪?
法律對假冒註冊商標罪
又是怎麼規定的?
法條連結
假冒註冊商標罪,是指未經註冊所有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行為。
現行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假冒註冊商標罪】:
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隨著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提出,國家對智慧財產權的的保護是愈來愈重視,為順應時代發展,加強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鼓勵企業自主創新,新的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刑法法律應運而生。
即將於2021年3月1日實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則對假冒註冊商標罪的規定作了修訂,即「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知法於心,守法於行!
保護智慧財產權,需要你我共同努力!
▍圖文:素材來源廉江市人民檢察院、廉江今日一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