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尤餘)
導語:網絡上充滿著各種誘惑,有些人因警惕性差而上當受騙。這些人之所以會成為受害者,就是因為輕信他人。網絡交友要謹慎,不要輕易同意線下見面,否則可能會受到難以預料的損害。
2020年12月30日,據青島廣播電視臺報導,12月20日,遼寧葫蘆島警方接到一起因涉嫌詐騙案件。男子與網友見面奔現,被偷走了價值2000多元的現金以及3000元的物品。
與女主播見面奔現損失5000多元
56歲的趙某閒來無事,最喜歡的就是看網絡直播,偶然的機會認識了一位17歲漂亮的女主播張某。趙某為了能夠吸引張某的注意力,經常在其直播間中為她刷禮物,因為刷的禮物較多,張某同意添加趙某為好友。兩個人經常聊天,慢慢的從網紅與粉絲之間的關係發展到了戀人的關係。
事發當天趙某與張某線下見面,吃飯之後趙某載著張某入住了一家賓館。經過長時間的努力,終於抱得美人歸,趙某內心還是比較激動的。去衛生間洗澡出來之後趙某卻發現張某不見了,隨後經過檢查確定張某將自己口袋中的兩千多元現金以及一部華為手機和兩條高檔香菸偷走了。
民警接到報案,馬上展開盤查。在火車站發現張某,這時距離火車開走還只有5分鐘的時間。
網戀奔現被拍下裸照敲詐1700餘元
2020年8月份,杭州的小雪認識了網友邱某。小雪為這段感情付出了自己的真心,在邱某的要求下,小雪獨自一人前去柳州與其見面。
小雪對這次見面充滿著美好的想像,但這一次卻成為了她的終身噩夢。到達柳州小雪和邱某一同外出遊玩,但因為應該由誰支付費用發生了爭執。邱某其實早有於某,將事先準備好的辣椒水噴向小雪,強迫小雪拍攝裸照。最終小雪被迫向邱某轉帳1700多元。
小雪的美好希望徹底被破滅,更是多了一份擔憂,害怕邱某會將裸照洩露,最終選擇報警。民警當天將邱某捉拿歸案,最終邱某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是在具備一些嚴重情節時,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以不要以身試法,另外,隔著手機通過互相交流對方是非常片面的,甚至是虛假的,有些人就連名字都是假的。雖然網上奔現有很多成功的案例,但也應該謹慎。
部分信息參考來源:青島廣播電視臺
編輯:林晨
校對:劉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