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木舒
比利時時間10月22日,曾在2012年倫敦帕運會上獲得了金牌和銀牌的帕運會冠軍瑪瑞克·費福爾特,在醫院裡,選擇了以安樂死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人生。
01
十幾歲時,費福爾特曾是著名的短跑運動員。可到了2000年,她突然患上了一種無法治癒的退行性脊柱疾病。
起初她只是左腿無法動彈,可之後,她肌肉疼痛、視力下降、癲癇發作,劇烈的疼痛,讓她只能靠著嗎啡止疼,靠著安眠藥入睡。
家人帶著她到處求醫,而她為了保證自己的身體機能不倒退,她通過輪椅籃球來鍛鍊,參加遊泳比賽,甚至還報名參加了夏威夷鐵人三項比賽。
可這個世界上沒那麼多的奇蹟。
到了2008年,她的病情迅速惡化,腰部以下癱瘓了,她甚至已經無法獨立生活了。身體和心理上雙重打擊,讓她在那一年籤署了「安樂死」協議。
但躺在病床上的她沒有立刻放棄。
她說:「我真的很害怕痛苦地死去,但安樂死讓我把生命掌握在了自己手中,因為我知道當我再無牽掛時,我還有這些協議。」
她成為了一名輪椅短跑運動員,她拼命訓練,她將輪椅短跑當作是一種「藥」,來支撐著她活下去。
功夫不負有心人。
2012年倫敦奧運會,費福爾特打破帕運會紀錄,獲得了T52級女子輪椅短跑100米冠軍、200米亞軍。
2016年里約帕運會,她又拿到 T52 級女子輪椅短跑 400 米銀牌。
可在這獎牌背後,她付出和承受的太多太多。
她曾在接受採訪時說道:「人們總是看到我獲得金牌後的勝利笑容,但是沒有人能看到極度病痛,在黑暗裡掙扎的我是什麼樣子。」
每日每夜,她都疼痛無比,很多時候她只能睡10分鐘就被疼醒了。
她的癲癇發作率也急速升高,突然發作,突然昏過去,還因此被滾燙的熱水,燙傷了兩腿。
活著對於她來說只剩下了疼痛和掙扎,最終,她決定了離開。
為了完成自己的心願,她去蹦迪、跳傘、還體驗了賽車,最終在22日,她在家人的陪伴下,離開了人世,在她的遺願中寫到:
「在我的葬禮上會有香檳和紅酒,這將是一個節日,因為我從此獲得自由,不再受苦。」
死亡,這樣極其恐怖的事,但或許對於後來的她來說,真的是一種解脫吧。
這一生,活的時候,拼盡了全力,也算是活出了力所能及範圍內的精彩。那隻求在死的時候,能留有最後的體面。
02
安樂死,這個名詞好像就充滿著悲情。
每一個的案例背後,藏著的都是一個曾被折磨的痛不欲生的人。
前段時間,臺灣地區知名體育主持人傅達仁的家屬,根據他的遺願,公布出了傅達仁在瑞士安樂死的最後一段視頻。
生命的最後階段,沒有撕心裂肺,顯得異常的平靜。
家人陪伴在身邊,而傅達仁拿著一小杯藥物,平靜的詢問服用方法。
後來,他帶著微笑,說了句「再見」後,仰頭喝下了那杯藥。
以後,再也不會痛了。
喝下了藥物之後的他,在兒子的懷中慢慢離去。
85歲的傅達仁,患上了胰腺癌晚期。
因為疾病,身高186的傅達仁體重驟減至48公斤。每天睜眼就是藥物,痛的他只能靠著注射嗎啡等止疼藥來緩解,而隨著次數過多,連這些止痛劑都無法止疼了。
晚期癌症病人到底有多痛苦多絕望,我想沒經歷過的人真的難以想像。
大多數的他們,或許面對的,真的就是在疼痛中一天天的等待死亡。
所以傅達仁選擇了離開,他在遺言裡寫道:
「年輕時奮鬥向前,年老時喜樂再見。」
「如果你心裡有我,死亡就不是離別。」
除了身體上的疼痛,心理上的折磨也異常的痛苦。
今年6月2日,一位17歲的荷蘭女孩Noa,也選擇了安樂死結束了短暫的一生。
6年前,僅11歲的她,在學校的party上,被男生性侵。
1年之後,同樣是同學聚會,她再次遭到了男生的侵犯。
而到了14歲,她在陌生街區,再次被兩名成年男子強姦。
三年時間,三次性侵,因為害怕被指指點點,她誰也沒敢說,但這也徹底擊垮了她的精神防線,她崩潰了。
她患上了抑鬱、焦慮、厭食症、創傷後應激障礙.....
