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7日,國務院發布《新時期促進集成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20〕8號,以下簡稱國發8號文)。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在文件的制定過程中,深度參與了部分內容的研究和起草。近日,就有關問題,記者對中國軟體行業協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計算機學院院長呂衛鋒進行了專訪。
記者:國發8號文出臺的背景是什麼?對軟體產業發展有何重要意義?
呂衛鋒:集成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是信息產業的核心,是引領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關鍵力量。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集成電路產業和軟體產業發展,20年來,先後印發了《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00〕18號)和《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國發〔2011〕4號)。軟體是信息技術之魂、網絡安全之盾、經濟轉型之擎、數字社會之基。在國家政策的大力推動下,我國軟體產業持續快速發展,2019年實現業務收入7.18萬億元,是1999年的162倍,產業增加值、增速連續多年位居國民經濟前列,成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基礎性、戰略性和先導性產業。但也應該清醒認識到,我國軟體產業短板明顯、產用脫節、價值失衡、生態脆弱等問題依然突出,成為制約產業邁向高質量發展的瓶頸。為推動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在延續18號文和4號文的基礎上,國務院又出臺8號文,進一步聚焦財稅、投融資、研究開發、進出口、人才、智慧財產權、市場應用、國際合作等重點領域,將對著力打造新時期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政策高地、推進軟體產業向更高層次發展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
記者:國發8號文在軟體產業方面有哪些特點?
呂衛鋒:國發8號文圍繞財稅、投融資等8個方面提出了37條措施,歸納起來,我認為在軟體產業方面有5個特點:一是對國內外企業一視同仁。凡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符合條件的軟體企業,不分所有制性質,均可享受相關優惠政策,體現了中國堅定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的信心和決心。二是保持了政策的延續性。延續了軟體增值稅優惠、軟體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軟體正版化長效工作機制等多條相關政策。三是政策扶持的精準性。新政策聚焦行業痛點,在財稅、投融資、研究開發、人才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鼓勵政策,體現了國家對軟體產業扶持的精準性。四是扶持重點企業做大做強。給予國家鼓勵的重點軟體企業前五年免徵、接續年度減按10%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以扶持重點軟體企業做大做強。五是以應用促進產業發展。堅持以市場應用為牽引,加大軟體產品的推廣力度,帶動技術和產業的不斷升級。同時,支持產業集群建設和軟體園區特色化、高端化發展。
記者:國發8號文在軟體產業稅收優惠方面延續了國發18號文和國發4號文,但也有一些變化,如何理解這些內容?
呂衛鋒:在軟體企業所得稅方面,國家鼓勵的軟體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政策。國家對軟體企業實施的所得稅優惠政策條件和範圍,根據產業技術進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在重點軟體企業所得稅方面,國家鼓勵的重點軟體企業,自獲利年度起,前五年免徵企業所得稅,接續年度減按1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鼓勵的重點軟體企業清單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在軟體產品增值稅方面,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軟體產品,按13%稅率徵收增值稅後,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徵即退。軟體產品享受增值稅政策的條件為,取得《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在關稅方面,一定時期內,國家鼓勵的重點軟體企業進口自用設備,及按照合同隨設備進口的技術(含軟體)及配套件、備件,除相關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所列商品外,免徵進口關稅。
記者:國發8號文提出「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條件的研發支出可作資本化處理」,你覺得它的作用體現在哪裡?
