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感情的世界裡,女人總是比較感性。當已婚的女人遭遇婚姻危機的時候,對於那些敢於離婚的女人,她們無疑是勇敢的。不過在這些離婚的女人中,又有一部分另類的存在。她們是離婚了,但卻是「離婚不離家」,不知道這樣的婚姻有何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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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今年28歲,和老公結婚三年了,有個兩歲的女兒。
不久前,李芳卻和老公離婚了。理由是:李芳受不了老公的說話方式,特別是老公生氣的時候,說話更是難聽,完全不顧及她的感受,讓她總是很受傷。
李芳知道,她和老公離婚並沒有什麼原則性的問題。
離婚後,李芳和老公仍舊一起生活,也就是所謂的「離婚不離家」。
李芳和老公都沒有公開離婚的事實,而是選擇隱瞞,各懷心思。對李芳而言,最重要的原因有四點:一是前夫一直在李芳爸爸公司上班,如果說了,前夫勢必會丟掉工作。二是自從前夫跟她結婚後,薪水翻了將近一倍,前夫自己也不想沒有這份工作。三是前夫的家境並不好,當初是她自己執意要嫁,父母迫於無奈才同意的。四是她是個全職媽媽,結婚後一直在家帶孩子,沒有經濟來源。如果說了,勢必就要分開住,孩子就不能生長在一個完整的家庭裡。
考慮到以上種種問題,李芳選擇了隱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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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李芳的老公是自己選的,父母原本並不同意。但是婚後李芳和老公一旦吵架,就經常鬧得很大,好幾次鬧得差點要離婚。每次李芳的父母總是百般勸阻,不讓他們離。父母總是苦口婆心地勸誡小兩口:夫妻間哪會沒有矛盾呢?有問題就坐下來好好溝通,說開了日子才能過得好。
李芳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她也是個當媽的人了,女兒才剛兩歲。如果讓父母知道她離婚了,她真的很擔心他們會接受不了……
離婚後的李芳糾結的是:她已經和老公離婚了,和他再住在一起合適嗎?可是他們又有好多的理由沒法分開,因為孩子、因為父母。
不難看出,李芳儘管和老公離婚了,考慮到的很多問題還是以老公為先。她擔心老公離開她了就沒有工作、沒有收入。而李芳的老公想得比較多的卻是自己的利益問題,李芳從某些方面對他來說很重要,但應該無關感情。否則,他們的婚姻也不會頻繁亮紅燈,走到那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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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選擇離婚的女人,不可否定她們是勇敢的。離婚不是衝動之下的選擇,而是深思熟慮後的一種結果。既然女人選擇離婚,是不是應該在離婚前就應該考慮好需要面對的一切呢?如果離婚前根本什麼都還沒理清楚,稀裡糊塗的,既放不下老公、孩子,也無法面對父母和他人的眼光,那又何必急急忙忙,去折騰離婚呢?
說實話,當今社會中,像李芳這種「離婚不離家」的女人還真是不少。往往這樣的女人會說:我考慮了很久,才決定跟他離婚,於是離了。離婚後呢?女人依舊和前夫生活在一起。同樣的一個男人,只是從老公變成了前夫,女人從此過起了和前夫同居的日子,一如往常。這不免讓很多人好奇:難道和前夫同居生活,會有不一樣的體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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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也是這樣的一個女人,她和老公離婚了之後,也是離婚不離家,父母親戚誰也沒告訴。悠悠平時除了上班,其餘所有的時間都花在了家裡。家務她搞定,女兒她帶著,公婆她照顧著。老公呢?該吃吃、該玩玩,過得瀟灑不羈。悠悠儼然就是他免費的保姆,好吃好喝伺候著。
這樣的生活持續了半年左右,老公就無情地讓她搬走,說是交了新的女朋友要過來住。這下悠悠急了也慌了,只能找朋友哭訴,指責老公薄情寡義,冷漠自私,各種委屈和不甘化為了眼淚。可除了她自己,又有誰能幫她呢?是女人的顧忌成全了男人一步步的算計。
固然悠悠是可憐的,但她遭遇男人這樣的對待,都是男人的問題嗎?難道悠悠自己就沒有需要反思的問題嗎?
首先悠悠已經和老公離婚了,他們兩個都是自由之身,都有重新選擇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誰也沒有權利指責誰。既然悠悠離婚了,為什麼還要選擇和前夫同居呢?是放不下對他的感情,是沒有一個人獨自生活的勇氣,還是不敢面對外界異樣的眼光和不善的言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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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雖然是和老公離婚了,但他們依然同居在一起。她在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還是一個妻子,一個媳婦。她婚前和婚後所做的事情幾乎並無二致,一樣那麼賢良淑德、勤勤懇懇地付出。悠悠根本不知道應該把自己擺在怎樣的位置?她既沒有用行動告訴前夫:我們已經離婚了,我沒有義務照顧你。她的行動反倒像是在暗示前夫:看吧!我還是對你這麼好,你應該後悔跟我離婚了吧!你求我跟你復婚啊!
不少離婚後的女人,她們對曾經所愛的男人,還是抱有期待、幻想。她們離婚不離家,貌似更多的是想挽回些什麼,是等待男人的回心轉意?但是,往往這都只是女人的一廂情願。待你身邊的那個男人過了緩衝期,他很可能便會無所顧忌,決絕離去……
如果真走到那一步,女人只會更加受傷,只會痛上加痛。既然早已經看清了,何不早早放下呢?相信你依然可以再次擁有幸福!
對待感情的態度,我們都應該認真。若男人給不了女人想要的幸福,那女人再考慮離婚。若女人真的離婚了,請離得徹底一些,不要拖泥帶水。唯有這樣,女人才能更快地走出情傷,重新開始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