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紀較大的貓販子被抓後,理直氣壯地說:「我就是路過,順手牽羊逮兩隻流浪貓。」
年紀較小的抓貓人承認,他和「師傅」在春節期間已經偷了100多隻貓。
貓販子的車內有幾個編織袋、3個空籠子和10來只死麻雀。晨報記者 張靜雅/攝
昨天凌晨2時許,家住百萬莊申區的李小米(化名)及家人抓獲兩名設套抓貓的天津男子。兩人供認多次抓貓並帶回天津販賣貓肉掙錢。這件事的曝光引起了廣大愛護動物志願者的憤怒,更引起了市民對食品安全的擔憂。
事發
凌晨兩點逮到偷貓賊
昨天下午2時許,北京晨報記者在展覽路派出所見到了李小米。說起事發經過,小米稱:「我們小區是首都愛護動物協會定點的群護貓救助點,小區裡所有的流浪貓都有名字和編號,養了很多年,不會亂跑。但在1月初,我們發現有5隻貓在一夜之間都丟了,就懷疑有人偷貓。」此後,小米聯合小區內的愛貓人士每晚在小區周圍巡邏,希望能震懾「偷貓賊」,此後,果然沒再出現丟貓的情況。直到昨天凌晨,當班巡邏的她在路邊意外發現了兩隻放著麻雀用來逮貓的籠子。
「當時已經夜裡兩點多,我經過小區的車庫,突然聽見有翅膀撲騰的聲音。拿手電筒一照,看見貓貓『小花』正要往一個鐵籠子裡鑽,它一看見我就向我走過來,所幸沒進去。」仔細看那鐵籠子,小米不禁心裡一驚。「那籠子一看就是特製的,小麻雀裝在一個夾層內做誘餌,籠子上還壓著一大塊磚頭,如果有貓一腳踏進去,籠子馬上就關上。」越看越氣的她決定等著抓貓人。「過了5分鐘,看起來一個十來歲的男孩跑過來查看籠子。我一把拽住他,沒讓他掙脫,然後趕緊打電話叫我爸和一起餵貓的阿姨。」
「這男孩說他只是幫下手的,真的抓貓老手就在路邊的麵包車裡等著呢。」經多次交涉,這名老手終於現身。小米則在他們的車裡找到兩隻剛被逮的貓和一些小麻雀,其中一隻貓是隔壁小區陳女士家所養,另一隻是小米餵養的群護貓,「兩隻貓被放在麻袋裡,麻袋口扎得緊緊的。」隨後,小區內餵貓的張女士又發現了3隻誘捕籠,且籠中都有收穫,其中兩隻是居民家養的,另外一隻是小米等人餵養的群護貓。
坦白
春節期間偷貓過百隻
隨後小米撥打110報警,展覽路派出所的民警趕到現場。小米將民警處理過程用手機拍攝下來放到網上,北京晨報記者在視頻中看到,面對小米父女的質問,一男子帶著天津口音理直氣壯地說:「我就是路過,順手牽羊逮兩隻流浪貓。我逮的是流浪貓,你說是你的貓,難道全國的貓都是你的?」
辦案民警詢問抓貓用途,男子直言:「我抓貓是帶回天津賣錢的。賣了給人吃。不幹這行我怎麼賺錢?怎麼活著啊?我逮的是流浪貓,不知有主人。」
民警隨後將男子及其無證進京的麵包車帶回派出所處理。北京晨報記者在小米拍攝的圖片中看到,這輛麵包車的後座已全被卸下,車廂內散落著不少鳥類羽毛,幾個編織袋、3個空籠子和10來只死麻雀。「我們在駕駛座附近還發現了一張他們抓貓的單子。」記者看到,這張單子上寫著密密麻麻的地址和數字,但只能勉強看清幾個字,如」月壇北街「和3個「正」字。
小米說,年紀較小的抓貓人承認,他和「師傅」在春節期間已經偷了100多隻貓。「他們拿山雀做誘餌,先是在南城偷貓,後來抓的差不多了,又跑到西邊來了。他們親口承認昨天剛剛在魏公村那邊偷了10多隻。」
處理
抓貓人被治安拘留
小米將晚上抓獲抓貓人的消息發在微博上,引起廣大愛貓人士的關注。不少丟貓的主人都趕到展覽路派出所打聽消息,希望能找到丟失的寵物。從海澱區萬壽路趕來的王女士還特意帶來了2013年年初在小區中丟貓的監控錄像,北京晨報記者驚訝地發現,該錄像中抓捕群護貓的男子面容清晰,與昨天被抓的抓貓人非常相似。
「偷貓的人竟然說,他已經偷了十多年的貓,賣出去上千隻。要是真的按他所說,賣給集市做成食物,食品安全怎麼保證啊?」小米說。網友跟帖中也紛紛表示擔憂。
北京晨報記者昨晚從警方獲悉,兩名抓貓人已被警方治安拘留,事情仍在進一步調查中。
律師解讀
貓販子觸犯多部法律
北京建祥宇律師事務所蔡春紅律師稱,根據被盜貓的性質不同,盜竊陳女士以及其他業主所有的家貓,這兩名抓貓人屬於偷竊行為;偷盜小區內固定群護貓,應該屬於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這些小區內的固定群護貓,享受了政府的絕育基金,不是完全意義的流浪貓。它們有固定的餵養人長期餵養,形成習慣,應該叫作『準流浪貓』。流浪貓應該是完全沒有人照顧的無主貓。」
蔡律師給北京晨報記者講述了去年豐臺區流浪貓傷人、餵養人被判承擔部分責任對受傷者進行賠款的案例。「按照這個法律邏輯看,流浪貓雖然不是完全意義上歸餵養人所有,但如果出事餵養人需要負責的話,在法律層面上他們也應該享有一定的權利。」蔡律師稱,在小區內抓獲的流浪貓有固定群護人,並且群護人是經過動保組織培訓的,餵養活動有固定時間和地點。應該對流浪貓享有一定的權利。相對的,蔡律師表示,如果抓獲的是完全無人照顧的無主貓,從目前看是沒有法律來約束的,只能從治安角度來約束抓貓人的行為。
至於抓貓人利用山雀做誘餌抓貓的情況,蔡律師說:「如果使用山雀做誘餌,他們就觸犯了《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我建議群護人向森林公安舉報。」
對於貓販子說將貓販賣到天津作為食用用途,蔡律師認為,該行為違反了我國多部法律法規。「《動物防疫法》中明確規定,屠宰動物需要辦理《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但我國貓只有用於運輸的活體檢疫,相關部門是不給貓做屠宰檢疫的。如果出售貓肉就是觸犯了《食品安全法》中不得出售未檢疫的食品以及冒充別的食品出售。」
晨報96101現場新聞
記者 張靜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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