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金融市場出現大行情,各種虛假信息也隨著滿天飛。
不過,虛假信息終究難以被市場和時間所證實。這不,去年那則調動2億資金收購蘋果的虛假信息發布者,日前受到了監管部門的懲罰。
鄭忠光被海南局處罰
2018年,一場罕見的霜凍令蘋果的產量大幅減產,剛上市不久的蘋果期貨隨之出現了大幅波動,在資本市場掀起了一陣旋風。
而就在蘋果期貨大幅波動期間,一則將調動2億資金收購蘋果的信息在市場廣泛流傳,並幹擾了蘋果期貨價格的正常運行。
讓人疑惑的是,這則信息的當事人鄭忠光本是收購銷售天然橡膠合作社的理事長,竟發布收購蘋果的信息。最終,鄭忠光被證監會海南局立案調查,該信息被認定為虛假信息。
8月26日,證監會海南局發布了對鄭忠光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給予鄭忠光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虛假消息造成蘋果期貨大漲
2018年8月,受大幅減產以及市場看多情緒的雙重刺激,蘋果期貨1810合約分別突破10000元、11000元大關,一度逼近12000元,市場情緒高漲,做多蘋果期貨的投資者收益頗豐。
8月23日,在一片看漲的情緒下,蘋果期貨1810合約卻走出了跌停的行情。不過,一則虛假信息的及時出現,拯救了跌停的蘋果期貨。
2018年8月24日,11時12分、11時24分、11時25分,瓊中福島橡膠專業合作社理事長,瓊中縣營根鎮新市村委會練紅村小組長鄭忠光使用微信號「f****1」先後在「陝果大數據蘋果現貨動態群」「愛心助農3群」「海棠花開·天道投資交友群」和「大宗商品(蘋果表情)調研團」4個微信群發布信息:
「我公司為了幫助扶貧果農,為了不讓空頭惡意打壓蘋果價格,特調動兩億資金,用於收購80蘋果優等果,十月初開收,價格定在五塊五起收。以冷庫價為準。有意向的收購商或者代理商,請聯繫本人188****3188」。
然而,鄭忠光編造的虛假信息在上述微信群發布後,迅速被微信群成員知曉。上述微信群共有1457個成員,且微信群的成員和話題多與蘋果現貨和期貨交易相關。經證監會查明,上述信息為虛假信息。該虛假信息經微信群、新浪微博轉發被更廣泛的公眾知曉。
8月24日(周五),蘋果1810合約上午價格繼續下跌,最低時價格為10678元/噸;自鄭忠光發布虛假信息後,價格止跌企穩,收盤價為10941元/噸,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漲0.33%。
8月27日(周一),蘋果1810合約價格大幅上漲,收盤價為11442元/噸,較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上漲4.58%;當日晚7時左右,鄭忠光在「陝果大數據蘋果現貨動態群」發布澄清信息。8月28日(周二)之後,蘋果1810合約價格連續下跌。
橡膠商人竟發蘋果消息
啟信寶數據顯示,瓊中福島橡膠專業合作社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成立於2008年,註冊資本為563.56萬元,法定代表人正是鄭忠光,該合作社主要負責組織收購、銷售成員生產的膠水、膠片、膠塊、橡膠木材產品等。
讓人疑惑的是,本是收購銷售天然橡膠的合作社的理事長,怎麼會發布收購蘋果的信息呢?
值得注意的是,鄭忠光實際控制「鄭忠光」「瓊中福島橡膠專業合作社」的期貨帳戶,由其本人交易決策和下單操作。2018年8月24日至27日,「鄭忠光」及「瓊中福島橡膠專業合作社」期貨帳戶在蘋果1810合約上均無平倉交易,鄭忠光編造傳播虛假信息行為沒有產生違法所得。
最終,鄭忠光的上述行為,違反《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構成了《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三款所述的行為。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海南局決定:給予鄭忠光警告,並處以10萬元罰款。
編造雞蛋虛假信息被重罰
除了蘋果期貨以外,編造雞蛋期貨虛假信息的未註冊的「中國蛋品流通協會」的「秘書長」此前也被重罰。
今年7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曾某雄編造傳播「雞蛋」市場虛假信息擾亂期貨交易市場的違法行為,維持一審判決。
據證監會已送處罰告知書稱:經查,2016年6月上旬雞蛋期貨主力合約JD1609價格持續上漲,「中國蛋品流通協會」(未在民政部門登記,以蛋品貿易商和養殖大戶為主要成員)部分「會員」因持有該合約空單出現較大虧損。
6月14日,該「協會」所謂「秘書長」曾某雄起草了《轉交給大商所領導的一封信——中國蛋品流通協會聯名上書》,捏造雞蛋期貨遭多頭惡意炒作、「協會」力不從心、請求有關部門查處的虛假誤導性信息,並誇大事實稱「有雞蛋養殖戶因套期保值被逼借高利貸,即將家破人亡」。
6月15日早7點10分,曾某雄通過由其擔任網絡管理員的「中國蛋雞信息網」互動「論壇」公開發布上述虛假信息,當日10點50分農產品期貨網發布該信息,經10點55分相關門戶網站轉載後傳播範圍進一步擴大,嚴重擾亂期貨交易市場。當日,JD1609合約價格大幅下跌,最大跌幅達4.1%,成交量迅速放大,創5個月來的新高。部分「協會」的「會員」通過賣空該合約獲利。
2018年2月1日,大連證監局作出〔2018〕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決定對曾某雄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223.82元,並處罰款40萬元的行政處罰。大連證監局向曾某雄送達被訴處罰決定。
不過,曾某雄不服被訴處罰決定和被訴複議決定,向一審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被訴處罰決定、被訴複議決定,訴訟費用由大連證監局、證監會承擔。
最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應予支持。曾某雄的上訴理由缺乏事實根據及法律依據,其上訴請求不予支持。
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不得惡意串通、聯手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操縱期貨交易價格。違反法律法規、對正在運行的合約造成影響、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均應承擔相應後果。
來源:券商中國(ID:quansh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