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漁期飯店叫賣「野生河魚」,哪兒來的
質疑:要麼違法捕撈要麼是欺騙消費者 爆料:所謂野生魚都是批發市場來的
7月1日起,長沙市重點水域開始實施常年禁漁,「一江六河」(指湘江、瀏陽河、撈刀河、溈水河、靳江河、龍王港、沙河)等常年禁漁水域禁止所有生產性捕撈。
三湘都市報記者連續多日採訪發現,禁漁期長沙部分「河鮮店」依舊在售賣「野生河魚」,且頗得顧客的青睞。
市民質疑:飯店若真有野生河魚,則涉嫌在禁漁期內違法捕撈,若不是真正的野生河魚,則有欺騙消費者之嫌。對此,記者展開走訪調查。
走訪
河鮮店掛出「野生魚」招牌
今年7月1日實施的《關於長沙市重點水域常年禁漁的通告》中,明確規定常年禁漁水域包括湘江長沙段、瀏陽河、撈刀河、溈水河、靳江河嶽麓段和寧鄉段、龍王港湘江河口至楓林路橋段、沙河湘江河口至譚家巷水閘段等重點水域,禁止所有生產性捕撈。
7月24日、25日,三湘都市報記者走訪天心區黑石鋪大橋、嶽麓區靳江小區附近多家的河鮮店,發現仍有野生河魚在售賣。
在天心區黑石鋪大橋附近一家名為「港口餐廳」的飯店,店外掛著醒目的「野生魚」招牌。服務員聽說記者想約朋友來吃魚,強烈推薦了野生桂魚、禾花魚,並稱是「正宗的湘江河魚,桂魚每斤110元,禾花魚68元一斤,肉質很好。」
在嶽麓區靳江小區附近一家名為「八閣灣河魚館」的菜單上赫然寫著「湘江黃鴨叫,38元一斤」「野生桂魚,78元一斤」,當記者進店詢問是否真的為野生河魚時,飯店老闆則是支支吾吾,沒有正面作答。
真相
「野生河魚」來自批發市場
據知情人透露,河鮮店的魚一般有三種:一種是真正的野生魚,但數量極少,且供應不穩定,食客很少有機會品嘗到;另一種是人工養殖的魚,放在江河網箱裡繼續養大,一般「河鮮」均指這類,有店家用來冒充野生魚,外表很難看出破綻;第三種是普通塘魚,與網箱魚混起來做菜,也難以辨別。
嶽麓區靳江小區一家河鮮店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自從7月1日長沙「一江六河」實施禁漁以來,相關部門加大了查處打擊力度,野生河魚少之又少。而天心區一家河鮮店的工作人員偷偷告訴記者,飯店的魚都是紅星市場進購的,「哪來那麼多野生魚?都是為了打著幌子賣高價。」
對此,天心區大託鋪市場監督管理所在調查後回復,黑石鋪大橋附近的幾家河鮮店裡所售的河魚,並非野生河魚,都是從長沙本地批發市場進的,「不能這樣宣傳,已經責令他們整改。」
監管
全省嚴打捕撈銷售「野生江鮮」
三湘都市報記者從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今年7月開始至2021年6月底前,全省開展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重點水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嚴禁生產企業收購加工,嚴禁各類市場進貨銷售,嚴禁餐飲企業經營食用,嚴禁電商平臺發布信息,嚴禁一切平臺發布廣告,斬斷非法捕撈漁獲物銷售渠道。
專項行動的重點內容包括5方面:加大對水產品生產企業、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商超、餐飲服務單位等經營者的監管力度,斬斷非法捕撈漁獲物銷售渠道。對今後經營範圍、名稱中含有「江鮮」「捕撈」等不符合禁捕退捕有關政策規定字樣的企業,一律不準登記;對經營範圍、名稱中含有「捕撈」「江鮮」「水產」「漁港」等餐飲、水產品銷售等市場主體,限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註銷登記工作。加強電商平臺售賣「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行為監管,杜絕非法捕撈漁獲物的網絡銷售。加大廣告監管力度,嚴禁發布有關捕撈、出售、購買、運輸、轉讓、加工消費長江非法捕撈漁獲物的違法違規廣告。依法依規查處非法捕撈漁獲物線上線下交易,採購、加工、經營無合法來源水產品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未經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規定使用專用標識,出售、購買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等違法行為,依法從重予以查處;積極協調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場經營主體門牌、招牌涉及「長江野生魚」「野生江鮮」等違規內容的整治工作。
■三湘都市報·華聲在線記者 楊潔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