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是孫中山曾經擔任過的短期職位,只在1921年5月5日與1922年6月16日短暫使用過,從此該職位便消失匿跡於歷史長河。這個職位看似風光萬分,冠以「非常」和「總統」二字,但其中的緣由細細說來卻讓人落淚。
1912年10月,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舉行,此屆國會中國民黨佔據優勢。1913年因宋教仁遇刺,引發二次革命,袁世凱下令解散國民黨。袁死後,國會恢復,但當時的政治大權全部集中在各省的督軍和國務總理段祺瑞手中。此後張勳復闢失敗和段祺瑞重返北京建立政府等一系列事件,使得國會名實存亡。
在這樣的時勢背景下,孫中山無奈之下在廣州打起護法運動的旗號,呼籲原國會議員南下廣州組成新政府。孫中山認為北京政府違背了中華民國臨時約法,為非法政府。因此他的呼籲受到許多國會會員的響應,紛紛來到廣州。1917年,孫中山在廣州召開國會,該國會被稱為「非常國會」。
但是這個政府也不受承認,在國際上站不住腳,而且孫中山在這個政府內的權利基本上被架空。同時孫中山和粵軍首領陳炯明有很大的矛盾,孫中山想要發展革命勢力,處處被阻止,無可奈何。
時間持續推移,孫中山繼續苦口婆心說服陳炯明,然而言之懇切,而陳炯明則聽而不聞,置之不理。1921年,孫中山認為時機迫切,若國際進一步和北京政府勾結,革命事業便無從談起。因此,孫中山要求國會選舉總統,不然一走了之。結果孫中山以218票當選非常大總統,陳炯明三票,一票棄權。
孫中山就任中華民國非常大總統後,企圖發起第二次護法運動,計劃由桂入湘北伐。這個法是指《中華民國臨時約法》,孫中山發起該運動是為了鞏固他耗費畢生精力取得的革命成果。但是,因陳炯明與孫中山意見不合,直接命令手下攻擊總統府,孫中山被迫離開廣州,「非常大總統」的職位從此消失,無人談起。
孫中山逃離廣州,數年來努力的成果功虧一旦。這是孫中山遭受的一生中最慘重的一次失敗,標誌著中國資產階級領導的舊民主主義革命的失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