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網上看過一個段子,有兩個犯人在監獄裡聊天,其中一個問另一人,為什麼剛出獄兩天就又被抓回來?犯人回答:「外面太可怕了,租房要兩三千,吃一頓飯要四五十,哪活得起啊,犯點小事就回來了。」 最近認識了個朋友,他曾因非法經營被判刑入獄,我向他提起這個笑話,問他監獄裡的日子到底怎麼樣。他聽了一臉苦相,直呼大家想得太簡單。監獄是懲治犯人的牢籠,其中艱辛,沒有經歷過的人恐怕永遠也想像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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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因非法經營罪被判刑一年零三個月,在法院判決未下達前,我在某看守所關了四個月,經歷了許多人生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是一個寒冷的冬季,吃過午飯,我和老蘭戴著手銬,從法院被轉送到了縣看守所。老蘭是我的同事,也是我的同案。
走進看守所,一位法警開始為我辦理了入所手續。
入所程序很嚴格,看守所警察除了要審查犯人的體檢報告外,還要讓犯人脫光衣服檢查。假如犯人在入所前就患有嚴重疾病或有明顯外傷,出現意外的話,看守所不會背黑鍋。
輪到我們時,一名警察讓我和老蘭舉起雙手,對我們的身體進行全面檢查,每一個細節都不放過。老蘭肚子上有個刀疤,是做手術時留下的,警察詳細地登記在記錄本上。
做完記錄,開始檢查違禁物品。香菸和打火機是能引火的危險品,自然被沒收,皮帶、鞋帶也要全都抽去,防止有人用它上吊。衣服的拉鏈也全都要剪掉,因為有人會將它吞進肚子裡自盡。
檢查完畢,我在值班室等待入號子時,門外走進一個光著腦袋、身穿囚服的年輕人,他拎著一個鋁壺,將鋁壺放在火爐上燒水。
我一眼就認出了他,他是我們小區物業辦宋主任的兒子,名叫宋寧。宋寧也認出我,有些尷尬地聊了幾句。他告訴我,自己犯的是襲警罪。
有天晚上,他和幾位朋友在KTV唱歌,一個禿矮胖的中年人推開門,滿嘴酒氣地闖了進來,奪過他手裡的話筒,聲嘶力竭地吼起了「妹妹你坐船頭,哥哥我岸上走"。
眼看著好好的場子,被這個中年人攪黃了,宋寧一衝動,舉起啤酒瓶就向那人頭上砸去,頓時,那人血流如注倒在地上。
歌廳老扳報警後,有三名警察趕到現場,但來得匆忙未穿警服。宋寧以為三人是胖子搬來的救兵,沒等開口,舉起啤酒瓶向一個警察頭上砸去。那名警察頓時滿臉是血,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不許動,我們是警察!"一位警察舉著警官證在宋寧眼前晃了晃,宋寧這才知道自己闖了大禍。
接下來,宋寧進了看守所,派出所將他的案子報給了公安局,公安局報給了檢察院,檢察院又起訴到了法院。不知為什麼,他已經在這裡呆了五個月,至今判決還沒下來。
所幸的是他父親託關係,將他從號子裡撈了出來,做了一名「外勞」。所謂「外勞」,顧名思義就是犯人在號子外勞動,可以不用蹲號子。
「外勞」的崗位主要是夥房廚子、清潔工、閒雜工等,這些崗位很搶手,能自由活動的誘惑太大了。凡是能當外勞的犯人,多少都有點關係。
我和宋寧打完招呼,一位高個子警察拿著一大把鑰匙走進來,讓我和老蘭抱上被褥,送我們去號子。宋寧很知趣,對那位警察笑了笑,悄悄退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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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蘭是同案,不能關在一起,我進了一號監舍,老蘭被關在三號監舍。
一號監舍位於看守所一樓走廊東頭,一進門,是一張大通鋪,床上一溜兒堆著印有"某某看守所"標字的淺藍色棉被。
午睡剛醒來的犯人,一個個睜著惺忪的睡眼坐在床邊,看見高個警察進來,連忙爬起床,恭恭敬敬地站在牆壁前,向警察躹躬問好。
警察姓謝,他先例行公事地講了幾句官話,然後說:「給你們號子分一個新人,由王號長負責,安排好住宿,要搞好團結,不許鬧矛盾。"
謝管教走後,我看見十號床鋪空著,就將棉被放在床上。
「誰讓你放的,蹲下!"一個瘦瘦的中年犯人兇巴巴地說。
接著,旁邊幾名犯人隨聲附合:"蹲下!"
我很害怕,雙手抱住腦袋,乖乖地蹲在地上。
"犯的啥案子?"瘦子問。
臨進號子前,一位朋友告訴我,號子裡很複雜,千萬別跟犯人講自己的案子。尤其我做了多年生意,手頭有點錢,現在的犯人都有仇富心理,說實話害怕自己會吃虧。
幸虧我早有準備,我抱著頭說:「我犯的是尋釁滋事罪,鄰居佔了我家一尺地皮,我追到他家裡,將他砍傷了。"
「你挺猛啊,說的是實話?"
「我要說半句假話,天打五雷轟!"
「不用賭咒,真的假的,明天到值班室一問就知道了。"
審問完我,中年人滿足地笑了笑,讓一位像大菸鬼一樣的乾瘦犯人教我號子裡的規矩。大菸鬼走過來說:「家有家規,號有號規,從明天起,監舍、廁所、放風池的衛生都歸你打掃,每天打掃三次,早中晚三頓飯後各一次,聽明白了嗎?"
"聽明白了!"
「好吧,八號床鋪就歸你了,你收拾床鋪去吧!"
「還有那件事情別忘了,按老規矩辦!"瘦子又說。
大菸鬼嘿嘿一笑,衝著號子裡其他犯人喊道:"哥們,快上呀,過手續了!"
七八名犯人聽到吆喝聲,「呼」地衝上來,將我拖到衛生間,打開水龍頭,一股冰涼的自來水灌進了我的脖子,冷得我打了個哆嗦。接著我的身上、腰上、屁股上被人狠狠地用拳砸、用腳踢,我一時懵了。
"幹什麼!幹什麼!"鐵門咣當一聲開了,謝管教提著橡膠棍闖了進來。我被人從衛生間裡拖了出來,渾身溼淋淋的。
謝管教說:「誰剛才動過手,你給我指出來。"
號長輕輕咳嗽了一聲,大菸鬼瞪了我一眼,我知道這些人得罪不得,只好搖了搖頭:「剛才場面混亂,我不清楚咋回事情。"
謝管教用警棍指著幾個犯人,威嚴地訓斥:「都給我老實點,警備室這兩天剛好空著,誰願意去我一定成全你。"
謝管教走後,大菸鬼拍了拍了拍我的肩膀:「不錯,夠哥們兒。"
後來我才清楚,「過手續"是監舍的老規距,每個新犯都要過這一關,一方面是樹立號長的權威,另一方面是給新犯殺殺威。這種做法是違規的,不能讓警察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