她無法進食,只能用導管維持生命,體重狂掉,器官衰竭,開始陷入昏迷。
她有自殺傾向,只能穿特有的衣服防止做出危害自己的行為。
在荷蘭,只要年滿12歲,就可以提出安樂死。而17歲的她,決定要用安樂死的方式,永遠的離開。
可她的父母不同意,他們覺得她只是抑鬱,不是絕症,可是她還是固執的寫下了申請書。
他們又把希望寄托在醫生身上,可醫生卻在評估後告訴他們:僅僅是活著,就已經給她帶來巨大的痛苦了。
到此他們才理解,原來他們一直都不懂她,最後,他們決定尊重女兒的決定。
在確定自己可以安樂死後,Noa才真正的解脫。
她給自己寫了份遺願清單,陪伴了家人,紋了文身,強逼著自己吃了一整盒最愛的巧克力。
最終她在自己的臥室裡,在家人朋友的陪伴下,離開了這個世界。
或許是因為身體疾病,或許是因為心理絕望,有太多太多的人選擇主動離開。
但有的時候也會覺得:他們或許也是幸運的吧?至少能自己選擇體面的離開。
03
安樂死在我國是不合法的。
我國曾發生過一起鬧得沸沸楊的「安樂死事件」,那是在1986年,王明成的母親肝癌晚期,已無治療可能性,為了讓母親早日脫離痛苦,王明成和妹妹便向主治醫生蒲連升申請執行「安樂死」。
在他多次央求下,蒲連升同意了,注射了藥品讓他的母親安然的死亡了。可他兩個姐姐卻為了錢找上了醫院。
院長不願妥協,讓她們去有關部門控告。她倆遂控告蒲連升故意殺人,隨後警方把蒲連升、王明成和妹妹全逮捕了,以故意殺人罪提起公訴。
此事件引發廣泛討論,直到1991年,三人才被法院宣布無罪釋放。雖然最後是無罪釋放,但「安樂死」至今依舊不合法。
故事到此還沒有結束。那個曾將母親安樂死的王明成,2000年被查出了胃癌,切除了四分之三的胃。除此之外,他還患有心臟病、B肝、哮喘、心力衰竭等多種疾病。
兩年後癌細胞擴散,躺在病床上的他瘦骨嶙峋,體重還不到30公斤,腹部腫脹得非常厲害。他知道自己治不好了,用虛弱的聲音要求「安樂死」。
當然,醫院拒絕了他的請求。
最終,王明成放棄治療出院回家,一個月後,他在家中自然死亡了。
其實看下來挺心酸。
每天飽受著疾病的煎熬。渾身插滿了管子躺在床上靠著機器維持生命。他們生不如死,也早已沒有了活下去的欲望,但他們沒有權利選擇提前結束自己的生命,只能硬生生的等死。
都說活著很難,死很簡單。
可對於有些人來說,想死死不掉也算是一種折磨吧?
04
看起來,安樂死不合法,顯得很無情,但在這背後,其實也很容易理解。
因為其中參雜的「變量」太多了。
早前,瓊瑤79歲時曾發表一篇公開信對兒子兒媳說:「你們不論多麼不舍,不論面對什麼壓力,都不能勉強留住我的軀殼,讓我變成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臥床老人!那樣,你們才是『大不孝』!」
她對身後事的意願是:絕不搶救,不設靈堂。
意思就是在無法安樂死的情況下,她想要「尊嚴死」。
她之所以發這樣一篇文章,是因為當時已經90歲的丈夫平鑫濤患上了老年痴呆,病情惡化已經到要插鼻胃管才能活的程度。
在面對著家人生死抉擇時,瓊瑤選擇的是尊重平鑫濤遺囑裡的意願:不插管,不進加護病房……通通不要,讓我走的清清爽爽。
可這遭到了平鑫濤子女(非瓊瑤生)的堅決反對,他們認為父親只是失智,根本沒到死亡的境地。雙方各執一詞,成了一場撕逼大戰。
事情的最後,瓊瑤把丈夫移交給繼子女,退出了爭論。
而平鑫濤也如子女所願,躺進了病房插上了管子。
看著自己的丈夫遭受著痛苦的折磨,想要尊重他讓他解脫可最終未能實現,她擔心自己的彌留之際孩子也會這樣,所以才發出了這樣一篇公開信。提前表達自己的訴求。
在這背後,其實這幅場景,在醫院中或許每天都在發生。
當躺在病床上,即將走到生命末期,渾身插滿著管子,意識已經不清,靠著機器來維持生命的跳動,其實說是活人更像一個活死人。
而往往在這個時候也更現實,是生是死好像已經不由你來決定了,就像是案板上的魚,任人宰割。
有人自己想死,可家屬選擇維持著生命,給自己留個念想,因為那是家人,只要還有一線希望,就不能放棄。
但也有人不想死,可家屬會選擇,假借病人之後,來謀求讓自己「解脫」。
這其中到底是否為本人遺願,是否意志堅定,真的難以甄別。
而除了孝以外,有的時候也和錢也有關。
《歡樂頌》裡樊勝美的父親中風入院,巨額的治療費壓得樊勝美快要崩潰,樊母哭著求女兒救救丈夫,可原因卻很是扎心:
因為樊父有退休金,活著一天就能拿一天的錢,而他們全家都指望著樊父的退休金生活。
一位醫生朋友也曾遇到過類似的情況。
一位老人患病,其實通過手術治癒的可能性很大,可在老人昏迷時孩子做主放棄了手術,火速處理好老人的後事後,兄妹幾人就開始了爭遺產。
有的時候在生死之間,人才更加的現實。
實際上,安樂死在全世界範圍內都有很大的爭議。
是因為在這背後,人權、金錢、孝道、倫理、親情等等,都在「綁架」著死亡,而現在,好像還沒有一個完美的甄別、判斷的準則。
很多人都在希望安樂死合法,在自己遭遇到痛苦時也可以選擇解脫。
也有很多人反對安樂死合法化,因為擔心成為犯罪的工具。
你呢?
你贊成安樂死合法化嗎?
如果你的家人處於痛苦中要求「尊嚴死」你會同意嗎?
如果你處於痛苦中,你會選擇「安樂死」或者「尊嚴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