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一般都喜歡槍,不過槍枝在我們國家是嚴格管控的,年輕人不能以身試法,有兩個「80後」,為了賺錢,一個在網上販賣槍枝零部件,還有一個自己加工了零部件,然後也在網上賣。前幾天,南通通州區法院審了這起由最高法院指定管轄的案件,兩個人都被判了刑。山東菏澤的王某,1984年出生。從2016年5月開始,他在網上買了槍枝零部件,再通過微信和微店,賣到全國各地。到2018年8月,王某一共非法買賣槍枝零部件188件。
還有一名嫌疑人蔣某,湖南衡陽人,1985年出生。他在網上跟王某取得聯繫,跟王某買了零部件,再發給其他買家。另外,因為蔣某有個機械加工店,他乾脆買了樣品,自己跟著動手做。
法院查明,從2017年11月到2018年6月,也就半年多時間,蔣某製造、買賣槍枝散件一共有650件。據通州法院刑庭副庭長劉華介紹稱,不少犯罪分子,為了逃避處罰都會將槍枝化整為零,通過拆解為不同的部件在不同的網店中進行銷售。因此最高法院對此作了具體規定,每30件槍枝散件算作一支槍枝,以便在偵查審判當中有據可查。
法庭最終做出判決:被告人蔣某犯非法製造、買賣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被告人王某犯非法買賣槍枝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素材來源:南通新聞 實習編輯:浦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