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南方都市報的一篇名為《以為刷臉查證過安檢,結果竟「被」辦了一張電信卡?》上了今日頭條,主要講的消費者到客運站去乘坐大巴,結果以為汽車站工作人員查身份證的正常坐車手續,沒想到竟「被刷臉」,差點辦了一張電信手機卡。看到這裡,不管這篇文章的證實性怎麼樣,但是以欺騙手段強制辦卡這個事情真的好玩嗎?電信真的那麼缺客戶,需要以這種方式去售賣電話卡?
明文規定,竟然視若無睹?
根據《電信和網際網路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規定,未經用戶同意,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戶個人信息。同時應當明確告知用戶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查詢、更正信息的渠道以及拒絕提供信息的後果等事項,更不得以欺騙、誤導收集信息。
早前,據新華網報導,根據工信部的規定,從2017年1月1日開始,全國所有未實名登記的手機號將正式予以停機,並且網上實名認證需要「刷臉」拍攝真人視頻並上傳才能完成。2018年,工信部又印發了《關於縱深推進防範打擊通訊信息詐騙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組織開展用戶實名登記人像比對試點工作」。為何國家已經出臺過相關規定,電信還敢如此「膽大妄為」頂風而上?
利用人臉識別僅為強制辦卡?
眾所周知,人臉識別,是基於人的臉部特徵信息進行身份識別的一種生物識別技術。用攝像機或攝像頭採集含有人臉的圖像或視頻流,並自動在圖像中檢測和跟蹤人臉,進而對檢測到的人臉進行臉部識別的一系列相關技術,通常也叫做人像識別、面部識別。
但是,按照國家標準《個人信息安全規範》中的要求,收集身份證、護照、 駕照等法定證件信息和個人生物識別信息時,應專門提醒個人信息主體此次收集活動涉及的信息,並說明處理目的、處理規則。但是,據該文章的當事人透露,中國電信工作人員既沒有徵得其同意,也沒有向他告知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範圍。在這裡,小編不禁想說,辦卡就辦卡,你表明目的就行了唄,消費者愛辦就辦,欺騙式消費只會引火燒身,敗壞自家的口碑!
警惕防範網絡電信詐騙,正規途徑辦卡最安全
很多消費者在公共場所辦理業務或者進行其它消費,莫名其妙的會遇到「被辦卡」的情況,但是切莫忍氣吞聲,一定要據理力爭,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同時要辦卡就到正規營業廳去辦理。為了防範網絡電信詐騙,早在2016年,工信部就發布實施意見,要求各基礎電信企業和移動轉售企業「為新用戶辦理入網手續時,要嚴格落實用戶身份證件核查責任,採取二代身份證識別設備、聯網核驗等措施驗證用戶身份信息,並現場拍攝和留存辦理用戶照片。通過網絡渠道發展新用戶時,要採取在線視頻實人認證等技術方式核驗用戶身份信息」。
隨著科技的發展,科學技術日新月異,很多不法分子會利用相關手段盜取公眾個人信息,因此,在公共場所不要輕信某些不良之人,冒用工作人員的身份盜取個人信息達到強制消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