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質量各省份的規定情況大體基本差不多。
如甘肅省對於高中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質量情況有如下情況規定:學生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如果有一科不合格或者補考仍然不合格者,(允許)準予畢業並取得取得高中畢業證書。
如果學生參加高校自主招生考生錄取,考生需要提供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如果成績沒有全部達到A,在自主招生資格審查時極有可能被審核通不過,從而影響自主招生報名資格通過。
如果學生參加高校保送生推薦,學業水平測試成績也會作為其中一項考查內容,如果成績有一科沒有達到A,同樣會影響保送資格。
但對於參加甘肅省普通高校4月份學生綜合評價錄取(單招、推免錄取),全部科目只有一科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沒有達到A,充分表明學生學習成績優秀,頗受高校歡迎。
至於學生僅僅參加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則這種情況對於錄取沒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