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年8月23日開始,吉林省白山市相繼有3人在接種狂犬疫苗後得了「怪病」,昏迷不醒。事後有人質疑當地有關部門故意拖延申報時間,直到剩餘疫苗只剩27支、達不到送檢樣本數時才停用疫苗。
白山市疾控中心前天表示,他們事後的處置方式完全合乎國家衛生計生委的相關規定,並沒有拖延申報或掩飾真相。另悉,吉林省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介入調查此事,「疑苗」原因將在查明後及時向社會公布。
據新華社電
事發
3個家庭3場悲劇
2013年8月23日,12歲的小學生於弋峰在路邊玩耍被狗咬傷後,在白山市疾控中心接種了第一針狂犬病疫苗。9月6日,在打完第四針疫苗後,他開始感到頸椎僵硬、麻痺。9月9日,小弋峰開始發低燒並感覺左臂「使不上勁」,相繼去小診所和當地市醫院進行過治療,但病情卻始終不見好轉。9月13日,家人帶著已進入「嗜睡」狀態的他轉入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小兒神經科,被確診為「播散性腦脊髓炎」。
9月29日,類似的厄運又降臨在白山市另一位9歲孩子—馬嘉俊的身上,他被狗咬傷後於10月14日在市疾控中心注射完第四針狂犬疫苗後,17日也開始發燒,高燒斷斷續續地一直延續到22日,也被家人轉院帶到長春治療。10月23日凌晨,馬嘉俊也進入昏睡狀態,26日核磁共振顯示,其腦細胞已大面積壞死。馬嘉俊目前依然在重症監護室裡進行治療,他的家人只有每天9點從醫生口中才能得到他病情的最新變化。
56歲的李豔秋是第三個不幸者,她去年10月17日注射第一針狂犬疫苗,也在經歷了四針之後發燒,繼而在11月12日陷入昏迷狀態,最終也被確診為「急性播散性腦髓炎」。
據了解,3人使用的疫苗來自同一廠家、同一批次。在經歷了起初的悲痛之後,3家人通過親友取得聯繫,「抱團」探尋事件真相。
質疫
苗停用疑點叢生疑
事發後,於家、馬家和李家親屬分別於去年11月11日、18日和19日向白山市疾控中心提交了相關書面材料,要求相關部門處理此事。11月22日,白山市停用了那個批次的疫苗,可疫苗僅剩27支,已遠遠達不到藥監部門可以進行化驗檢測的60支的數目要求。
「實際上我家10月30日就發簡訊給市疾控中心的黃科長報告情況了,當時剩下的疫苗還有157支,但我不理解為什麼他們沒有立即停用疫苗。」於弋峰的母親高廣慧說。
李豔秋的丈夫殷廣森也稱,都說有書面申請才能停用疫苗,但當時已是人命關天的危急時刻,顧不得寫書面材料,他的申請還是親友代寫的,「總不能說是因為我拖時間而導致疫苗無法送檢吧。」殷廣森說。
去年12月11日,3家人收到了吉林省相關部門組織專家經過診斷後開具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調查診斷書》,其中排除了疫苗質量事故和接種事故的可能,認為其中有兩例不排除與接種狂犬疫苗因素有關,而馬嘉俊的發病與注射疫苗無關。馬嘉俊的爺爺馬國田表示,在疫苗未送檢的情況作出這樣的結論,讓人難以信服。
回應
廠家表示質量無問題
生產該批疫苗的是吉林邁豐生物藥業有限公司,該公司主管質量的副總朱昌林介紹,這批疫苗的產品編號為「201301003」,有效期至今年1月29日,共有1.5萬餘份。但同批產品目前只有發往白山市的180份「可能」讓3個人「出了事」。
朱昌林說,企業有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和藥品GMP證書,且產品在有效期內,產品質量並不存在問題。對於3名患者的救治,朱昌林說:「我們已給3個患者家庭打款超過75萬元,錢不是因為媒體關注了才開始給的,更不是因為我們心虛。作為一個有良知和責任感的企業,我們不希望他們因經濟原因而得不到好的治療。」
按吉林省有關規定,若此次最終以患者「因接種異常反應致殘」收尾,每位患者將按照殘疾級別、最多將獲得40萬元左右的補償款。朱昌林稱,費用得等調查結果出來後再與當事多方商量。
反應
衛生藥監部門已介入調查
我國《狂犬病暴露預防處置工作規範》第十三條中說明,接種狂犬疫苗應儘量使用同一品牌的疫苗完成全程接種……「在叫停前我們只有這一批疫苗,當然該打的還得繼續打。」市疾控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說。
此外,《實用預防接種手冊(第2版)》對接種異常反應叫停機制啟動的「反應時間」和「警戒人數」並無詳細規定。白山市疾控中心方面認為,僅憑一個人的簡訊、電話不可能叫停疫苗,而在3家人書面材料交齊後就很快緊急叫停當批疫苗,這完全合規。
據悉,剩餘疫苗和企業留存的樣品目前已被送往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進行檢測;吉林省衛生和藥監部門目前也已組織力量再次對疫苗的運輸、儲存、接種等環節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