呂衛鋒:軟體產業是典型的智力密集型產業,具有「研發即生產」的特點,研發投入在企業生產經營中佔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研發支出的會計處理直接關乎企業的經營效益、資產規模、研發人員的積極性等。國發8號文提出「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條件的研發支出可作資本化處理」,充分體現了國家重視研發在產業高質量發展中的作用。一是有利於提高無形資產的管理水平。我國軟體企業的研發支出資本化率普遍較低,導致無形資產的價值得不到充分反映,很大一部分本應作為無形資產的價值湮沒在費用中。國發8號文對引導市場重視無形資產的價值具有重要意義,有助於推動管理部門、會計師事務所、社會公眾在制度設計、監管渠道等方面共同努力,加強對無形資產的管理。二是有利於企業開展融資。我國對於首次公開募股、重組上市都有比較明確的資產或利潤指標規定。而軟體企業支出中佔比較大的研發支出通常做費用化處理,使得企業的資產和利潤降低,很多企業無法達到上市融資標準。國發8號文有利於提升軟體企業在資本市場上的融資能力。三是有利於企業經營管理。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及相關指南對研發支出的會計處理有明確的規定。國發8號文給企業研發支出資本化打開了窗口,有助於企業科學合理地進行研發支出的會計處理,進而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記者:如何理解國發8號文提出的「鼓勵大中型企業依託信息技術研發應用業務機構,成立專業化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
呂衛鋒:大中型企業根據業務發展需求,將內部信息技術研發部門剝離,成立專業化的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是國內外知名軟體企業做大做強的重要路徑。例如,設計仿真類知名企業達索公司,就是脫胎於法國的達索航空;國內知名工業軟體企業寶信軟體和啟明信息公司,分別孵化於寶鋼集團的信息技術部門和一汽集團的汽車電子部門。國發8號文鼓勵大中型企業依託信息技術研發機構成立專業化的軟體公司,有利於行業主管部門依託工業企業,優先在成熟的工業領域,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工業軟體企業,有利於發揮市場應用優勢打造一批知名工業軟體產品。也建議相關政府部門大力支持國內大中型企業集團發揮行業領域優勢和特長,成立專業化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企業,培育行業細分領域的龍頭軟體企業,打造知名的軟體產品。
記者:今年6月,教育部與工信部聯合發布《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建設指南(試行)》,國發8號文也提到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您覺得當前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建設應如何定位?
呂衛鋒:這兩個文件對於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都是至關重要的。文件的出臺,將進一步推動新工科建設再深化、再拓展、再突破、再出發,指導高校主動服務國家軟體發展戰略,引導企業深度融入人才培養體系,聚焦國家軟體產業發展重點,培養滿足產業發展需求的特色化軟體人才,推動關鍵軟體技術突破、軟體產業生態構建、國民軟體素養提升,形成一批具有示範性的高質量軟體人才培養新模式。各高校應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文件要求,進一步明確軟體學院人才培養在關鍵基礎軟體、大型工業軟體、行業應用軟體、新型平臺軟體、嵌入式軟體等領域定位和建設思路。
記者:您如何看待國發8號文提出的「軟體產業園區特色化、高端化發展」問題?
呂衛鋒:軟體園區通過整合人才、政策、資金等要素資源,集聚骨幹企業和重點軟體品牌,是我國軟體產業集聚發展的主要載體。截至2020年6月底,全國各類軟體園區數量為268家,實現軟體業務收入2.7萬億元,為軟體產業貢獻了近八成的收入規模。據我了解,近兩年來,工業和信息化部積極推動中國軟體名園創建工作,圍繞關鍵軟體協同攻關和體驗推廣中心建設,引導各地依據自身優勢實現特色化發展。通過部省市協同機制引導各地完善政策環境,匯聚優質資源,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培育龍頭骨幹企業,強化應用牽引,逐步延伸產業鏈,完善產業生態,推動軟體園區高端化發展。研製中國軟體名園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充分發揮政策導向作用,提升我國關鍵軟體供給能力。這些措施對於推動軟體園區特色化、高端化發展,都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記者:推動軟體產業發展,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您對於政策的宣貫落實有何建議?
呂衛鋒:是的,推動軟體產業發展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從國家到地方、從企業到園區、從科研機構到行業協會,要達成共識,匯聚力量,上下聯動,抓好政策的貫徹落實。中國軟體行業協會成立於1984年,長期致力於軟體產業的政策研究、合作交流與行業服務,充分發揮政府和企業之間的橋梁和紐帶作用,為軟體產業健康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下一步,我們將發動地方協會,積極做好宣貫工作,配合政府部門,落實企業涉稅優惠政策。同時建議地方工信部門結合實際,研究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和配套措施,加快建設特色化示範性軟體學院,創建中國軟體名園,扶持地方軟體企業發展,推進政策落地,確保實效。軟體企業要學習好、使用好相關政策,對政策紅利特別是對稅收優惠政策應知盡知、應用盡用、應享盡享,最大限度地釋放軟體行業的創新活力和創業動力,共同推動軟體產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