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記者從鎮江市消協及市場監管部門獲悉,連日來,有不少消費者向鎮江市市場監管局「智慧315」消費維權平臺反映,快遞員沒打招呼就把快遞放在了快遞櫃或是快遞驛站,造成自己不能及時收件,更無法當面驗收。鎮江市消協工作人員調查發現,快遞櫃、快遞驛站大量普及,原本是為便民而設置的站點,卻頻頻遭受消費者詬病,「收件反而不方便了」「快遞員送得快了,但也懶了」……尤其是在「雙11」後,快遞違規投遞「猛抬頭」!
直接投進快遞櫃 快遞員是不是太自作主張了?
眼看著天氣漸漸涼了,消費者孫先生考慮給家中的老人買一臺油汀。適逢「雙11」大促,孫先生在某購物平臺看到一款原價469元的美的油汀,促銷後只需279元。於是孫先生就下了單。
第三天,孫先生收到快遞員的簡訊,稱他購買的油汀已經放進了快遞櫃,請他務必儘快提取,否則超時將會收費。孫先生說:「按照相關規定,快遞員如果要將快遞放進快遞櫃,必須事先徵得消費者本人同意才行。可是,快遞員卻不提前打招呼,就將快遞投進快遞櫃也太自作主張了。」
孫先生告訴消協工作人員,家中沒有人接收快遞,快遞員把快遞投進快遞櫃也就算了。可其父母明明都在家裡,快遞員也不投遞上門,就說不過去了。一個油汀重量也不輕,自己搬起來也很費時費力的。
鎮江市消協工作人員近日走訪多個小區看到,消費者到菜鳥驛站、快遞代收點或者到快遞櫃自取已成為常態。「都說快遞應該送貨上門的,可現在的狀況是不管家裡有沒有人,也沒有電話通知,就只有一條微信推送,包裹就直接給我放到快遞櫃了。」家住鎮江丹徒新城的李先生抱怨說,「雙11」之後的幾天,他基本每天都要自取快遞。
投遞到菜鳥驛站 如果不翼而飛了怎麼辦?
消費者陳先生反映說,11月3日,他在淘寶網購買了10雙316不鏽鋼的筷子,原價69.9元,各種優惠後62元。
11月6日下午,快遞員沒有事先打電話徵得陳先生的同意,就擅自把快遞放在了小區附近的菜鳥驛站。隨後菜鳥驛站的系統簡訊提醒陳先生憑收到的取件碼,在當天20:30之前提取快遞。陳先生下班回家,吃完晚飯大概19:00左右,他到菜鳥驛站取快遞。可沒有想到的是,他用手機打開淘寶網裡面「我的快遞」,卻發現無法「一鍵取件」了,顯示快遞已經被取走了。
陳先生詢問菜鳥驛站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答覆是17:02已完成取件。陳先生說,17:02的時候,我人還在單位上班,不可能來取快遞的。驛站工作人員又稱,也可能是你家裡人取走的。陳先生說,平時家裡也就我一個人在家,即使是我家裡人來取的,他沒有取件碼也不可能取走快遞吧。驛站工作人員說,這個我就不清楚了,反正顯示快遞已經取走了。在陳先生的一再堅持下,菜鳥驛站的工作人員才很不情願地再次查看了陳先生的取件碼,隨後在貨架上找到了陳先生的快遞。陳先生說,好在是「虛驚一場」,要是菜鳥驛站工作人員找不到的話,我的快遞是不是就「不翼而飛」了?
鎮江消協相關負責人說:「如果是別有用心的人,只要看到了貨架上快遞盒上的取件碼,直接報給驛站工作人員,就能順利取走快件。這說明菜鳥驛站在取件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消協提醒:
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 買賣合同才算真正成立
消協工作人員介紹,2018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快遞暫行條例》規定,快遞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去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則規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徵得收件人同意。
然而即便如此,大量快遞企業依然我行我素。
鎮江市市場監管局「智慧315」消費維權平臺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於線上購物,只有當商品送達消費者手中時,買賣合同才算真正成立,風險才隨之轉移。「因此籤收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關於投遞或者籤收的規則也需要認真研究。(記者 萬凌雲 通訊員 陳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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