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環上明明有「再來一聽」的字樣,為何不能兌換?
廠家聲稱,兌獎時間已過,為延長推廣時間,故不標明期限
律師表示,雙方已構成買賣合同關係,拒絕兌獎是違約行為
浙江在線03月05日訊近日,市民郭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在超市買了瓶胺基酸飲料,回到家打開後,欣喜地發現拉環上有「再來一聽」的字樣,依照活動規則,可以兌換一瓶相同的飲料,不想,當他興衝衝地拿去換時,店主竟然不予兌換,理由是「兌獎活動已經結束」。
「飲料瓶上面沒有寫明兌獎截止日期,我和店主協商了很長時間,他們表示兌獎活動已經結束,拒絕給我『再來一聽』。」對此,郭先生很鬧心。
記者調查
郭先生告訴記者,前幾天,他在台州經濟開發區緯三路附近的新惠超市裡,買了一聽「尖可胺基酸」飲料。「因為看到有『再來一聽』的兌獎活動,就想碰碰運氣。」郭先生告訴記者,這種飲料他以前從沒買過,不過飲料外包裝跟紅牛有些相似,商家賣的時候也是把它和紅牛放在一起的。
運氣不錯,郭先生買了一瓶居然就中獎了。2月28日,郭先生開心地去兌獎,沒想到吃了閉門羹。
「既然不能兌獎,為何飲料罐上還印著『拉環一開再來一聽』的廣告,這不是在忽悠人嗎?」郭先生忿忿不平地說。
帶著郭先生的疑惑,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撥打了該飲料的生產商台州市尖可食品有限公司總代理的服務熱線。
接線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目前市面上銷售的該品牌飲料都是庫存產品,但都還是在保質期內。「不過我們產品在台州地區的兌獎時間已經於2011年12月31日結束,而在寧波的還沒有結束。」工作人員表示,已過兌獎期的產品,公司規定是不能參與兌獎的。
對於記者質疑為何飲料瓶上沒有註明兌獎的截止日期,該名工作人員解釋稱,這是公司新推出的一款飲料,為了儘量延長推廣時間,了解活動的市場效果,因此沒有註明兌獎截止日期。工作人員還表示,對於消費者在購買中遇到的中獎無法兌換的問題,他們會向公司反映。
對此,商報也將繼續關注此事件的進展。
維權說法
廠家不兌獎屬於違約行為
對於台州市尖可食品有限公司工作人員的答覆,浙江利群律師事務所律師阮濤濤認為,「尖可胺基酸」的促銷活動是一種邀約行為,從該飲料的外包裝上可以看出,只要持有該飲料的的兌獎拉環,就能兌換一瓶同規格的飲料,唯一的限制就是兌獎截止日期,而恰恰該款飲料上面又沒有註明兌獎活動的截止日期。
對此,阮濤濤認為,商家在自己的產品商標上標註消費活動的允諾行為,已經構成了民法意義上的合同效用。既然開展了此項贈飲活動,特別是在宣傳時對消費者有兌獎的承諾,而實際卻不能依照事前承諾的給消費者兌獎的,這種做法是一種明顯的違約行為。
市工商局12315有關人士也表示,如企業沒有履行承諾,就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該生產廠家涉嫌虛假宣傳。
台州商報 朱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