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喜歡養動物,還有人喜歡養野生動物,但他們不知道,把野生動物當作寵物來養,極有可能觸犯法律。揚州市江都區警方27日通報,三名違法飼養鸚鵡的犯罪嫌疑人被抓獲,案件正在偵辦中。
通訊員 江公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陳詠
涉案鸚鵡
朋友圈發張「鸚鵡圖片」招來警察
前不久,江都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獲悉一條線索:有人在朋友圈裡發布飼養鸚鵡的圖片。在很多市民看來,飼養鸚鵡似乎沒什麼大驚小怪的,但民警卻對這一線索高度重視,因為大多數鸚鵡都被列入了《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和《瀕危野生動物國際貿易法公約》中,系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收購、運輸、出售名錄內的動物,是違反法律法規的。
辦案民警介紹,雖然鸚鵡種類繁多,但只有三種鸚鵡不在名錄內,即:桃臉牡丹鸚鵡、虎皮鸚鵡、雞尾鸚鵡。經過調查,他們找到了這隻被「曬」在朋友圈裡的鸚鵡原圖,其頭頂部分有鮮豔的羽毛,經過鑑定,是「藍帽」鸚鵡,列在名錄內、受到國家保護。飼養這種鸚鵡的人,已經涉嫌觸犯法律。
三名「鳥友」落網,三隻涉案鸚鵡移送林業部門
經過進一步調查,民警了解到,飼養這隻藍帽鸚鵡的人,是江都男子唐某。民警來到唐某家後,並沒有發現鸚鵡的蹤跡,唐某也一再堅稱自己沒有飼養過鸚鵡。隨後,民警圍繞唐某的關係人開展工作,在其一親戚家裡發現了這隻藍帽鸚鵡。「確實是我養的。」民警找到了鸚鵡,唐某不再抵賴。
唐某交代,自己從小就喜歡鳥類,此前也養過鳥。幾年前,他對羽毛豔麗的鸚鵡產生了興趣,在網上認識了一些有同樣愛好的朋友,也通過網友購買過一隻金剛鸚鵡。2017年,唐某將這隻金剛鸚鵡賣給了同樣喜歡鳥類的網友、山東人顧某。當年8月,他又從顧某處購買了一隻藍帽鸚鵡,也就是被民警查獲的鸚鵡。
根據唐某的交代,民警趕赴山東將顧某抓獲。顧某稱,自己從唐某處買來的金剛鸚鵡已經飛走了,而他賣給唐某的藍帽鸚鵡,則是從另外一名「鳥友」、山東人齊某處購得的。隨後,民警將齊某一併抓獲,在齊某家中,民警還發現了他飼養的另外兩隻藍帽鸚鵡。目前,警方已將三隻涉案鸚鵡通過動物救助的方式,移送給了林業部門。
嫌疑人很委屈,警方對動物愛好者有話說
民警調查發現,唐某等三人都是不折不扣的愛鳥之人,不僅投入大量資金飼養鸚鵡,還每天陪鸚鵡、逗鸚鵡,給鸚鵡梳理羽毛。投入大量財力和精力來養鸚鵡,怎麼還涉嫌犯罪呢?被抓後,唐某覺得自己有點「委屈」。
「愛不是錯,但要找對愛的對象,要有正確的方式。」民警介紹,國家出臺相關法律,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野生動物。作為熱愛動物的人,更應該自覺遵守法律,這才是對動物最好的愛。
那麼,喜歡野生動物,想要飼養野生動物,該如何找對方式呢?民警介紹,飼養野生動物,需要向相關部門申請馴養許可資質,陸生動物向自然資源局林業部門申請,水生動物向農業農村局漁政部門申請。民警表示,申請野生動物馴養資質,還需要一定的硬性條件。市民想要飼養寵物,儘量選擇貓、狗之類的伴生動物。
「想馴養繁殖野生動物銷售賺錢的,需要獲得相關部門的手續,出售前要到監管部門辦理手續,否則就是違法。」民警表示,無論是野生動物種群還是人工馴養繁殖種群,如果收購、出售行為未經主管部門批准,或運輸、攜帶、寄遞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均以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