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家長為了讓孩子不輸在起跑線上,在孩子兩三歲的時候就會把孩子送到幼兒園,但是一旦遇到沒有師德或是一些粗心的幼師,孩子不僅得不到好的教育和照顧,反而還會影響到身心健康。
在2020年12月11日,廣西防城港市港口區法院,對一幼兒園老師過失致人重傷,作出了一審判決,幼兒園賠償受害者各項損失33萬餘元。
還得從2019年1月4日說起,當天下午3點左右,年僅兩歲多的小浩由於年紀尚小,不小心把大便拉到了褲子上,當天的帶班老師張某便帶著小浩去衝洗屁股,在調試水溫時,因為一開始太冷,張某便將水溫調到了最高,後來經過測試,當時的水溫達到了72度,之後給小浩衝洗屁股的時候,儘管小浩哭鬧,但並沒有引起張某的注意。
在發現小浩屁股和雙腿被燙傷之後還拒不承認,跟其他老師說這是小浩不小心摔到的,其他老師發現這是燙傷之後,立刻把小浩送醫,由於傷勢過重,小浩被轉往南寧一家醫院治療。
前前後後小浩一共住院66天,進行了6次手術,為了治療小浩,花費了15萬多,而這筆費用由幼兒園墊付,之後經過相關機構鑑定,小浩的受傷程度為重傷二級。
2019年5月19日,幼兒園老師張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因其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2019年年底,防城港市港口區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三年,之後因防城港市港口區檢察院提出抗訴,此案被發回重審,在此期間,張某家屬先後賠付小浩家屬2.5萬元。
2020年8月,防城港市港口區法院重審後,以過失致人重傷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但是之後因為賠償問題雙方一直協商無果,小浩的母親潘女士將這家幼兒園、園長鄧某以及張某再次告上法庭,索賠67萬元。
經過鑑定,小浩的傷已經構成了9級傷殘,整理相關資料,法院判定小浩受傷的損失共計18萬餘元,而幼兒園以及張某已經賠付了共計29萬餘元,扣除15.2萬餘元的治療費用之後,幼兒園方還應賠償潘女士4.2萬餘元,幼兒園園長鄧某承擔連帶責任。
對於這樣的結果,潘女士表示並不滿意,兒子受這麼重的傷已經讓她難以接受,再加上打官司已經讓她身心俱疲,目前由於小浩雙腿疤痕增生嚴重之後可能還會面臨整形等手術,她提出想和幼兒園協商解決。
12月22日幼兒園園長鄧某表示對於小浩的傷情也是十分同情,願意承擔責任的,不過由於後續的治療費用尚未發生,誰也不知道會花多少,法院判多少都會予以賠償。
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誰都不願意看到的,作為一名幼師和普通老師不一樣,所面對的全都是心智尚不成熟的幼童,小的兩歲多,大的五歲多,如果平日裡工作不細心的話,所造成的後果真的是難以估量的,希望通過這件事也能夠給廣大教育工作者提一個醒,對工作認真負責,對學生認真負責,不要因為自己一時的疏忽大意,給孩子以及其家庭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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