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區生活過的人都知道,物業是業主請來幫助管理小區的,其主要職責之一就是服務業主,為業主排憂解難。當然,大多數物業都是積極秉承這一經營理念,踏踏實實地為居民服務的。不過老李最近找到媒體曝光,表示自己小區的物業公司太霸道了。現在居然不讓自己進自己的家,實在是太氣人了。這是怎麼回事呢?難道物業公司都變得這麼拽了嗎?
老李是一名退休職工,家裡有一套單位分的房子,還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一家四口十分幸福,生活穩定。不過畢竟是老房子了,老李一直想著換一套新房就好了。恰好前幾年的時候,他收到了老房要拆遷的通知。老李很開心,這下終於能換上新房了。按照老房的面積和單位的照顧政策,如果拆遷的話,他能夠得到2套90平米的樓房。
為了方便,他要了同一棟樓的房子。一個在24樓,一個在34樓。並且計劃著24樓裝修好之後給兒子使用,34樓留著給自己和老伴養老。就在搬家的時候,老李發現34樓的房子大門鎖壞了,於是找來物業換鎖。物業修好了鎖之後,卻不給老李鑰匙了,給出的理由是需要看到這套房子的「手續」,來證明老李是房主。
老李很納悶,物業的工作不就是幫業主處理難題嗎?憑什麼來查自己的「手續」是否齊全呢?更關鍵的是,老李現在的「手續」還在辦理當中,他確實拿不出來。於是這樣的怪事就出現了,明明是我的房子,物業卻死活不讓我進門。現在老兩口只能和兒子擠在24樓的新房裡。老李很憤怒,這才找到媒體,希望能夠讓自己「回家」。
經過記者的現場溝通,發現事情確實如老李所說,物業必須要看到34樓這間房的證明手續,才能把房門鑰匙交給老李。那麼疑問出來了,既然34樓沒手續,那24樓呢?老李表示,24樓的手續齊全。這是怎麼回事呢?原來按照規定,老李只能分配一套房,可單位看老李有兩個孩子,家庭也比較困難,這才照顧他將34樓也分給了他。
老李說他手裡有單位出具的房屋分配說明,還有拆遷公司寫的承諾書,街道也答應在辦理手續期間,讓他先行入住,可這個物業就是不給自己鑰匙。對此,物業也有自己的解釋,因為物業公司也有嚴格的規定,必須要看到相關「手續」才能允許業主入住。最終協商無果,老李表示,自己現在只能把自己的東西先搬出來,到24樓的兒子那裡居住,等手續齊全之後再搬進新家。
對此事筆者有些看法與大家分享,筆者認為物業公司的做法,從程序上來說並無任何不妥。但從「人性」來說,存在很大問題。作為公司規定是應該遵守,畢竟法律上也強調需要「程序正義」。但是,法律都不外不人情,更何況是公司的規定呢?首先需要明確的是,物業公司的宗旨只有兩個字:服務。而服務對象就是業主,像這樣硬把業主趕出家門的做法確實存在問題,至少顯得太過生硬。試想哪個業主遇到老李這樣的遭遇,能夠不氣憤呢?筆者認為物業公司還是應該做到「以人為本」,規定不要太過死板,應該適當變通,這樣才會有好口碑。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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