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華夏時報
摘要:寶利國際董秘王學良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單位行賄對公司的影響還不好說,因為案件也在調查當中,一切都要看案件調查的結果。周文彬2017年就進入公司,從2018年任總經理開始已經實質性地參與公司的運營,所以公司內部管理和運營基本都是穩定的。」
華夏時報(www.chinatimes.net.cn)記者 王穎 徐超 無錫報導
曾因副總經理鄒愛國涉受賄罪被刑事拘留深陷輿論漩渦的寶利國際,近日再次因涉嫌單位行賄備受關注。
1月4日晚,寶利國際(300135.SZ)連發四份公告,寶利國際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兼董事長周德洪涉嫌單位行賄已被檢查機關刑事拘留,周德洪之子周文彬為新任董事長。
隨後深交所火速下發關注函,要求說明周德洪被刑事拘留以及辭去董事長職務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財務及生產經營管理已產生及可能產生的影響,公司已採取和擬採取的應對措施,近期公司經營情況是否發生變化,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訴訟、資金佔用、違規擔保、銀行帳戶被凍結等情況。
寶利國際董秘王學良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現在我們掌握的資料也比較少,除了拘留通知書之外,我們也沒掌握其他的一些相關信息。單位行賄對公司的影響還不好說,因為案件也在調查當中,一切都要看案件調查的結果。周文彬2017年就進入公司,從2018年任總經理開始已經實質性地參與公司的運營,所以公司內部管理和運營基本都是穩定的。」
深交所關注對上市公司影響
雖然寶利國際在1月4日的公告中表示公司目前生產經營情況正常,但深交所仍下發了關注函,要求寶利國際核實並說明周德洪涉嫌單位行賄是否涉及公司責任、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已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影響等情況。
王學良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董事長和總經理在職務關係上相當於各有分工。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推廣,董事長更多的是把持公司的戰略發展方向,制定公司未來的發展目標。在具體經營上,周文彬在2018年就擔任公司總經理,也在完善公司的內部控制,所以公司的運營及管理的穩定性是不用質疑的。」
而上市公司在回復函中也表示:「受新冠疫情影響及原油價格斷崖式下跌,公司2020年1-6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虧損3076萬元。隨著新冠疫情得到有效控制,道路建設項目全面開始施工,在現任董事長、總經理周文彬先生的指揮下,公司迅速發力,優化調整銷售策略,在第三季度扭轉了虧損的局面。2020年7-9月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3381萬,同比增長195.33%。目前公司治理結構完整、管理體系健全,公司管理層將加強經營管理,確保公司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相關事項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前三季度營收、淨利雙降
寶利國際於2010年10月26日在創業板掛牌上市。上市10年,寶利國際的經營業績並不理想。
2010年,寶利國際實現營業收入10.45億元,到2019年,營業收入達到24.30億元,漲幅達132.54%。但淨利潤並未呈現相應的增勢。2010年,公司淨利潤為0.77億元,次年下滑至0.57億元;2012年-2013年呈增長態勢,分別為0.90億元、0.95億元; 2014年-2015年淨利潤再度下滑,分別同比下降33.54%、57.70%至0.63億元、0.27億元;2016年-2018年,淨利潤連續三年增長;2019年淨利潤再度下降,至0.40億元,同比降幅為4.76%。
以2019年數據為參考,公司淨利潤僅上市首年的五成。而扣非淨利潤的數據更為慘澹,2010年,其扣非淨利潤為0.76億元,至2019年僅393.12萬元。
2020年前三季度業績下滑態勢更明顯。根據三季報數據,寶利國際當期實現的營業收入為13.94億元,同比下降17.25%;淨利潤為305.29萬元,同比下降92.12%;扣非淨利潤為-957.81萬元,上年同期為768.87萬元,同比下降224.57%。
通過上述數據,可以看出寶利國際自上市以來,其淨利潤、扣非淨利潤整體呈下降態勢。在此情況下,周文彬接任董事長,將如何提振公司業績呢?
對此,王學良告訴本報記者:「我們在業務拓展方面主要是豐富客戶群。之前我們的客戶群體是以高速公路的業主方為主,目前我們一方面保證原有的高速公路建設這些單位的業主,另一方面會去拓展包括終端施工方等的客戶群體。目前除了華北,其他地方我們都有設子公司進行布局。在『十四五』規劃的大背景,我認為公司未來的業績是可期的。」
融資或受影響
目前,寶利國際存在一定的償債壓力。截至2020年9月底,公司貨幣資金為4.68億元、理財產品約1.39億元,合計為6.07億元。而短期債務合計為10.80億元,僅從帳面數據看,現有資金不能覆蓋短期債務。
北京夏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吳月超告訴本報記者:「單位行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能要刑事責任,單位也要被處以罰金。會否影響單位正常經營要看責任人對單位的重要性。作為一家上市公司,一般都有比較完善的決策機制和相對完備的人才梯隊,一般不會對單位的正常經營造成毀滅性打擊。對單位後續的融資貸款招投標都會有影響,因為一般的招投標政府採購以及貸款條件中,有單位犯罪的情形的主體,大概率會被排除在外。」
「單位行賄對(公司)融資的影響,不能一概而談。如果行賄對象是證監會,那麼公司後續的融資、重組等計劃,會受到重點關注;如果行賄對象是公司業務相關部門,則需要觀察。總體上對公司的影響不會特別大。」中國漢聯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宋一欣對本報記者稱。
拓展客戶群體、在各地設子公司,都需要一定的前期投入。王學良也向本報記者透露了公司會有融資相關計劃。「如果後續司法機關認為公司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那麼我們的融資渠道,比如創業板的小額快速(融資)、創業板的定向增發等,應該是會受到限制的。在受限的情況下,(資金來源)可能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再來探討。」他說。
「目前我們資金周轉都是順暢的,不能簡單的看公司帳面上只有6個億,負債有10個億,公司資不抵債這個情況是不存在的。因為隨著公司的經營,會有現金流的流入,帳面資金會不斷的變化,這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而不是始終公司資金6億、債務10億。」王學良如此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